2025年度海州区产品质量安全监督抽检服务成交公告
- 发布日期:2025-10-20
- 标签:中心
- 位置:江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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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详情
公告概要:公告信息: | 采购项目名称 | 2025年度海州区产品质量安全监督抽检服务 | 品目 | 其他专业技术服务 | 采购单位 | 海州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 行政区域 | 海州区 | 公告时间 | 2025年10月20日 12:16 | 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 成龙,戴力敏,陈方 | 总成交金额 | ¥75.000000 万元(人民币)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项目联系人 | 杜林 | 项目联系电话 | 18936586917 | 采购单位 | 海州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 采购单位地址 | 海州开发区郁洲南路21号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18961360919 | 代理机构名称 | 江苏中瑞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代理机构地址 | 徐州市云龙区三环东路以西、陇海铁路以北世茂广场商业外街6、SOHO3、SOHO4-2-1718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杜林 |
一、项目编号:JSZC-320706-JSZR-C2025-0115 二、项目名称:2025年度海州区产品质量安全监督抽检服务 三、中标(成交)信息序号 | 供应商名称 | 社会信用代码 | 供应商地址 | 评审总得分 | 中标/成交金额 | 1 | 连云港市质量技术综合检验检测中心 | 12320700468048712C | 连云港市海州区振华东路18号 | 87.04(均分制) | 750000元 |
四、主要标的信息 服务类 | 名称:2025年度海州区产品质量安全监督抽检服务 服务范围:根据《2025年连云港市产品质量市县两级抽检计划》,海州区2025年承担产品抽检量根据不低于2.5批次/万人的要求,需要抽检约360批次产品,具体详见磋商文件项目需求。 服务要求:服务方签订服务合同后,应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产品质量监督抽查管理暂行办法》、《江苏省省级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工作规范》、相关产品海州区级监督抽查方案、抽查实施细则以及2025年区级产品质量监督抽查抽样、检验任务布置的要求开展抽样检验工作。中标人能够完成阶段性任务及采购人安排的其它相关任务,重点工业产品平均问题发现率达到15%,其他产品平均问题发现率达到5%。 服务时间:自合同签订之日起4个月内完成。 服务标准: 1、按照相关产品海州区级产品质量监督抽查方案、抽查实施细则等文件要求,完成抽样工作。 2、按照产品标准、抽查实施细则、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实施方案等相关工作文件要求,合理抽取、封存样品。 3、在规定期限内且不影响整体检验进度的前提下,若所抽样品不符合抽样检验要求,或者因包装邮寄过失等造成样品失效,无法完成检验的,要及时与被抽查企业沟通,完成退样和补抽的工作。 4、在实体店抽样的,应通过邮政特快专递将《产品质量监督抽查样品确认书》送达样品标注生产企业进行确认;在电商平台抽样的,应通过邮政特快专递将《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委托书》原件扫描件、《产品质量监督抽查样品确认书》送达电商,并告知电商平台。同时向样品标注生产企业进行确认。 5、所抽样品涉及特殊参数信息和企业执行标准时,应对样品特殊信息和企业执行标准进行确认。 6、样品的检验应依据产品所执行的相关标准、相关法律法规、相关产品抽查实施细则等进行判定,及时出具产品质量监督抽查检验报告。 7、按要求及时发放产品质量监督抽查检验结果。 8、协助甲方完成异议处理工作。 9、按甲方要求做好样品复检工作。 10、按要求上报产品质量监督抽查结果汇总材料。 11、按照甲方要求做好样品保管、运输、处置工作。制定有关样品的接收入库、领用、检验、保存及处理的程序规定,并严格按程序执行。 12、及时向甲方反馈应急检验处理情况。 |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戴力敏、成龙、陈方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七、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1.采购人信息 单位名称:海州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单位地址:海州开发区郁洲南路21号 联系人:安工 联系电话:0518-85687615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单位名称:江苏中瑞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单位地址:连云港市海州区朝阳东路东盛阳光大厦A座502室 联系人:严工 联系电话:18936586917 3.项目联系方式 十、附件1.采购文件(已公告的可不重复公告) 2.被推荐供应商名单和推荐理由(适用于邀请招标、竞争性谈判、询价、竞争性磋商采用书面推荐方式产生符合资格条件的潜在供应商的) 3.中标、成交供应商为中小企业的,应公告其《中小企业声明函》 4.中标、成交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应公告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5.中标、成交供应商为注册地在国家级贫困县域内物业公司的,应公告注册所在县扶贫部门出具的聘用建档立卡贫困人员具体数量的证明。 附件: JSZC-320706-JSZR-C2025-0115采购文件.doc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