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中德园“一条龙”便企服务平台第三方外包专业服务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线上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5年10月29日 10时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H25-210132-00154
项目名称:中德园“一条龙”便企服务平台第三方外包专业服务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包组编号:001
预算金额(元):1750000
最高限价(元):1750000
服务内容
需派驻无差别综合办公人员共计17人,其中,综合窗口7人,规划土地专区2人,企业服务专区2人,帮办代办5人,综合管理1人。
进驻人员应具备良好素质,善于沟通,理解能力强,经过标准化专业培训,举止规范、动作统一、服务标准。提高日常政务审批效率,多维度、高效率地解决企业诉求,并联动各部门处理企业诉求的堵点、难点问题,不断提升办理业务的体验感和获得感。
服务内容
(一)规范专业的引导服务
配置咨询引导人员,覆盖各点位,热情积极迎接到访办事群众,耐心解答群众所咨询的问题,准确告知群众办事流程及办件时间,主动关怀正在等候的办事企业群众,特别是对老弱病残要给予细心周到的服务。
主动靠前的帮办服务
主动为到访企业无偿贴心的提供行政审批大厅内的行政审批事项的咨询、指导及全程帮办代办等服务,变“群众办”为“我来办”。做到疑问有帮助、技术有指导、流程有讲解、结果有跟进。
无差别的综合受理服务
创建无差别综合受理服务模式,推进政府窗口服务便民化,引入标准化、专业化、规范化的企业管理体系,采取落地辅导、驻场管理、全程督导的形式,达成行为统一。提升窗口人员的综合能力素质,打造有温度的政府服务窗口。
(二)健全标准的管理体系
建立好政务服务标准化培训、业务培训等人才选拔机制,建立健全的激励和淘汰机制,实行多维考核制度,对工作态度、工作能力、工作绩效等方面进行月度、季度、年度考核;配备专职驻厅巡查管理人员,建立好政务服务标准化培训、业务培训等多阶段培训机制。
(三)全流程的人事服务
服务领域涉及人员招聘、岗位培训、工资发放、各种保险及福利手续办理、劳务事务咨询等多项业务流程,结合中心实际要求,为用工单位提供全生命周期的人力资源服务。
合同履行期限:本协议约定的人力资源外包服务费的计费开始时间为乙方实际开始提供服务的时间,结算方式为季度结算。乙方需在服务满一个季度后的10日内将人力资源外包服务费费用清单报给甲方,甲方于2日内完成核对工作,核对无误后,乙方于5日内为甲方开具发票,甲方于收到发票后3日内支付相应款项。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促进中小企业、促进残疾人就业、支持监狱企业、支持脱贫攻坚等相关政策等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根据《省财政厅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做好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有关工作的通知》(辽财采〔2021〕153号)文件要求,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进行采购,供应商应为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需具有在有效期内的人力资源服务许可证、人力资源服务机构业务备案凭证
三、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须知
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未进入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 “首页—政策法规”中公布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的相关规定,及时办理入库登记手续。填写单位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和联系人等简要信息,由系统自动开通账号后,即可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具体规定详见《关于进一步优化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程序的通知》(辽财采函〔2020〕198号)。
四、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5年10月17日23时59分至2025年10月25日00时0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线上获取
方式:线上
售价:免费
五、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5年10月29日 10时00分(北京时间)
地点:辽宁政府采购网
六、开启
时间:2025年10月29日 10时00分(北京时间)
地点:电子投标(响应)文件在辽宁政府采购网提交,电子加密备份文件提交至沈阳市铁西区北一西路54号政务服务中心A座5楼第2开标室。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八、质疑与投诉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
1、接收质疑函方式:线上或书面纸质质疑函
2、质疑函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本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九、其他补充事宜
1、投标(响应)文件采用线上递交电子投标(响应)文件及开标现场递交U盘形式存储的可加密备份文件两种方式同时进行,并承诺备份文件与电子评审系统中上传的投标(响应)文件内容、格式一致,以备系统突发故障使用。供应商仅提交备份文件的,投标(响应)无效。电子投标(响应)文件及报价须在开标截止时间前及时上传和提交。 2、关于未使用的备份文件领取:未使用的密封备份文件自动失效,供应商可在中标(成交)结果公告发布后采用邮寄或现场领取方式收回,联系电话024-24168066。 3、关于解密:开标截止时间后,供应商应在30分钟内完成解密(供应商自行准备电子设备)。 4、供应商在电子评审活动中出现以下情形的,应按如下规定进行处理: (1)因供应商原因造成投标文件未解密的; (2)因供应商自用设备原因造成的未在规定时间内解密、上传文件或投标(响应)报价等问题影响电子评审的; (3)因供应商原因未对文件校验造成信息缺失、文件内容或格式不正确以及备份文件不符合要求等问题影响评审的。 出现前款(1)(2)情形的,视为放弃投标(响应);出现前款(3)情形的,由供应商自行承担相应责任。 5、参与本项目的供应商须自行办理好CA锁,具体操作流程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首页-办事指南”中公布的“辽宁政府采购网关于办理CA数字证书的操作手册”和“辽宁政府采购网新版系统供应商操作手册”,具体规定详见《关于启用政府采购数字认证和电子招投标业务有关事宜的通知》(辽财采〔2020〕298号)及相关通知,请按照相关规定,及时办理相关手续,因未办理相关手续造成的所有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十、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沈阳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营商环境建设部(审批服务部)
地 址:经济技术开发区中央大街21甲5号
联系方式:25104022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沈阳卓泰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沈阳市皇姑区北陵大街19号中汇广场A座2805室
联系方式:024-24168066
邮箱地址:zhuotai666@126.com
开户行:大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沈阳浑南支行
账户名称:沈阳卓泰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账号:116429000000242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徐佳学
电 话:1504009898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