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概要:
一、项目编号:N5101122025000315二、项目名称:大面街道公务及保障车辆租赁服务(二次)三、采购结果采购包1:
四、主要标的信息合同包1(合同包一): 服务类(成都市驿和通商务服务有限公司)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卢晓东(采购人代表)、廖征鹏、袁易岚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 本项目按成本+合理利润,按4.4268万元计取。 代理服务费金额: 合同包1: 4.4268万元。收取对象:中标(成交)供应商。 七、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服务要求 (1)具有素质过硬、经验丰富、具备相应技术能力的管理、技术、服务团队。 供应商服务团队至少包含5人的管理、技术、服务团队(含至少1名相关行业资格证书 的安全员,提供复印件加盖公章)。提供人员资料(职务职位、专业技术能力情况,以及身 份证、资格证书和劳动合同复印件等资料),且更换相关人员须报釆购人备案。 (2)项目履约期内,若需要供应商指派驾驶员时,供应商应按采购人要求提供 驾驶员,供应商指派的驾驶员应具备以下条件: ①身体健康(无传染性疾病),品行端正。 ②年龄在50岁(含)以下,安全驾驶,无违法犯罪记录,实车驾龄在5年(含) 以上。(注:随车驾驶员存在无证驾驶、超证驾驶等违规驾驶行为的,采购人 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进行违约处理,同时终止服务合同。) (3)供应商制定公务车辆租赁服务流程,最终服务流程基于响应文件的 基础上与 釆购人协商后在合同中约定。 -第19页-4 服务要求 (4)供应商须认真执行国家的各项安全方针、政策,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 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四川省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责任 规定»和«四川省交通厅关于贯彻落实省政府办公厅四川省道路旅客运输驾驶员安全行 为规范的通知»等法律、法规,保证交通安全,杜绝交通事故的发生。若承租的车辆发生 保险事故时,由供应商负责索赔事宜,并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5)保密要求:供应商对采购人的相关信息负有保密责任。未经采购人同意, 供应商及指派的相关服务人员均不得向外泄露采购人的相关信息。 (6)供应商应负责处理与为本项目配置的服务人员之间的劳动争议,解决劳资 纠纷,服务人员发生工伤、合同解除的补偿与赔偿等由供应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执行 ;合同期限内有服务人员离职应及时补充服务人员到岗。 ★(7)供应商须确保30分钟内将车辆送达,保障用车单位正常公务出行。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1.采购人信息名称:成都市龙泉驿区人民政府大面街道办事处 地址:成都市驿都西路437号 联系方式:028-84631780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称:成都首诚优行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四川省成都市龙泉驿区四川省成都经济技术开发区(龙泉驿区)驿都大道中路337号1幢1单元08层2号附2号 联系方式:028-84868189 3.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樊女士 电话:028-84868189 成都首诚优行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25年10月17日 相关公告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