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2025年朝阳县木头城子镇西营子村、扎兰营子村道路建设项目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线上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5年10月31日 09时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H25-211321-00177
项目名称:2025年朝阳县木头城子镇西营子村、扎兰营子村道路建设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包组编号:001
预算金额(元):3420842.15
最高限价(元):3420842.15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期限60天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执行中小企业、促进监狱企业、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供应商应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或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施工经验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供应商拟派项目经理(建造师)须具备与投标资质相配套专业的二级(含)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和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三、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须知
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未进入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 “首页—政策法规”中公布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的相关规定,及时办理入库登记手续。填写单位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和联系人等简要信息,由系统自动开通账号后,即可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具体规定详见《关于进一步优化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程序的通知》(辽财采函〔2020〕198号)。
四、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5年10月20日08时00分至2025年10月24日17时0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线上获取
方式:线上
售价:免费
五、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5年10月31日 09时00分(北京时间)
地点:辽宁政府采购网
六、开启
时间:2025年10月31日 09时00分(北京时间)
地点:朝阳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八、质疑与投诉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
1、接收质疑函方式:线上或书面纸质质疑函
2、质疑函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本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九、其他补充事宜
1、参加辽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首页-办事指南”中公布的“辽宁政府采购网关于办理CA数字证书的操作手册”和“辽宁政府采购网新版系统供应商操作手册”,及时办理相关手续,因未办理相关手续造成的所有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2、请供应商时刻关注辽宁政府采购网和朝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发布的更正公告。 3、本项目采取线上开评标的方式进行,各供应商无需到现场。各供应商需按照采购文件的要求,在采购活动开始时须用CA证书解密电子文件,电子解密时间不得超过30分钟(因开标系统发生不可抗力产生延误解密时间的,采购人将延长相应的解密时长,其他原因不予延长解密时间)。相关技术问题可拨打网站客服电话进行咨询:400-128-8588。 4、供应商在电子评审活动中出现以下情形的,应按如下规定进行处理: (1)因供应商原因造成投标文件未解密的; (2)因供应商自用设备原因造成的未在规定时间内解密、上传文件或投标报价等问题影响电子评审的; (3)因供应商原因未对文件校验造成信息缺失、文件内容或格式不正确以及备份文件不符合要求等问题影响评审的。 出现前款(1)(2)情形的,视为放弃投标;出现前款(3)情形的,由供应商自行承担相应责任。 5、投标供应商自行下载腾讯会议APP,到开标时间进入直播会议室,观看直播。
十、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朝阳县木头城子镇人民政府
地 址:朝阳县木头城子镇木头城子村
联系方式:0421-0000000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朝阳百川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辽宁省朝阳市朝阳县柳城街道龙兴路46号(金融街11号11-20#)46-8
联系方式:0421-5235222
邮箱地址:582311113@qq.com
开户行:朝阳银行新华支行
账户名称:朝阳百川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
账号:033000201000048455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丛日出
电 话:1864218888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