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蓟州区生态环境局机关 蓟州区街镇空气自动站监测系统及运行维护服务项目 (项目编号:JZZB2025-LZ-044)公开招标公告
发布日期:2025年10月17日 发布来源:天津市蓟州区生态环境局机关
项目概况
蓟州区街镇空气自动站监测系统及运行维护服务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天津市蓟州区南环路公交站(东南商务中心2F)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5年11月10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ZZB2025-LZ-044
项目名称:蓟州区街镇空气自动站监测系统及运行维护服务项目
预算金额:331.2万元
最高限价:331.2万元
采购需求:
包号 | 是否设置最高限价 | 预算(万元) | 最高限价(万元) | 采购目录 | 采购需求 |
第1包 | 否 | 331.2 | 331.2 | 基础环境运维服务 | 蓟州区街镇空气自动站监测系统及运行维护服务项目需24小时实时对蓟州区29个乡镇街环境空气自动监测系统实施运行维护(包括PM10、PM2.5、SO2、NO2、O3、CO、TVOC浓度及气温、气压、湿度、风向、风速,参数24小时连续自动监测和前端设备与平台系统的运行保障、数据监控和报告服务),为保证蓟州区街镇空气自动监测站正常稳定运行,本项目运行维护期为3年。本项目不接受国外服务商投标。 |
合同履行期限:见项目需求书。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 ,本项目不接受进口产品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1.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规定,本项目对小型和微型企业报价给予20%的扣除。2.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根据财政部发布的《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本项目对监狱企业报价给予20%的扣除。3.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发布的《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规定,本项目对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报价给予20%的扣除。4.涉及商品包装或快递包装的,按照《财政部办公厅、生态环境部办公厅、国家邮政局办公室关于印发<商品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快递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的通知》(财办库〔2020〕123号)要求执行。5.按照《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要求,根据 “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的信息(查询截止到提交投标文件时间),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拒绝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同时对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进行打印存档。6.第1、2、3项政策不重复享受。注:中小微企业以投标人填写的《中小企业声明函》为判定标准,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以投标人填写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为判定标准,监狱企业须投标人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否则不予认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供应商须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提供以下材料:(1)供应商须提供在有效期内的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或基金会法人登记证书的副本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注:分公司作为供应商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的,应提供具有法人资格的总公司的营业执照副本扫描件及法人企业授权书,法人企业授权书须加盖总公司公章。总公司可就本项目或此类项目在一定范围或时间内出具法人企业授权书。已由总公司授权的,总公司取得的相关资质证书对分公司有效,法律法规或者行业另有规定的除外。)(2)供应商应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4年度经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企业财务报告复印件或2025年度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3)供应商应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须提供2025年至今任意1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费的有效票据凭证原件或扫描件加盖供应商公章;依法免税或者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险费的供应商,须提供相关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税务机关出具)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险费(社会保险基金管理部门出具)。(4)供应商应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上述能力证明的承诺书加盖供应商公章。2.投标截止日前3年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截至开标日成立不足3年的供应商可提供自成立以来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5年10月20日到 2025年10月24日,每天上午09:00至11:00,下午14:30至16: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天津市蓟州区南环路公交站(东南商务中心2F)
方式:每日9:00-11:00,14:30-16:30(法定节假日除外),供应商须携带供应商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盖公章(若报名人不是营业执照中登记的单位负责人或法定代表人,须提供报名单位授权书盖公章),到天津立展招标有限公司财务室现场购买,并提供电子邮箱。
售价:500元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5年11月10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天津市蓟州区南环路公交站(东南商务中心2F)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为保证供应商权益及项目的顺利进行,有关该项目的澄清、更正及中标成交信息等均在天津市政府采购网(http://tjgp.cz.tj.gov.cn)上发布,请已报名的供应商在递交投标文件前随时关注天津市政府采购网(http://tjgp.cz.tj.gov.cn),查看与本项目有关的变更公告内容,天津立展招标有限公司不再另行通知变更内容。对于因未及时查看变更公告内容及未在投标文件中做出变更响应的供应商,由此所造成的后果供应商自行负责,与天津立展招标有限公司无关。同时,如有其他网站转载则仅供参考,采购人和天津立展招标有限公司不承担由此产生的相关责任。 本项目对小微企业产品给予20.0%的价格扣除;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天津市蓟州区生态环境局机关
地址:天津市蓟州区迎宾路
联系方式:15302135659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天津立展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天津市蓟州区南环路公交站(东南商务中心2F)
联系方式:022-22781005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金浩
电 话:022-22781005
其他附件文件下载
天津立展招标有限公司
2025年10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