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概要:
项目概况 盛家村垃圾场环境治理服务效果评估项目(二次)已由长春汽车经济技术开发区财政局批准采购。采购人为长春汽车经济技术开发区城市管理局,采购代理机构为吉林国正项目咨询有限公司,采购资金为财政资金,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盛家村垃圾场环境治理服务效果评估项目(二次)的潜在供应商应自行登录政府采购云平台(网址:http:// www.zcygov.cn)注册(https://middle.zcygov.cn/v-settle-front/registry)并下载招标文件,并于2025年11月7日13时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采购计划-[2025]-00193号-1; 2项目名称:盛家村垃圾场环境治理服务效果评估项目(二次); 3预算金额:29.82768万元; 4项目规模及服务范围:盛家村垃圾填埋场陈腐垃圾量约43.5万立方米,治理面积 74647.65平方米;对盛家村垃圾场环境治理服务效果进行评估服务; 5技术要求:完成盛家村垃圾场填埋物治理效果评估,包含但不限于按照《污染地块风险管控与土壤修复效果评估技术导则(试行)》(HJ25.5-2018)要求开展治理效果评估监测,并通过专家评审,具体结算金额按照实际发生确定。 6合同履行期限:以实际签订合同为准; 7服务标准:符合国家及行业相关合格标准;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采购项目; (2)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的有关规定。 ①《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 ②《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 ③《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④《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⑤《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等国家最新政策。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供应商须是在中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形式,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2)供应商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完成本项目的能力和经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根据《关于加强政府采购信用体系建设简化供应商资格条件有关事项的通知》[长财采购[2022]2066号文件]关于加强政府采购信用体系建设简化供应商资格条件有关事项的通知提供资格条件承诺函; (3)供应商须具备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近三年内(2022年1月至今)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4)信誉要求:(1)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2)未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3)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4)在近三年(2022年1月1日至今)内投标单位或其法定代表人未在“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court.gov.cn/)上有行贿犯罪行为。 (5)其他要求: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这两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5年10月17日起至2025年10月24日下午16:00止; 地点:政府采购云平台(网址:http:// www.zcygov.cn)。 方式:网上免费获取。潜在供应商可自行在“政采云”平台(网址:http://www.zcygov.cn)下载招标文件(操作路径:登录“政采云”平台-项目采购-获取采购文件-找到本项目-点击“申请获取采购文件”),其他途径获取的采购文件开标时一律按无效投标处理。 售价:0元.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时间:2025年11月7日13时00分(北京时间); 地点:长春市二道区洋浦大街6999号凯利中心AB栋开标四室。 本项目执行电子化招投标,须通过政府采购云平台(网址:http://www.zcygov.cn)递交电子版投标文件。 投标操作流程:供应商在政府采购云平台网注册入库成为正式供应商后,在平台上按《政府采购项目电子交易管理操作指南-供应商》进行投标操作。 数字证书办理及投标技术咨询:供应商须办理数字证书方可参加投标。 五、公告期限 自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本公告在“政采云”平台(http:// www.zcygov.cn)发布,同步推送到吉林省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jilin.gov.cn/),长春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中国政府采购网。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长春汽车经济技术开发区城市管理局 地址:长春市通达路 联系方式:18143057570(齐帅)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吉林国正项目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长春市南关区天乐路175号长大小区2号楼104室 联系方式:13504320688(姜红丹)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姜红丹 电 话:13504320688 4.监督机构及投诉受理部门:长春汽车经济技术开发区财政局 投诉方式:书面递交至长春汽车经济技术开发区财政局 附件信息: 相关公告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