宝鸡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土地储备中心关于宝鸡高新区十宗工业用地水土保持评估工作竞争性磋商公告
- 发布日期:2025-10-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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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国招标采购网为业主单位征集筛选优质供应商,将预报名企业审核对接提交给业主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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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详情
公告概要:公告信息: | 采购项目名称 | 关于宝鸡高新区十宗工业用地水土保持评估工作 | 品目 | | 采购单位 | 宝鸡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土地储备中心 | 行政区域 | 宝鸡高新区 | 公告时间 | 2025年10月15日 21:00 | 获取采购文件时间 | 2025年10月16日至2025年10月22日 每日上午:08:00 至 12:00 下午:14:00 至 18: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响应文件递交地点 | 陕西省宝鸡市金台区行政大道海棠风尚9楼0916室 | 响应文件开启时间 | 2025年10月29日 14:00 | 响应文件开启地点 | 陕西省宝鸡市金台区行政大道海棠风尚9楼0916室 | 预算金额 | ¥26.000000万元(人民币)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项目联系人 | 王晓辉 | 项目联系电话 | 13992709056 | 采购单位 | 宝鸡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土地储备中心 | 采购单位地址 | 高新大道69号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0917-3780085 | 代理机构名称 | 鑫益瑞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 代理机构地址 | 陕西省宝鸡市凤翔区南大街1号时代广场2号楼6楼0621室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13992709056 |
项目概况 关于宝鸡高新区十宗工业用地水土保持评估工作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陕西省宝鸡市金台区行政大道海棠风尚9楼0916室获取采购文件,并于 2025年10月29日 14时00分 (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WL-XYR-2025-0921 项目名称:关于宝鸡高新区十宗工业用地水土保持评估工作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260,000.00元 采购需求: 合同包1(关于宝鸡高新区十宗工业用地水土保持评估工作): 合同包预算金额:260,000.00元 合同包最高限价:260,000.00元 品目号 | 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数量(单位) |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 品目预算(元) | 1-1 | 技术测试和分析服务 | 关于宝鸡高新区十宗工业用地水土保持评估 | 1(项) | 详见采购文件 | 260,000.00 |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合同包1(关于宝鸡高新区十宗工业用地水土保持评估工作)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2.1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 2.2《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2.3《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2.4《财政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4〕185号); 2.5《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 2.6《财政部环保总局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 2.7《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 2.8《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 2.9《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 2.10《财政部农业农村部 国家乡村振兴局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乡村产业振兴的通知》(财库〔2021〕19号); 2.11《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印发陕西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办法》(陕财办采〔2018〕23号); 2.12《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加快推进我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工作的通知》(陕财办采〔2020〕15号)。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合同包1(关于宝鸡高新区十宗工业用地水土保持评估工作)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供应商须为合法注册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并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证、自然人身份证)等证明文件; (2)法定代表人参加采购活动须出示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被授权代表参加采购活动须出示本人身份证原件和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3)项目负责人须具有水土保持相关专业职称证书; (4)财务状况报告:提供具有财务审计资质单位出具的2024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成立时间至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不足一年的可提供成立后任意时段的资产负债表),或开标时间前六个月内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5)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证明:提供截止至采购时间前六个月的社保缴费凭据或社保机构开具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关证明); (6)完税证明:提供截止至采购时间前六个月的纳税证明或完税证明,依法免税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7)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8)提供具有履行本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说明及承诺; (9)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提供书面承诺函); (10)供应商不得为“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及“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court.gov.cn/)有行贿犯罪记录。(查询主体供应商、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不得为“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 (1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2)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 2025年10月16日 至 2025年10月22日 ,每天上午 08:00:00 至 12:00:00 ,下午 14:00:00 至 18:00:00 (北京时间) 途径:陕西省宝鸡市金台区行政大道海棠风尚9楼0916室 方式:现场获取 售价: 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 2025年10月29日 14时00分00秒 (北京时间) 地点:陕西省宝鸡市金台区行政大道海棠风尚9楼0916室 五、开启 时间: 2025年10月29日 14时00分00秒 (北京时间) 地点:陕西省宝鸡市金台区行政大道海棠风尚9楼0916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请有意向参与本项目的供应商持介绍信、法人授权委托书到陕西省宝鸡市金台区行政大道海棠风尚9楼0916室获取采购文件。 2、供应商所提供的所有材料必须合法有效,否则将依法承担相应的责任。 八、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宝鸡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土地储备中心 地址:高新大道69号 联系方式:0917-3780085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鑫益瑞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地址:陕西省宝鸡市凤翔区南大街1号时代广场2号楼6楼0621室 联系方式:13992709056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王晓辉 电话:13992709056 鑫益瑞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2025年10月15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