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概要:
项目概况佛山市顺德区人民法院2025-2026年度办公设备耗材(硒鼓、碳粉等)配送服务(三次)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广东省政府采购网https://gdgpo.czt.gd.gov.cn/获取招标文件,并于 2025年11月05日 09时30分 (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项目编号:440001-2025-34336 项目名称:佛山市顺德区人民法院2025-2026年度办公设备耗材(硒鼓、碳粉等)配送服务(三次)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674,853.43元 采购需求: 采购包1(佛山市顺德区人民法院2025-2026年度办公设备耗材(硒鼓、碳粉等)配送服务(新城法庭、伦教法庭、北滘法庭、陈村法庭、乐从法庭)): 采购包预算金额:674,853.43元
本采购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累计结算费用达到合同金额后合同终止。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投标供应商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提供下列材料: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自然人,投标(响应)时提交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或身份证等相关证明)副本复印件;投标人为自然人的,须提供身份证复印件。2.分支机构投标的,须提供总公司和分公司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总公司出具给分支机构的授权书复印件,分公司可沿用其上级公司或总公司的相关企业资质、人员证书、同类业绩和财务报告。 2)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以下两种证明材料之一:1.提供《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信用承诺函》,见采购公告附件;2.提供投标截止日前6个月内任意1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如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以下三种证明材料之一:1.提供《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信用承诺函》,见采购公告附件;2.提供2023或2024年度财务状况报告,财务状况报告须由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出具,能清晰显示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的印章,并能反映审计结论;3.提供投标截止日前6个月内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并同时提交开户(基本户)许可证扫描件,开户(基本户)许可证已取消的,应提供能体现基本开户银行的“基本存款账户编号”的相关证明。)。 4)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以下两种证明材料之一:1.提供《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信用承诺函》,见采购公告附件;2.按投标(响应)文件格式填报设备及专业技术能力情况。 5)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以下两种证明材料之一:1.提供《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信用承诺函》见采购公告附件;2.《参与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函》。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较大数额罚款按照“财政部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九条第一款“较大数额罚款”具体适用问题的意见”财库【2022】3号的标准认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采购包1(佛山市顺德区人民法院2025-2026年度办公设备耗材(硒鼓、碳粉等)配送服务(新城法庭、伦教法庭、北滘法庭、陈村法庭、乐从法庭))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采购包整体专门面向小微企业。只允许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参与本项目。中小企业具体标准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文件进行划分;监狱企业根据(财库〔2014〕68号)的规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根据(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提供有效的中小企业声明函(服务)(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或监 狱企业证明文件),否则不予认定。本项目标的按照《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划分行业为:批发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采购包1(佛山市顺德区人民法院2025-2026年度办公设备耗材(硒鼓、碳粉等)配送服务(新城法庭、伦教法庭、北滘法庭、陈村法庭、乐从法庭))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资格审查人员于投标(响应)截止时间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 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采购项目(或采购包) 投标(响应)。 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 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 监理、 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 不得再参与本项目投标(响应)。 投标函相关承诺要求内容。 (3)已中标原项目“佛山市顺德区人民法院2025-2026年度办公设备耗材(硒鼓、碳粉等)配送服务”采购包1、采购包2的投标人,不得再参与本项目的投标。 三、获取招标文件时间: 2025年10月15日 至 2025年10月22日 ,每天上午 00:00:00 至 12:00:00 ,下午 12:00:00 至 23:59:59 (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广东省政府采购网https://gdgpo.czt.gd.gov.cn/ 方式:在线获取 售价: 免费获取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2025年11月05日 09时30分00秒 (北京时间) 递交文件地点:广东省政府采购网https://gdgpo.czt.gd.gov.cn/ 开标地点:广东省政府采购网https://gdgpo.czt.gd.gov.cn/ 五、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1.本项目采用电子系统进行招投标,请在投标前详细阅读供应商操作手册,手册获取网址:https://gdgpo.czt.gd.gov.cn/help/transaction/download.html。投标供应商在使用过程中遇到涉及系统使用的问题,可通过020-88696588 进行咨询或通过广东政府采购智慧云平台运维服务说明中提供的其他服务方式获取帮助。 2.供应商参加本项目投标,需要提前办理CA和电子签章,办理方式和注意事项详见供应商操作手册与CA办理指南,指南获取地址:https://gdgpo.czt.gd.gov.cn/help/problem/。 3.如需缴纳保证金,供应商可通过"广东政府采购智慧云平台金融服务中心"(http://gdgpo.czt.gd.gov.cn/zcdservice/zcd/guangdong/),申请办理投标(响应)担保函、保险(保证)保函。 /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1.采购人信息名 称:佛山市顺德区人民法院 地 址:大良凤南路3号 联系方式:0757-22663773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 称:中昊阳(佛山)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广东省佛山市顺德区大良街道逢沙村智城路9号云谷广场B6栋331 联系方式:0757-26612222 3.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黎小姐 电 话:0757-26612222 中昊阳(佛山)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2025年10月15日 相关公告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