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概要:
项目概况 机电学部实训装备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政采云平台线上获取(下载)招标文件,并于2025年11月04日 09:30(北京时间)前递交(上传)投标文件。 一、项目概况 项目编号:WZDH-H20250926CWZ项目名称:机电学部实训装备项目 预算金额(元):4954000元最高限价(元):4954000元 采购需求:/标项名称1: 工业机器人实训室建设 数量: 1 预算金额(元):1680000元 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详见采购文件第四部分 备注: 合同履约期限:详见采购文件 本项目(是)接受联合体投标。 标项名称2: 智能数控加工实训中心和教具库建设 数量: 1 预算金额(元):1960000元 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详见采购文件第四部分 备注: 合同履约期限:详见采购文件 本项目(是)接受联合体投标。 标项名称3:可编程控制器数字孪生实训装置添置 数量: 1 预算金额(元):768000元 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详见采购文件第四部分 备注: 合同履约期限:详见采购文件 本项目(是)接受联合体投标。 标项名称4:电子电工技能实训建设 数量: 1 预算金额(元):546000元 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详见采购文件第四部分 备注: 合同履约期限:详见采购文件 本项目(是)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标项1、标项2、标项3、标项4通用): 1、一般资格条件: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2)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www.creditchina.gov.cn)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且尚处于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内。 (3)本项目接受联合体 三、获取采购文件(标项1、标项2、标项3、标项4通用): 时间:采购公告发布之日至投标截止时间为止,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线上获取法定节假日均可,线下获取文件法定节假日除外)。 获取地点(网址):浙江政府采购网(http://zfcg.czt.zj.gov.cn) 获取方式:“浙江政府采购网”在线获取 本项目不提供纸制版采购文件,供应商通过“浙江政府采购网”本项目公告下方选取“潜在供应商”处“获取采购文件”;供应商只有在“浙江政府采购网”完成获取采购文件申请并下载了采购文件后才视作依法 获取采购文件,否则投标将被拒绝。 供应商通过“浙江政府采购网”本公告下方“游客,浏览投标文件”下载的采购文件仅供浏览,不视作依法获取采购文件,投标将被拒绝。 采购文件售价(元):0元。 四、投标截止时间及地点(标项1、标项2、标项3、标项4通用)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5年11月4日09:30(北京时间) 投标地点(网址):政采云系统上递交 开标时间:2025年11月4日09:30 开标地点(网址):政采云系统上进行 五、公告期限(标项1、标项2、标项3、标项4通用)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事项(标项1、标项2、标项3、标项4通用) 1.《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发挥政府采购政策功能全力推动经济稳进提质的通知》(浙财采监(2022)3号)、《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打造最优营商环境的通知》(浙财采监(2021)22号))、《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助力扎实稳住经济的通知》(浙财采监(2022)8号)已分别于2022年1月29日、2022年2月1日和2022年7月1日开始实施,此前有关规定与上述文件内容不一致的,按上述文件要求执行。 2.根据《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打造最优营商环境的通知》(浙财采监(2021)22号)文件关于“健全行政裁决机制”要求,鼓励供应商在线提起询问,路径为:政采云-项目采购-询问质疑投诉-询问列表:鼓励供应商在线提起质疑,路径为:政采云-项目采购-询问质疑投诉-质疑列表。质疑供应商对在线质疑答复不满意的,可在线提起投诉,路径为:浙江政务服务网-政府采购投诉处理-在线办理。 3.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获取采购文件之日或者采购公告期限届满之日(公告期限届满后获取采购文件的,以公告期限届满之日为准)起7个工作日内,对采购文件需求的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提出质疑,对其他内容的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质疑函范本、投诉书范本请到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下载。 4.其他事项:无 七、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质疑、投诉,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温州市职业中等专业学校 地址:温州市龙湾区金海三道443号 项目联系人(询问):梅老师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0577-88900998 质疑联系人:夏老师 质疑联系方式:0577-8890116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温州得恒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温州市鹿城区仁信大厦4楼 项目联系人(询问):吴振建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18968849896 质疑联系人:唐先生 质疑联系方式:18806519368 3.部门集中采购管理部门 名 称:温州市教育系统政府采购工作委员会办公室 地址:温州市市府路490号1205室 项目联系人:季老师 联系方式:0577-88288071 质疑联系人:彭老师 质疑联系方式:0577-88682625 4.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 名称:温州市财政局(浙江省政府采购行政裁决服务中心(温州)) 地址:温州市鹿城区滨江街道瓯江路展银大厦1606室 联系人:李老师、王老师 监督投诉电话:0577-85501561,0577-85501562 若对项目采购电子交易系统操作有疑问,可登录政采云(https://www.zcygov.cn/),点击右侧咨询小采,获取采小蜜智能服务管家帮助,或拨打政采云服务热线400-881-7190获取热线服务帮助。 CA问题联系电话(人工):汇信CA 400-888-4636;天谷CA 400-087-8198 附件信息: 相关公告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