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概要: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XYL2025GZ187A11 项目名称:全国海关信息中心广东分中心备份一体机设备采购项目 预算金额:120.000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120.00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1、标的名称:全国海关信息中心广东分中心备份一体机设备采购 2、标的数量:1 3、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 (1)项目类型:货物类。 (2)采购内容:全国海关信息中心广东分中心备份一体机设备采购。 (3)项目基本概况介绍:具体详见招标需求。 (4)服务详细内容、要求及执行标准详见招标需求。 (5)投标人应对项目所有的内容进行投标,不允许只对其中部分内容进行投标。 (6)本项目属于政府采购项目。 (7)本项目采购本国货物。 (8)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财政部 发展改革委 生态环境部 市场监管总局 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关于对旅游领域严重失信相关责任主体实施联合惩戒的合作备忘录》、《财政部关于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优化营商环境的通知》(财库〔2019〕38号)、《关于印发《商品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快递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的通知》、《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 合同履行期限:投标人须在合同签订后8周内将产品交至采购人指定的地点。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本项目不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2)本项目的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工业。(3)若设备制造商为中小微企业,设备制造商需为符合本项目采购标的对应行业划分标准的中型、小型企业或微型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注:中小微企业以投标人填写的《中小企业声明函(货物)》(见投标文件格式)为判定标准,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以投标人填写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按投标文件格式与要求)为判定标准,监狱企业须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否则不予认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供应商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自然人,投标(响应)时提交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或身份证等相关证明)副本复印件。分支机构投标的,须提供总公司和分公司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总公司出具给分支机构的授权书;(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投标人按照招标文件的格式提供签署盖章的《投标人资格声明函》;(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投标人按照招标文件的格式提供签署盖章的《投标人资格声明函》;(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投标人按照招标文件的格式提供签署盖章的《投标人资格声明函》;(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投标人按照招标文件的格式提供签署盖章的《投标人资格声明函》;重大违法记录,是指投标人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根据财库〔2022〕3号文,“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200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200万元的,从其规定)(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投标人按照招标文件的格式提供签署盖章的《投标人资格声明函》。2)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采购代理机构于评审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处罚期限届满的除外。如“信用中国”网站查询结果显示“没有找到您搜索的企业”或“没有找到您搜索数据”,视为没有上述三类不良信用记录)。3)成功购买本项目纸质版采购文件的供应商。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5)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的书面声明:投标人按照招标文件的格式提供签署盖章的《投标人资格声明函》。6)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的书面声明:投标人按照招标文件的格式提供签署盖章的《投标人资格声明函》。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5年10月15日 至 2025年10月21日,每天上午9:00至12:00,下午14:3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广州市天河区汇苑街23号广东铁路投资大厦副楼7楼或通过链接www.yltender.com 方式:本项目接受现场或网上购买采购文件。 售价:¥3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5年11月04日 14点30分(北京时间) 开标时间:2025年11月04日 14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广州市天河区汇苑街23号广东铁路投资大厦副楼7楼广东永连招标有限公司会议室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获取采购文件: (一)现场报名:供应商应携带填写好的“采购文件领购登记表”(可在采购代理机构网站(www.yltender.com)中“资料下载专栏”下载)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后,至广州市天河区汇苑街23号广东铁路投资大厦副楼7楼获取采购文件,缴纳标书款后即为成功获取纸质版采购文件。 (二)线上报名:供应商应登录采购代理机构网站(www.yltender.com),在资料下载专栏下载并填写“采购文件领购登记表”并加盖供应商公章扫描发送至采购代理机构邮箱(gdylzbyxgs@163.com)。必须于本采购项目规定的获取采购文件时间内向我司缴纳标书款(300元)及国内邮购费用(60元)人民币合计360元【采购文件购买汇款账号信息:收款单位:广东永连招标有限公司;开户银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铁投支行;账号:44026201040001228,只接受对公账户汇入】,否则视为未成功获取纸质版采购文件。在任何情况下采购代理机构对邮寄过程中发生的迟交或遗失都不承担责任。(获取采购文件咨询电话020-88526063,叶小姐。) (三)采购代理机构提供纸质采购文件,同时免费附赠电子采购文件1份。 2、本项目相关公告在以下媒体发布: 1.采购机构指定发布媒体:www.yltender.com。 2.法定媒体: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相关公告在法定媒体上公布之日即视为有效送达,不再另行通知。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全国海关信息中心广东分中心 地址:广州市海珠区滨江西路26-28号 联系方式:徐小姐,020-81108050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广东永连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广州市天河区汇苑街23号广东铁路投资大厦副楼7楼 联系方式:张小姐,020-88526063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林先生 电 话: 020-88526063 相关公告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