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概要:
项目概况西安市民政局养老服务信息平台(二期)建设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陕西省政府采购综合管理平台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以下简称“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获取招标文件,并于 2025年11月04日 09时30分 (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项目编号:SXZCZ-2025-ZHF6016 项目名称:西安市民政局养老服务信息平台(二期)建设项目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4,436,213.00元 采购需求:详见采购需求附件 合同履行期限: 采购包1:1.项目建设服务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8个月内,完成系统开发、集成部署与联调测试,通过初步验收并投入试运行;试运行期为3个月,通过试运行验收后报请相关部门组织竣工验收; 2.保修和维护期: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3年为系统免费保修和维护期(保修和维护期内乙方需提供技术、培训、质量保障、技术转移等服务,若存在质量、服务问题需按甲方要求限时整改,保修和维护期自甲方书面确认整改合格后结束)。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采购包1: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合同包1(西安市民政局养老服务信息平台(二期)建设项目)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并出具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等国家规定的相关证明,自然人参与的提供其身份证明 (2)法定代表人授权书(附法定代表人、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及被授权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直接参加投标,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身份证原件) (3)须提供2023年度或2024年度的经审计的财务报告(至少包括三表一注,成立时间至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不足一年的可提供成立后任意时段的资产负债表),或开标前三个月内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附开户许可证或开户银行证明) (4)提供响应文件递交时间前一年内至少一个月已缴纳的纳税证明或完税证明凭据;其他组织和自然人提供响应文件递交时间前一年内至少一个月缴纳税收的凭据;依法免税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关文件证明 (5)提供响应文件递交时间前一年内至少一个月已缴纳的社会保障金的凭据(专用收据或社会保险缴纳清单);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关文件证明 (6)出具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7)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由投标人根据项目需求提供承诺) (8)供应商不得为“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的供应商,不得为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以采购代理机构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后当天查询记录为准) (9)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根据财库【2019】38号文规定,此项由采购人在开标截止日当天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进行查询,截图留档;如网站无供应商信息的,供应商须提供相关证明资料或书面声明) (10)非联合体投标的声明 三、获取招标文件时间: 2025年10月14日 至 2025年10月21日 ,每天上午 00:00:00 至 12:00:00 ,下午 12:00:00 至 23:59:59 (北京时间) 途径: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交易执行-选择项目所属区划-应标-项目投标-未获取页面)选择本项目报名参与并获取采购文件 方式:投标人有意参加本项目的,应在陕西省政府采购网(www.ccgp-shaanxi.gov.cn)登录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申请获取采购文件 售价: 0元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时间: 2025年11月04日 09时30分00秒 (北京时间) 提交投标文件地点: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交易执行-选择项目所属区划-应标-项目投标-已获取-投标(响应)管理)上传投标(响应)文件 开标地点: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交易执行-选择项目所属区划-开标-供应商开标大厅)参与线上开标 五、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本项目采购过程中需要使用陕西省政府采购综合管理平台(以下简称“政府采购平台”),登录方式及地址:通过陕西省政府采购网(www.ccgp-shaanxi.gov.cn)首页供应商用户登录,供应商应当按照以下要求进行系统操作。 (一)供应商应当自行在陕西省政府采购网-办事指南查看相应的系统操作指南,并严格按照供应商操作手册要求进行系统操作。在登录、使用政府采购平台前,应当按照要求完成供应商注册和信息完善,加入政府采购平台供应商库。 (二)供应商应当使用纳入陕西省政府采购综合管理平台数字证书互认范围的数字证书及签章(以下简称“互认的证书及签章”)进行系统操作。供应商使用互认的证书及签章在政府采购平台进行的一切操作和资料传递,以及加盖电子签章确认采购过程中制作、交换的电子数据,均属于供应商真实意思表示,由供应商对其系统操作行为和电子签章确认的事项承担法律责任。 已办理互认的证书及签章的供应商,校验互认的证书及签章有效性后,即可按照系统操作要求进行身份信息绑定、权限设置和系统操作;未办理互认的证书及签章的供应商,按要求办理互认的证书及签章并校验有效性后,按照系统操作要求进行身份信息绑定、权限设置和系统操作。互认的证书及签章的办理与校验,可查看陕西省政府采购网-办事指南。 供应商应当加强互认的证书及签章日常校验和妥善保管,确保在参加采购活动期间互认的证书及签章能够正常使用;供应商应当严格互认的证书及签章的内部授权管理,防止非授权操作。 (三)供应商应当自行准备电子化采购所需的计算机终端、软硬件及网络环境,承担因准备不足产生的不利后果。 (四)开标/开启前30分钟内,供应商需登录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供应商开标大厅”-进入开标选择对应项目包组操作签到 (五)政府采购平台技术支持: 在线客服:通过陕西省政府采购网-在线客服进行咨询 技术服务电话:029-96702 CA及签章服务:通过陕西省政府采购网-办事指南进行查询 (六)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七)中标单位在中标(成交)结果公告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向代理机构提供纸质加盖公章版响应文件,响应文件为正本一份,副本二份。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1.采购人信息名称:西安市民政局(本级) 地址:西安市凤城八路109号 联系方式:029-8678644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称:陕西中采招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西安市未央区中登广场B座706室 联系方式:029-86254684 3.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周工 电话:029-86254684 陕西中采招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25年10月14日 相关附件: 相关公告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