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概要:
项目概况2025年台式高速冷冻离心机等一批医疗设备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四川省政府采购一体化平台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以下简称“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获取招标文件,并于 2025年11月04日 09时30分 (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本项目通过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实行电子化采购。 一、项目基本情况项目编号:N5100012025002742 项目名称:2025年台式高速冷冻离心机等一批医疗设备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1,660,000.00元 采购需求:详见采购需求附件 合同履行期限: 采购包1:自合同签订后60日。 采购包2:自合同签订后60日 采购包3:自合同签订后60日 采购包4:自合同签订后60日 采购包5:自合同签订后60日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采购包1: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采购包2: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采购包3: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采购包4: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采购包5: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采购包1:无 采购包2:无 采购包3:无 采购包4:无 采购包5: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采购包1: (1)若投标产品及其配置产品为医疗器械的,投标产品及其配置产品须符合《医疗器械注册与备案管理办法》要求并提供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器械注册证或备案凭证;(2)若投标产品及其配置产品为医疗器械的,投标人若为投标产品生产厂家,须符合《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要求并提供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或生产备案凭证;投标人若为投标产品非生产厂家,须符合《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要求并提供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或经营备案凭证(已提供包含二类备案的多证合一营业执照的供应商除外);(3)若投标产品为进口产品的,供应商为非投标产品生产厂家需提供生产厂家针对本项目对投标产品的授权,或具有授权权限的代理商对投标产品的授权(且需提供该代理商具有有效授权权限的相关证明文件,证明文件需能显示产品生产厂家对投标产品授权链条的完整性)。 采购包2: (1)若投标产品及其配置产品为医疗器械的,投标产品及其配置产品须符合《医疗器械注册与备案管理办法》要求并提供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器械注册证或备案凭证;(2)若投标产品及其配置产品为医疗器械的,投标人若为投标产品生产厂家,须符合《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要求并提供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或生产备案凭证;投标人若为投标产品非生产厂家,须符合《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要求并提供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或经营备案凭证(已提供包含二类备案的多证合一营业执照的供应商除外);(3)若投标产品为进口产品的,供应商为非投标产品生产厂家需提供生产厂家针对本项目对投标产品的授权,或具有授权权限的代理商对投标产品的授权(且需提供该代理商具有有效授权权限的相关证明文件,证明文件需能显示产品生产厂家对投标产品授权链条的完整性)。 采购包3: (1)若投标产品及其配置产品为医疗器械的,投标产品及其配置产品须符合《医疗器械注册与备案管理办法》要求并提供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器械注册证或备案凭证;(2)若投标产品及其配置产品为医疗器械的,投标人若为投标产品生产厂家,须符合《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要求并提供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或生产备案凭证;投标人若为投标产品非生产厂家,须符合《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要求并提供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或经营备案凭证(已提供包含二类备案的多证合一营业执照的供应商除外);(3)若投标产品为进口产品的,供应商为非投标产品生产厂家需提供生产厂家针对本项目对投标产品的授权,或具有授权权限的代理商对投标产品的授权(且需提供该代理商具有有效授权权限的相关证明文件,证明文件需能显示产品生产厂家对投标产品授权链条的完整性)。 采购包4: (1)若投标产品及其配置产品为医疗器械的,投标产品及其配置产品须符合《医疗器械注册与备案管理办法》要求并提供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器械注册证或备案凭证;(2)若投标产品及其配置产品为医疗器械的,投标人若为投标产品生产厂家,须符合《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要求并提供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或生产备案凭证;投标人若为投标产品非生产厂家,须符合《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要求并提供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或经营备案凭证(已提供包含二类备案的多证合一营业执照的供应商除外);(3)若投标产品为进口产品的,供应商为非投标产品生产厂家需提供生产厂家针对本项目对投标产品的授权,或具有授权权限的代理商对投标产品的授权(且需提供该代理商具有有效授权权限的相关证明文件,证明文件需能显示产品生产厂家对投标产品授权链条的完整性)。 采购包5: (1)若投标产品及其配置产品为医疗器械的,投标产品及其配置产品须符合《医疗器械注册与备案管理办法》要求并提供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器械注册证或备案凭证;(2)若投标产品及其配置产品为医疗器械的,投标人若为投标产品生产厂家,须符合《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要求并提供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或生产备案凭证;投标人若为投标产品非生产厂家,须符合《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要求并提供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或经营备案凭证(已提供包含二类备案的多证合一营业执照的供应商除外);(3)若投标产品为进口产品的,供应商为非投标产品生产厂家需提供生产厂家针对本项目对投标产品的授权,或具有授权权限的代理商对投标产品的授权(且需提供该代理商具有有效授权权限的相关证明文件,证明文件需能显示产品生产厂家对投标产品授权链条的完整性)。 三、获取招标文件时间:2025年10月14日至2025年10月20日,每天上午00:00:00至12:00:00,下午12:00:00至23:59:59(北京时间) 途径: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投标(响应)管理-未获取采购文件中选择本项目获取招标文件 方式:在线获取 售价:0元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时间:2025年11月04日 09时30分00秒(北京时间) 提交投标文件地点:通过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投标(响应)管理在线提交投标文件 开标地点:通过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开标/开启大厅参与开标 五、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1、计划备案编号:51000025210200066611[2025]08089;2、本项目最高限价:采购包1最高限价(元): 50,000.00;采购包2最高限价(元): 240,000.00;采购包3最高限价(元): 310,000.00;采购4最高限价(元): 650,000.00;采购包5最高限价(元): 360,000.00;3.参与供应商:已依法在四川政府采购网(https://zfcg.scsczt.cn/)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投标(响应)管理-未获取采购文件中选择本项目获取采购文件的潜在供应商; 4.供应商应当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5、监督部门:四川省财政厅,联系电话:028-86723581、028-86723539、028-86723553,地址:四川省成都市锦江区学道街26号。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1.采购人信息名称:川北医学院附属医院 地址:四川省南充市顺庆区茂源南路1号 联系方式:0817-226245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称:四川思渠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 四川省成都市金牛区茶店子西街36号金璐天下1栋2单元18层、项目咨询地址:四川省南充市顺庆区万年西路春风大厦17楼 联系方式: 项目咨询:0817-2327281;监察合规部:028-62306011 3.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项目联系人:1.项目负责:龙福兴,陈良语;2.技术审核:郑佳、王艺霖、 电话: 项目咨询:0817-2327281;监察合规部:028-62306011 四川思渠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2025年10月13日 相关附件: 相关公告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