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概要: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DGZCG-[2025]67号 项目名称:大厂高级实验中学改善普高办学条件设备购置项目 预算金额:2014129 最高限价(如有):2014129.00 采购需求:大厂高级实验中学改善普高办学条件设备购置项目,具体详见采购需求。 合同履行期限:签订合同后,20日历天内完成供货、安装和调试。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2.1本项目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本项目预留部分采购项目预算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对于预留份额,提供的货物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制造。预留份额通过以下措施进行:预留采购项目预算总额的40%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的比例不低于预留份额的60%(即不低于项目预算金额的24%),并不再执行价格评审优惠的扶持政策。本项目如大型企业中标须按照预留份额向中小企业进行分包:如中型企业中标须按预留份额向小微企业分包;如小微企业中标则不允许分包。监狱企业、 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为小微企业。2.2其他落实政府采购政策的资格要求(如有):节能产品政策;环境标志产品政策;扶持中小微企业优惠政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监狱企业优惠政策。详见招标文件。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出版物经营许可证》。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5年10月14日至2025年10月20日,每天上午09:00至12:00,下午12:0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 方式:其它 售价:0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5年11月07日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依据《河北省财政厅 河北省政务服务管理办公室关于印发<政府采购公开招标项目全面实行“双盲”评审实施方案>的通知》和《河北省数据和政务服务局 河北省财政厅关于全面开展远程异地评标的通知》相关要求,本项目采用“双盲”“分散”评审和“远程异地”评标。投标单位在编制投标文件时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对投标文件的商务标“明标”、技术标“暗标”分开制作,评标委员会按要求对商务标采取明标评审、对技术标采取暗标评审。还应满足“双盲”评审相关规定。2.凡有意参加投标者,可在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网址:http://www.hebpr.cn/)自行下载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并及时查看有无澄清和修改。网上发布后即认为所有潜在供应商获取了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潜在供应商如未从廊坊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下载相关资料,或未获取到完整资料,导致投标被否决的,自行承担责任。3.本项目为全流程电子开评标项目,供应商须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制作投标文件,并提交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LFTF格式),应在文件获取开始时间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通过“廊坊公共资源交易综合信息平台【业务管理-投标文件上传(电子)】菜单”上传。4.本项目采用不见面开标形式,供应商无需到达现场,详情请查看招标文件。5.按照省市文件要求,本项目实行全省远程异地评标。6.公告发布媒体中国河北政府采购网、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监督单位名称:大厂回族自治县财政局政府采购办公室电话:153 7329 2608交易中心服务责任人:张大超 地址:大厂县高新区创业大厦二层 电话:0316-8836057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大厂回族自治县高级实验中学 地 址:大厂回族自治县夏垫镇国道北侧工业园区内 联系方式:0316-8860299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名 称:廊坊合创信恒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河北省廊坊市大厂回族自治县永安小区B型住宅楼11号 联系方式:0316-5276072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李阳 电 话:0316-5276072 八、附件 相关公告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