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概要:
项目概况汉滨区大河小学新校区配电工程(二次)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平台(陕西省.安康市获取采购文件,并于 2025年10月27日 14时00分 (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项目编号:XSCG-AK2025063.1B1 项目名称:汉滨区大河小学新校区配电工程(二次)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1,097,133.00元 采购需求: 合同包1(汉滨区大河小学新校区配电工程): 合同包预算金额:1,097,133.00元 合同包最高限价:1,097,133.00元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20天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合同包1(汉滨区大河小学新校区配电工程)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1)《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4〕185 号);(2)《财政部环保总局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 号);(3)《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 号);(4)《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 号);(5)《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6)《陕西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办法》(陕财办采〔2018〕23 号);(7)《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 号); (8)《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 号);(9)《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脱贫攻坚的通知》(财库〔2019〕27 号);(10)《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加快推进我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工作的通知》(陕财办采〔2020〕15号);(11)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 号);(12)《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乡村产业振兴的通知》(财库〔2021〕19 号);(13)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14)其他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合同包1(汉滨区大河小学新校区配电工程)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需提供年度审核报告; 三、获取采购文件时间: 2025年10月13日 至 2025年10月17日 ,每天上午 08:00:00 至 12:00:00 ,下午 12:00:00 至 18:00:00 (北京时间) 途径:全国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平台(陕西省.安康市 方式:在线获取 售价: 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 2025年10月27日 14时00分00秒 (北京时间) 地点:全国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平台(陕西省.安康市) 五、开启时间: 2025年10月27日 14时00分00秒 (北京时间) 地点:安康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采用电子化投标及远程不见面开标方式) 六、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注:(1)使用捆绑省交易平台的CA锁登录电子交易平台,通过政府采购系统企业端进入,点击我要投标,完善相关投标信息,下载采购文件。未完成网上操作的,无法完成后续流程。(2)本项目采购公告同时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陕西省·安康市)安康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址:http://ak.sxggzyjy.cn/)、陕西省政府采购网(网址:http://www.ccgp-shaanxi.gov.cn/)发布,(2)本项目采用电子化投标及远程不见面开标方式,相关操作流程详见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陕西省)网站(服务指南-下载专区)中的《陕西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政府采购项目投标指南》,电子招标文件技术支持:4009280095/4009980000。 八、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1.采购人信息名称:汉滨区大河镇大河小学 地址:大河镇大河街道 联系方式:15389511688/1538465188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称:安康市兴盛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陕西省安康市汉滨区大桥路鑫街口公寓4楼 联系方式:13098000911 3.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汶伟鹏 电话:13098000911 安康市兴盛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2025年10月11日 相关公告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