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概要: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STCC2500316524(JSSW0000-202555) 项目名称:国家税务总局江苏省税务局2025年-2028年鸿瑞大厦办公区公共区域物业服务项目 预算金额:1170.000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390.00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鸿瑞大厦办公区位于南京市鼓楼区浦江路30号,总建筑面积约为13.9万平方米,院落面积约为1.8万平方米(其中绿化面积0.5万平方米)。办公区内共有办公楼两栋(A楼、C楼)、附属楼一栋(B楼),其中:A楼为国家税务总局江苏省税务局机关及下属分局办公使用;C楼为江苏省发展改革委、江苏省应急管理厅、江苏省委金融办、江苏省战略研究中心办公使用;B楼地上5层,建筑面积约0.6万平方米,为驻办公区单位共同使用,主要为食堂、会议室及附属用房。办公区内地下3层,主要为停车场、放置配电设备、消防、监控、空调、供水等系统设施设备的机房。 办公区公共区域物业服务区域为办公区院落、A楼和C楼大厅、B楼(2层、5层除外)、办公区地下区域(停车位区域除外),面积3万平方米。本次采购的鸿瑞大厦办公区公共区域物业服务主要包括:综合服务、设备巡检和维修维理、门岗值守、保洁、院落绿化维护、大厅接待等。 合同履行期限:本项目服务期三年,合同一年一签。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属于面向中小企业预留采购份额项目,预留份额通过获得采购合同的供应商将采购项目中的一定比例分包给一家进行,分包意向协议中预留给中小企业的金额应当不低于总金额的30%,接受分包合同的中小企业和分包企业之间不得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提供明确以上事项的《分包意向协议》和《中小企业声明函》(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如果供应商本身提供所有标的均由中小企业承接,视同符合本条资格条件,则无需再进行分包。提供明确以上事项的《中小企业声明函》(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本项目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物业管理。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本项目不接受进口产品投标(注:本文件所称进口产品是指通过中国海关报关验放进入中国境内且产自关境外的产品);(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采购包的政府采购活动。否则投标均无效。(3)除单一来源采购项目外,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否则投标无效。(4)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任意情形之一: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或者存在财政部门认定的其他重大违法记录,以及在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限以内的;(5)根据《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规定,开标结束后,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将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对投标人截止到投标截止时间的信用记录进行审查,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投标人,其投标将被拒绝。本次查询的信用记录仅限于本项目使用,查询结果将留存在采购档案中。在上述指定网站不能查询信用信息的供应商,供应商应在投标文件中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加盖公章)。(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5年10月11日 至 2025年10月17日,每天上午8:30至11:30,下午14:0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江苏省南京市鼓楼区郑和中路118号D座12楼1208室(https://www.jstcc.cn/) 方式:1、文件提供方式:纸质文件 2、支付方式:供应商应在江苏省招标中心有限公司官网(www.jstcc.cn)“供应商注册”入口进行注册,注册完成后通过“供应商登录“入口进入”JSTCC江苏招标电子交易平台”,进入“搜索项目”栏目,在搜索框中输入本项目编号或项目名称,点击对应的项目进行“关注”,关注完成后进入“我的项目”栏目,选择本项目并支付费用,支付完成后电子发票可自行在平台下载。 3、支付完成后,纸质文件可通过现场领取或邮寄送达,现场领取的请至江苏省招标中心有限公司(南京市鼓楼区郑和中路118号)1208室领取;需邮寄送达的请将公司名称、项目编号+标段号(如有)、邮寄地址发送至邮箱:jszb02582281974@163.com。为方便供应商制作投标(响应)文件,供应商可在“我的项目”栏目中下载电子文件,电子文件仅为方便供应商制作投标(响应)文件所用,如纸质文件与电子文件不一致的,以纸质文件为准。 售价:¥3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5年11月03日 09点00分(北京时间) 开标时间:2025年11月03日 09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江苏省南京市鼓楼区郑和中路118号D座16楼1606室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等。 2、项目基本情况中最高限价390万元是指:潜在投标人的投标报价不得超过390万元/年。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国家税务总局江苏省税务局 地址:江苏省南京市鼓楼区浦江路30号 联系方式:杨老师(技术)025-58528312(技术);李老师(商务)025-58528613(商务)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江苏省招标中心有限公司 地 址:江苏省南京市鼓楼区郑和中路118号D座12楼1208室 联系方式:金海涛、张琪瑶,025-82281971、82281961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杨老师(技术);李老师(商务) 电 话: 025-58528312(技术);025-58528613(商务) 相关公告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