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概要:
一、项目编号:JSZC-321002-NJJD-G2025-0022二、项目名称:李典镇片区(李典社区、新坝社区)综合管理服务项目三、中标(成交)信息
四、主要标的信息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葛军民、裴春华、霍正飞、焦崇峰、王小兵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本次采购由中标供应商在领取中标通知书前根据国家计委印发的《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计价格【2002】1980号文)标准的80%一次性支付给招标代理机构成交服务费。计30838.14元。 七、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江苏兰庭物业服务有限公司为小型企业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1.采购人信息 单位名称:扬州市广陵区李典镇人民政府 单位地址:扬州市广陵区李典镇兴丰路1号 联系人:裴春华 联系电话:0514-80982073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单位名称:南京金鼎工程造价评估有限责任公司 单位地址:南京金鼎工程造价评估有限责任公司扬州分公司,扬州市国展路29号(星耀天地商务中心)2幢9层903室 联系人:王石磊 联系电话:18762317185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王石磊 电话:18762317185 十、附件1.采购文件(已公告的可不重复公告) 2.被推荐供应商名单和推荐理由(适用于邀请招标、竞争性谈判、询价、竞争性磋商采用书面推荐方式产生符合资格条件的潜在供应商的) 3.中标、成交供应商为中小企业的,应公告其《中小企业声明函》 4.中标、成交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应公告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5.中标、成交供应商为注册地在国家级贫困县域内物业公司的,应公告注册所在县扶贫部门出具的聘用建档立卡贫困人员具体数量的证明。 附件:JSZC-321002-NJJD-G2025-0022采购文件.doc中小企业声明函.pdf 相关公告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