吕河镇桂花社区一组和五组人居环境整治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 发布日期:2025-10-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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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国招标采购网为业主单位征集筛选优质供应商,将预报名企业审核对接提交给业主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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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详情
公告概要:公告信息: | 采购项目名称 | 吕河镇桂花社区一组和五组人居环境整治项目 | 品目 | | 采购单位 | 旬阳市财政局吕河财政所 | 行政区域 | 旬阳县 | 公告时间 | 2025年10月10日 17:12 | 获取采购文件时间 | 2025年10月11日至2025年10月16日 每日上午:08:00 至 12:00 下午:12:00 至 18: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响应文件递交地点 | 陕西省安康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高新总部城Z1栋2单元104室 | 响应文件开启时间 | 2025年10月21日 11:00 | 响应文件开启地点 | 陕西省安康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高新总部城Z1栋2单元104室 | 预算金额 | ¥30.000000万元(人民币)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项目联系人 | 聂工 | 项目联系电话 | 15332696862 | 采购单位 | 旬阳市财政局吕河财政所 | 采购单位地址 | 陕西省安康市旬阳县吕河镇双井社区三组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19916113756 | 代理机构名称 | 华正大地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代理机构地址 | 陕西省西安市雁塔区高新路80号望庭国际2幢11701室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15332696862 | 附件: | 附件1 | 采购清单.pdf | 附件2 | 吕河镇桂花社区一组和五组人居环境整治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docx |
项目概况 吕河镇桂花社区一组和五组人居环境整治项目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陕西省安康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高新总部城Z1栋2单元104室获取采购文件,并于 2025年10月21日 11时00分 (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HZDD-ZB-2025-017 项目名称:吕河镇桂花社区一组和五组人居环境整治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300,000.00元 采购需求: 合同包1(吕河镇桂花社区一组和五组人居环境整治项目): 合同包预算金额:300,000.00元 合同包最高限价:297,171.56元 品目号 | 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数量(单位) |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 品目预算(元) | 1-1 | 其他建筑工程 | 300000 | 1(项) | 详见采购文件 | 300,000.00 |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合同包1(吕河镇桂花社区一组和五组人居环境整治项目)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 (2)、《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3)、《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发办【2007】51号); (4)、《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财库【2004】185号); (5)、《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 (6)、《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7)、《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 (8)、《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脱贫攻坚的通知》财库〔2019〕27号; (9)、《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加快推进我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工作的通知》(陕财办采〔2020〕15号); (10)、其他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合同包1(吕河镇桂花社区一组和五组人居环境整治项目)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提供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等相关证明,自然人参与的提供其身份证明; (2)投标供应商应授权合法的人员参加投标:法定代表人直接参加投标,须出具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参加投标,须出具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及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非法人投标供应商参照执行); (3)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纪录的书面声明; (4)供应商不得为“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供应商,不得为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网站截图加盖公章)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磋商。 (6)本项目专门面向小微企业,供应商须提供小微企业声明函。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 2025年10月11日 至 2025年10月16日 ,每天上午 08:00:00 至 12:00:00 ,下午 12:00:00 至 18:00:00 (北京时间) 途径:陕西省安康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高新总部城Z1栋2单元104室 方式:现场获取 售价: 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 2025年10月21日 11时00分00秒 (北京时间) 地点:陕西省安康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高新总部城Z1栋2单元104室 五、开启 时间: 2025年10月21日 11时00分00秒 (北京时间) 地点:陕西省安康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高新总部城Z1栋2单元104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供应商须在采购文件发售时间内携带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及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办理仅需提供身份证复印件)到采购代理机构指定地点获取采购文件。 八、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旬阳市财政局吕河财政所 地址:陕西省安康市旬阳县吕河镇双井社区三组 联系方式:1991611375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华正大地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陕西省西安市雁塔区高新路80号望庭国际2幢11701室 联系方式:15332696862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聂工 电话:15332696862 华正大地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25年10月10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