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概要: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Z1310002504862001 项目名称:廊坊市公安局交通管理支队高速交警大队警务用房租赁项目 预算金额:980000 最高限价(如有):980000 采购需求:高速交警大队警务用房租赁,详见招标文件采购需求部分 合同履行期限:2025年12月9日至2026年12月8日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5年10月11日至2025年10月16日,每天上午8:30至12:00,下午12:0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 方式:其它 售价:0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5年10月31日09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廊坊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网上开标大厅系统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依据《河北省财政厅河北省政务服务管理办公室关于印发<政府采购公开招标项目全面实行“双盲”评审实施方案>的通知》相关要求,本项目采用“双盲”评审。供应商应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对投标文件的商务标“明标”、技术标“暗标”分开制作,评标委员会按要求对商务标采取明标评审、对技术标采取暗标评审。1、已在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主体注册登记的供应商或投标单位可直接登录“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网址:http://www.hebpr.cn/)”,通过地图选择“廊坊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打开【业务管理-填写投标信息】菜单,选择交易类型,在列表中选择对应交易项目,点击右侧“+”符号,填写联系人及联系电话,进行【确认投标】操作后,在【文件下载】菜单中下载招标文件。未完成市场主体注册的供应商或投标单位,请按照“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网址:http://www.hebpr.cn/)”廊坊市首页“通知公告”中“廊坊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关于市场主体登记注册的通知”的要求办理主体注册相关手续,待主体注册信息通过审核后进行后续操作。因供应商或投标单位自身原因,出现未能在有效时间内进行主体注册、确认投标等问题而造成的后果,由供应商或投标单位自行承担。技术支持电话:0316-2920630。2、本项目将采用全流程电子交易无纸化开标评标,不再接收纸质投标文件及资料。具体要求请关注廊坊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关于推进政府采购项目全流程电子交易无纸化的通知,网址:http://ggzy.hebei.gov.cn/tss/municipalpage.html?code=1310。3、本项目采用不见面开标形式,投标单位无需到现场,详情请查看招标文件。4、本项目不收取投标保证金。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廊坊市公安局交通管理支队本级 地 址:廊坊市经济技术开发区 联系方式:0316-5768783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名 称:河北企丰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石家庄市高新区天山大街方大科技园8号楼西单元202-03室 联系方式:0311-67592607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何杰 电 话:0311-67592607 八、附件 相关公告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