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概要: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XHS202503009-1 项目名称:莆田市消防救援支队石化特勤营区建设改造设施设备采购项目(二次) 预算金额:39.582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39.582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投标保证金:3958元 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合同履行期限:详见招标文件;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合同包1: 是否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 合同包1 否 ①本项目为 货物类 采购项目,本项目不专门面向符合《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 号)规定的中小微企业采购,采购标的(品目号1-1至1-30)对应的中小微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工业”。 合同包为货物类的,货物应当由中小微企业制造,不对其中涉及的服务的承接商作出要求;如果包含有多个采购标的,则每个采购标的均应由中小微企业制造。投标人应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并在函中对所投全部货物的制造商进行声明。 投标人应认真对照《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 号)规定的划分标准,并按照国家统计局关于印发《统计上大中小微型企业划分办法(2017)》的通知(国统字〔2017〕213 号)规准确划分企业类型。 ②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供应商为监狱企业的,可不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但须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 ③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可不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但须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进口产品:按照《政府采购进口产品管理办法》等规定执行,是否允许进口产品参加投标详见《采购标的一览表》。 (2)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按照《财政部 发展改革委 生态环境部 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 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发布参与实施政府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机构名录的公告》(2019 年第 16 号)、《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福建省财政厅关于加强政府绿色采购工作的通知》(闽财规〔2024〕3 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采购领域“整顿市场秩序、建设法规体系、促进产业发展”三年行动方案(2024-2026)>的通知》(国办发〔2024〕33 号)等规定执行。 (3)中型、小型、微型企业:按照《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 号)、《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 号)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采购领域“整顿市场秩序、建设法规体系、促进产业发展”三年行动方案(2024-2026)>的通知》(国办发〔2024〕33 号)等规定执行。 (4)监狱企业:按照《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等规定执行。 (5)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按照《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等规定执行。 (6)投标人信用记录:按照《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等规定执行。 (7)网络安全专用产品:按照《关于调整网络安全专用产品安全管理有关事项的公告》 (2023 年第 1号) 等规定执行。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合同包1:无;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5年10月10日 至 2025年10月15日,每天上午9:00至11:30,下午15:0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福建星弘森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方式:3、方式:现场获取或邮件获取。在招标公告规定的时间内,潜在供应商可向采购代理机构获取本项目招标文件:3.1现场获取:到招标公告列明的获取招标文件地点现场获取,填写《招标文件购买登记表》并按招标公告要求(如有)提交相应文件后受理。3.2 邮件获取:①填写招标文件购买登记表;②按招标公告规定的招标文件售价转账或电汇交纳费用(交纳账户联系代理机构获取),并将招标文件购买登记表、招标公告要求提交的相应文件(如有)及汇款单据扫描后用邮件发送至我司指定邮箱15160277675@163.com(购买时间以指定邮箱收到邮件时间为准); ③与我司标书购买联系人联系,确认款项是否到账,相关文件是否收悉;④我司按招标文件购买登记表上的信息以电子邮件方式发送招标文件,如需邮寄发票,邮费自理。有意获取本项目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请按上述时间、地点获取招标文件,未按规定获取的招标文件不受法律保护,由此引起的一切后果,投标人自行承担(其投标将被拒绝)。 售价:¥1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5年10月30日 09点00分(北京时间) 开标时间:2025年10月30日 09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福建省莆田市城厢区宏丰嘉园二楼国泰新点电子交易平台开标室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无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莆田市消防救援支队 地址:莆田市荔城区镇海中街1389号 联系方式:林先生 1995993098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福建星弘森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莆田市城厢区民心街249号三迪国际公馆2梯36层 联系方式:小林 15160277675 电子信箱 15160277675@163.com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小林 电 话: 15160277675 相关公告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