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概要: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ZZHJT-2025-171 项目名称:石家庄大剧院委托运营管理项目 预算金额:11000000 最高限价(如有):首个运营年度11000000元 采购需求:委托运营范围:(1)共享大厅(与影院共用);(2)大剧场及配套;(3)多功能厅及配套;(4)台仓;(5)演出期间提供部分观众免费停车服务要求:1.演出档次分为A、B、C三类:不少于 120 场演出(其中A类不少于 40 场演出,B类不少于30场演出;C不少于类50场演出)。A、B、C类演出参考国内演出行业得通行分类方式,由甲乙双方共同协商确认。 2.安排市艺术研究院65场/天免费(包括场租、水电、人工等所有费用,并提供合理得装台时间)使用石家庄大剧院大剧场或多功能厅,不计算在考核场次。3.乙方保证在受托运营管理期限内,向石家庄大剧院派驻强大运营团队,团队应包含艺术总监、运营总监、市场总监等核心岗位的专职人员,且关键岗位人员须具备5年以上运营管理经验。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三年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落实小微企业报价给予10%的扣除优惠政策,用扣除后价格参加评审。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具有文化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营业性演出许可证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5年10月10日至2025年10月15日,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在“石家庄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www.sjzsggzyjyzx.org.cn)下载文件,并及时查看有无澄清和修改,未获取到完整资料,导致投标资格被否决的,自行承担责任。 方式:其它 售价:0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5年10月30日08点45分(北京时间) 地点:石家庄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网上开标大厅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依据《河北省财政厅河北省政务服务管理办公室关于印发<政府采购公开招标项目全面实行“双盲 ”评审实施方案>的通知》相关要求,本项目采用“双盲 ”评审。供应商应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对投标文件的商务标“ 明标 ”、技术标“暗标 ”分开制作,评标委员会按要求对商务标采取明标评审、对技术标采取暗标评审。2、《市场主体注册操作手册》、《CA 数字证书办理告知及相关驱动程序》、《政府采购供应商操作手册》、《政府采购投标文件制作工具操作说明》、《政府采购招标文件制作工具 7.8.2005.2400》、《政府采购投标文件制作工具 7.8.2005.2400》 等有关 电子开评标业务指南 、文件制作工具 ,已在石家庄公共资源交易网 (http://124.239.186.7:8888)公开,请登录该网站“业务指南 ”-“下载中心 ” 自行查找、下载、参阅。3、参加石家庄市公共资源交易的各方主体,登录石家庄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http://124.239.186.7:8888),按照“主体注册操作手册 ”如实填写相关信息注 册、上传有关附件(已完成注册的无需再次注册),完成注册后绑定 CA 数字证书, 方可进行 电子投标( “ 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北省) CA 证书业务办理http://publicservice.hebpr.gov.cn:8181/”)。4、凡有意参加投标者,登录石家庄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按照《政府采购供应商操作手册》完成下载招标文件。5、供应商(供应商)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需使用《政府采购投标文件制作工具7.8.2005.2400》(请注意必须使用本版本号的制作工具,使用非本版本号的制作工具将无法完成文件制作)完成编制投标(响应)文件、加密上传投标(响应)文件 等工作。投标截止时间前未完成投标(响应)文件传输的,视为撤回投标(响应)文件;投标(响应)文件未在规定时间完成解密的,视为撤销其投标(响应)文件。6、本项目供应商不用去开标现场,远程在线参加开标,远程电子开标须使用 CA 登录《石家庄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124.239.186.7:8888)》进行远程解密, 具体操作详见政府采购项目远程开标操作手册。7、公告发布媒体:中国河北政府采购网、石家庄公共资源交易网。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石家庄市艺术学校 地 址:河北省正定职教园区永宁路39号 联系方式:0311-8581386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名 称:中正恒项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地 址:石家庄市裕华区仓裕路87号联创壹号1201 联系方式:0311-67909767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李倩倩 电 话:0311-67909767 八、附件 相关公告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