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2025年市容环境整治清理清运服务招标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线上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5年10月30日 09时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H25-210104-01291                      
                                           项目名称:2025年市容环境整治清理清运服务                      
                     包组编号:001                     
                                           预算金额(元):1500000                      
                                           最高限价(元):1500000                      
                                          ★一、服务内容
本项目共分为2个包组,每个包组确定1家中标供应商为沈阳市大东区城市建设综合行政执法中心提供市容环境整治清理清运服务。
内容包括:
1、清理清运大东区行政管辖区域内三堆杂物、垃圾残土、各种构件、各种违规亭、棚。
2、清理清运大东区行政管辖区域内各类占道商贩,商家外摆等暂扣物品。
3、清理清运大东区行政管辖区域内各类施工物料,废弃物料,线杆,管件等物品。
4、领导交办的临时性、突发性等应急事件的处置。
5、其它各类按照采购人需求需要清理清运的物品。
★二、服务区域
第1包:大东区行政管辖区域,侧重:万泉街道办事处、津桥街道办事处、长安街道办事处、东塔街道办事处、大北街道办事处、上园街道办事处行政管辖区域。
第2包:大东区行政管辖区域,侧重:二台子街道办事处、东站街道办事处、文官街道办事处、前进街道办事处行政管辖区域。
★三、服务期限
服务期限为一年,具体以甲乙双方签订合同内容为准。
★四、项目经费第1包:人民币150万元整。第2包:人民币150万元整。共计:人民币300万元整。(其中含1 %的项目管理费)
                                                                 合同履行期限:服务期限为一年,具体以甲乙双方签订合同内容为准。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促进中小微企业(含监狱企业);促进残疾人就业;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列入《辽宁省创新产品和服务目录》相关政策。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包组编号:002                     
                                           预算金额(元):1500000                      
                                           最高限价(元):1500000                      
                                          ★一、服务内容
本项目共分为2个包组,每个包组确定1家中标供应商为沈阳市大东区城市建设综合行政执法中心提供市容环境整治清理清运服务。
内容包括:
1、清理清运大东区行政管辖区域内三堆杂物、垃圾残土、各种构件、各种违规亭、棚。
2、清理清运大东区行政管辖区域内各类占道商贩,商家外摆等暂扣物品。
3、清理清运大东区行政管辖区域内各类施工物料,废弃物料,线杆,管件等物品。
4、领导交办的临时性、突发性等应急事件的处置。
5、其它各类按照采购人需求需要清理清运的物品。
★二、服务区域
第1包:大东区行政管辖区域,侧重:万泉街道办事处、津桥街道办事处、长安街道办事处、东塔街道办事处、大北街道办事处、上园街道办事处行政管辖区域。
第2包:大东区行政管辖区域,侧重:二台子街道办事处、东站街道办事处、文官街道办事处、前进街道办事处行政管辖区域。
★三、服务期限
服务期限为一年,具体以甲乙双方签订合同内容为准。
★四、项目经费第1包:人民币150万元整。第2包:人民币150万元整。共计:人民币300万元整。(其中含1 %的项目管理费)
                                                                 合同履行期限:服务期限为一年,具体以甲乙双方签订合同内容为准。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促进中小微企业(含监狱企业);促进残疾人就业;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列入《辽宁省创新产品和服务目录》相关政策。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供应商应为中小微企业或者监狱企业或者残疾人福利性企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须知                     
                                           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未进入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 “首页—政策法规”中公布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的相关规定,及时办理入库登记手续。填写单位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和联系人等简要信息,由系统自动开通账号后,即可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具体规定详见《关于进一步优化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程序的通知》(辽财采函〔2020〕198号)。                     
                                           四、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5年10月09日13时00分至2025年10月16日00时0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线上获取                     
                                           方式:线上                     
                                           售价:免费                     
                                           五、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5年10月30日 09时00分(北京时间)                      
                                           地点:辽宁文星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沈阳市沈河区市府大路433号峰景国际501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质疑与投诉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                     
                                           1、接收质疑函方式:线上或书面纸质质疑函                      
                                           2、质疑函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本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八、其他补充事宜                     
                                           1、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首页-办事指南”中公布的“辽宁政府采购网关于办理CA数字证书的操作手册”和“辽宁政府采购网新版系统供应商操作手册”,具体规定详见《关于启用政府采购数字认证和电子招投标业务有关事宜的通知》(辽财采〔2020〕298号),请按照相关规定,及时办理相关手续,因未办理相关手续造成的所有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2、供应商须自行携带电脑及解密设备也可自行远程解密,采购代理机构不提供解密设备及解密环节的相关服务。 3、本项目两个包组兼投不兼中,投标单位须提供标段优选顺序(格式自拟),未提供的则默认按照01包,02包顺序进行优选。                      
                                           九、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沈阳市大东区城市建设综合行政执法中心                     
                                           地  址: 沈阳市大东区小河沿路166号                     
                                           联系方式:024-8873111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辽宁文星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沈阳市沈河区市府大路433号                     
                                           联系方式:024-22722298                     
                                           邮箱地址:wxzb2005@163.com                     
                                           开户行:兴业银行沈阳沈河支行                     
                                           账户名称:辽宁文星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                     
                                           账号:422020100100004082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戴玮、刘彬                     
                                           电  话:024-2272229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