灵宝市财政局处置法院移交罚没资产拍卖服务项目-成交公告
- 发布日期:2025-09-30
- 标签:中心
- 位置:河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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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详情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 | 采购项目名称 | 灵宝市财政局处置法院移交罚没资产拍卖服务项目 | | 品目 | | | 采购单位 | 灵宝市财政局 | | 行政区域 | 河南省 | 公告时间 | 2025年09月30日 08:23 | | 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 史大江(组长)、张富强、魏朝辉(甲方评标代表) | | 总成交金额 | ¥0.000000 万元(人民币)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 | 常洁琼 | | 项目联系电话 | 18239832595 | | 采购单位 | 灵宝市财政局 | | 采购单位地址 | 灵宝市金城大道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0398-8858129 | | 代理机构名称 | 中瀛国际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 | 代理机构地址 | 连云港海州区朝阳东路55号银泰泰达国际大厦A座8楼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18239832595 | | 附件: | | 附件1 | 中小微企业声明函.jpg | | 附件2 | 招标文件正文.doc | | 附件3 | 招标文件正文.pdf |
公告内容文档 | | | 一、项目基本情况 | | 1、采购项目编号:灵宝竞磋采购-2025-143 | | 2、采购项目名称:灵宝市财政局处置法院移交罚没资产拍卖服务项目 | | 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 | 4、采购公告发布日期:2025年09月17日 | | 5、评审日期:2025年09月29日 | | 二、成交情况 | | 包号 | 采购内容 | 供应商名称 | 地 址 | 中标金额 | 单位 | 备注信息 | | LBGZ[2025]256-ZC193-1 | 选取一家拍卖服务机构项目,服务内容包括但不限于策划拍卖方案、发布拍卖公告、展示拍卖标的、接受竞买登记、主持拍卖会、签订成交确认书、协助标的移交、价款结算等全流程服务 | 河南银保拍卖行有限公司 | 河南省郑州市金水区北三环路62号中方园小区东区58号楼四单元8层西户 | 3.800 | % | 评审总得分:86.7分 | | 序号 | 名称 | 服务范围 | 服务要求 | 服务时间 | 服务标准 | | 1 | 灵宝市财政局处置法院移交罚没资产拍卖服务项目 | 磋商文件、答疑、澄清文件(如有)及第三章服务内容及要求的所有内容 | 符合国家及行业相关法规、标准和规范,满足采购人需求 | 120 日历天 | 符合国家及行业相关法规、标准和规范,满足采购人需求 | | | | 三、评审专家名单 | | 史大江(组长)、张富强、魏朝辉(甲方评标代表) | | 四、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 | 收费标准:招标代理服务费按照《河南省招标投标协会关于印发河南省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指导意见的通知》(豫招协[2023]002号)文件中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标准计取 | | 收费金额:22,328.00元 | | 五、成交公告发布的媒介及成交公告期限 | | 本次中标公告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中国招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中国采购与招标网》、《三门峡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上发布,成交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 | | 六、其他补充事宜 | | 本公告公示期为1个工作日。供应商对成交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在本成交公告公示期(1个工作日)满后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携带企业营业执照(加盖公章)及本人身份证件一并提交,并以质疑函接受的确认日期作为受理时间,逾期未提交或未按照要求提交的质疑函将不予受理。供应商名称:河南银保拍卖行有限公司联系人:鲁克宾联系电话:15670960117机构代码证:91410105MA9FHB1L8P | | 七、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 | 1. 采购人信息 | | 名称:灵宝市财政局 | | 地址:灵宝市金城大道 | | 联系人:魏先生 | | 联系方式:0398-8858129 | |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 | 名称:中瀛国际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 | 地址:连云港海州区朝阳东路55号银泰泰达国际大厦A座8楼 | | 联系人:常洁琼 | | 联系方式:18239832595 | | 3.项目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常洁琼 | | 联系方式:18239832595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