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概要: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2025-JF219 项目名称:恒温恒湿培养箱等采购 预算金额:115.000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115.00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恒温恒湿培养箱等采购;采购包1:恒温恒湿培养箱;数量:1台;预算金额:19万元;简要需求:用于微生物培养等;采购包2:自动流动注射分析仪;数量:1套;预算金额:49万元;简要需求:主要用于样品中的氰化物、阴离子洗涤剂、硝酸盐、亚硝酸盐的测定;采购包3:超微量天平;数量:1台;预算金额:20万元;简要需求:用于铜精矿金银含量检测实验;采购包4:纤维测定仪;数量:1台;预算金额:12万元;简要需求:用于植物、饲料、食品及其它农副产品中粗纤维的测定;采购包5:减压平行浓缩仪;数量:1台;预算金额:15万元;简要需求:主要用于食品中酸价、过氧化值项目检测中大体积提取液的浓缩;其他详见招标文件。 合同履行期限:按招标文件要求执行。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采购包1:本项目为专门面向小微企业采购的项目,根据《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等相关文件的规定,投标人须按照招标文件《第二章 采购标的清单》中内容及要求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采购包2: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根据《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等相关文件的规定,投标人须按照招标文件《第二章 采购标的清单》中内容及要求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采购包3: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根据《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等相关文件的规定,投标人须按照招标文件《第二章 采购标的清单》中内容及要求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采购包4:本项目为专门面向小微企业采购的项目,根据《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等相关文件的规定,投标人须按照招标文件《第二章 采购标的清单》中内容及要求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采购包5: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根据《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等相关文件的规定,投标人须按照招标文件《第二章 采购标的清单》中内容及要求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5年09月29日 至 2025年10月13日,每天上午8:30至12:00,下午14:3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厦门市思明区湖滨南路359号海晟国际大厦24层2401 (福建经发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方式:联系刘小姐0592-5560066。供应商可前往厦门市思明区湖滨南路359号海晟国际大厦24层2401(福建经发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填写《购标一览表》现场获取,也可通过电子邮件获取(供应商将招标文件费汇到我司账户,并将公告附件《购标流程表》及招标文件费截图发到我司邮箱:2026886635@qq.com)。邮寄获取的以款到我司账户的时间为准。若采用邮寄获取方式,则邮寄费到付,采购代理机构对邮寄过程中可能发生的延误、缺漏或丢失恕不负责。 售价:¥1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5年10月21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开标时间:2025年10月21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厦门市思明区湖滨南路359号海晟国际大厦24层2401(福建经发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开标厅,逾期送达的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接收。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每个合同包售价:100元。 收款单位账户:福建经发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厦门莲前支行 账 号: 40386001040033344 保证金联系人:罗女士0592-5990719 电子邮箱:fjjfzb@163.com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中华人民共和国厦门海关 地址:福建省厦门市海沧区建港路2165号 联系方式:钟老师 13606032329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福建经发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厦门市思明区湖滨南路359号海晟国际大厦24层2401室 联系方式:吴翠萍0592-599071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吴翠萍 电 话: 0592-5990718 相关公告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