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概要:
项目概况2025年至2028年城管作业一体化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公告期内凭用户名和密码,登录黑龙江省政府采购管理平台(http://hljcg.hlj.gov.cn/),选择“交易执行-应标-项目投标”,在“未参与项目”列表中选择需要参与的项目,确认参与后即可。获取招标文件,并于 2025年10月20日 09时00分 (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项目编号:[230109]GFCG[GK]20250002 项目名称:2025年至2028年城管作业一体化项目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319,996,935.27元 采购需求: 合同包1(一标段 松北大道以东、滨水大道以北、后汲家以西、中源大道以南和学海街以东、中源大道以北、学子街以西、音乐学院以南两个合围区域): 合同包预算金额:8,966,692.85元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三年(采用1年+1年+1年的方式,即:通过第一年采购人考核的中标单位,在市、区两级预算安排的前提下可续签第二年合同。通过第二年采购人考核的中标单位,在市、区两级预算安排的前提下可续签第三年合同。如中标单位考核不合格、市、区两级预算取消或政府体制机制发生改变,取消合同或不续签合同。) 合同包2(二标段 大剧院(滨水大道学海街信号灯至船厂街、中源大道以南区域)): 合同包预算金额:14,395,087.75元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三年(采用1年+1年+1年的方式,即:通过第一年采购人考核的中标单位,在市、区两级预算安排的前提下可续签第二年合同。通过第二年采购人考核的中标单位,在市、区两级预算安排的前提下可续签第三年合同。如中标单位考核不合格、市、区两级预算取消或政府体制机制发生改变,取消合同或不续签合同。) 合同包3(三标段 鑫源街以东、中源大道(祥安北大街至江都街)以南、松北大道以西、世茂大道以北合围区域;三环桥主桥道路、中俄万科周边道路、文汇路、松北大道北段(龙川路至师大南路)): 合同包预算金额:16,176,597.87元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三年(采用1年+1年+1年的方式,即:通过第一年采购人考核的中标单位,在市、区两级预算安排的前提下可续签第二年合同。通过第二年采购人考核的中标单位,在市、区两级预算安排的前提下可续签第三年合同。如中标单位考核不合格、市、区两级预算取消或政府体制机制发生改变,取消合同或不续签合同。) 合同包4(四标段 哈尔滨师范大学周边、外国语学院周边、哈尔滨北站、万宝大道以北、宜春路以南、黑龙江财经学院以东、利民大道以西): 合同包预算金额:19,781,412.15元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三年(采用1年+1年+1年的方式,即:通过第一年采购人考核的中标单位,在市、区两级预算安排的前提下可续签第二年合同。通过第二年采购人考核的中标单位,在市、区两级预算安排的前提下可续签第三年合同。如中标单位考核不合格、市、区两级预算取消或政府体制机制发生改变,取消合同或不续签合同。) 合同包5(五标段 利民东一大街以东、利民东二大街以南、工业二路以西、G1001哈尔滨绕城高速(呼兰大道口)以北): 合同包预算金额:23,846,908.37元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三年(采用1年+1年+1年的方式,即:通过第一年采购人考核的中标单位,在市、区两级预算安排的前提下可续签第二年合同。通过第二年采购人考核的中标单位,在市、区两级预算安排的前提下可续签第三年合同。如中标单位考核不合格、市、区两级预算取消或政府体制机制发生改变,取消合同或不续签合同。) 合同包6(六标段 滨水大道以西、呼口大桥以北、工业二路以东、江北中环路以南): 合同包预算金额:23,983,285.95元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三年(采用1年+1年+1年的方式,即:通过第一年采购人考核的中标单位,在市、区两级预算安排的前提下可续签第二年合同。通过第二年采购人考核的中标单位,在市、区两级预算安排的前提下可续签第三年合同。如中标单位考核不合格、市、区两级预算取消或政府体制机制发生改变,取消合同或不续签合同。) 合同包7(七标段 中源大道(祥安北大街至智谷五街)以南、鑫源街以西、世茂大道以北、王万铁路以东合围区域内市政道路): 合同包预算金额:24,065,363.53元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三年(采用1年+1年+1年的方式,即:通过第一年采购人考核的中标单位,在市、区两级预算安排的前提下可续签第二年合同。通过第二年采购人考核的中标单位,在市、区两级预算安排的前提下可续签第三年合同。如中标单位考核不合格、市、区两级预算取消或政府体制机制发生改变,取消合同或不续签合同。) 合同包8(八标段 万宝大道以南、松北大道以西、中源大道以北、王万铁路以东合围区域内市政道路): 合同包预算金额:34,052,398.33元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三年(采用1年+1年+1年的方式,即:通过第一年采购人考核的中标单位,在市、区两级预算安排的前提下可续签第二年合同。通过第二年采购人考核的中标单位,在市、区两级预算安排的前提下可续签第三年合同。如中标单位考核不合格、市、区两级预算取消或政府体制机制发生改变,取消合同或不续签合同。) 合同包9(九标段 杉杉路以北、利民东一以西、呼兰河桥以南、厦门大街以东): 合同包预算金额:38,046,228.42元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三年(采用1年+1年+1年的方式,即:通过第一年采购人考核的中标单位,在市、区两级预算安排的前提下可续签第二年合同。通过第二年采购人考核的中标单位,在市、区两级预算安排的前提下可续签第三年合同。如中标单位考核不合格、市、区两级预算取消或政府体制机制发生改变,取消合同或不续签合同。) 合同包10(十标段 中源大道(学子街至江北中环线)、江北中环路(大耿家至滨水大道)、松浦大道;松浦大桥(清冰雪);公铁两用桥(部分江北段);学子街以东、滨水大道以北,江北中环路和呼兰大道以南、东四环以西合围区域): 合同包预算金额:39,409,293.79元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三年(采用1年+1年+1年的方式,即:通过第一年采购人考核的中标单位,在市、区两级预算安排的前提下可续签第二年合同。通过第二年采购人考核的中标单位,在市、区两级预算安排的前提下可续签第三年合同。如中标单位考核不合格、市、区两级预算取消或政府体制机制发生改变,取消合同或不续签合同。) 合同包11(十一标段 太阳岛外围市政道路、冰雪大世界周边道路、松北大道南段(公路大桥至龙川路,包括三环桥两条辅路、两个引桥、四个匝道)、世茂大道以南、松北大道以西、滨水大道以北、王万铁路以东): 合同包预算金额:77,273,666.26元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三年(采用1年+1年+1年的方式,即:通过第一年采购人考核的中标单位,在市、区两级预算安排的前提下可续签第二年合同。通过第二年采购人考核的中标单位,在市、区两级预算安排的前提下可续签第三年合同。如中标单位考核不合格、市、区两级预算取消或政府体制机制发生改变,取消合同或不续签合同。)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合同包1(一标段 松北大道以东、滨水大道以北、后汲家以西、中源大道以南和学海街以东、中源大道以北、学子街以西、音乐学院以南两个合围区域)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采购包整体专门面向小微企业 合同包2(二标段 大剧院(滨水大道学海街信号灯至船厂街、中源大道以南区域))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采购包整体专门面向小微企业 合同包3(三标段 鑫源街以东、中源大道(祥安北大街至江都街)以南、松北大道以西、世茂大道以北合围区域;三环桥主桥道路、中俄万科周边道路、文汇路、松北大道北段(龙川路至师大南路))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采购包整体专门面向小微企业 合同包4(四标段 哈尔滨师范大学周边、外国语学院周边、哈尔滨北站、万宝大道以北、宜春路以南、黑龙江财经学院以东、利民大道以西)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采购包整体专门面向小微企业 合同包5(五标段 利民东一大街以东、利民东二大街以南、工业二路以西、G1001哈尔滨绕城高速(呼兰大道口)以北)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采购包整体专门面向小微企业 合同包6(六标段 滨水大道以西、呼口大桥以北、工业二路以东、江北中环路以南)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采购包整体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合同包1(一标段 松北大道以东、滨水大道以北、后汲家以西、中源大道以南和学海街以东、中源大道以北、学子街以西、音乐学院以南两个合围区域)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供应商须具备以下车辆:(1)环卫用扫路车3辆,具有干扫功能或同时具有干扫和湿扫功能的车辆,每辆总质量要求≥15000kg;(2)环卫用洗扫车3辆,每辆总质量要求≥15000kg;(3)环卫用清洗车1辆,具有环卫洒水功能的车辆,每辆总质量要求≥15000kg;(4)环卫用路面养护车1辆,具有环卫街路水冲洗功能的车辆,每辆总质量要求≥1000kg;(5)环卫用除雪车7辆,具有清理冰雪功能的车辆,每辆总质量要求≥25000kg;(6)环卫用垃圾转运车4辆,每辆总质量要求≤4000kg;(7)绿化用高空作业车1辆,每辆总质量要求≥7000kg;(8)绿化用货车2辆,每辆总质量要求≥3000kg;(9)绿化用水车2辆,每辆总质量要求≥8000kg;(10)巡查车1辆,四座以上机动车(非货车)。 注:①自有的车辆,须提供机动车行驶证,机动车行驶证必须在检验有效期内或提供证明在检验有效期内的相关材料;②已购置新车未办理机动车行驶证的车辆,须提供车辆购置发票、车辆合格证和新车销售合同,销售合同中必须保证车辆在2025年10月25日前交付完毕;③已购置二手车未办理机动车行驶证的车辆,须提供二手车购置发票和机动车登记证书;④有使用权的车辆,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政府部门或相关机构出具的)或者车辆租赁合同(合同中必须盖有双方公章;如租赁方为个人,合同中租赁方必须有手写签名并加摁手印;租赁方为企业提供租赁方营业执照,租赁方为个人提供个人身份证;合同生效日期须在2025年10月20日之前,合同终止日期须在2026年11月30日之后。)和机动车行驶证,机动车行驶证必须在检验有效期内或提供证明在检验有效期内的相关材料;⑤除雪车单独配备滚刷机具的,滚刷机具须满足转速≥260转/分钟、有效作业宽度≥3.2米(提供产品合格证或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能够证明满足其数据要求),自有的滚刷机具提供购置发票和滚刷机具实物照片;有使用权的滚刷机具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政府部门或相关机构出具的)或者滚刷机具租赁合同(合同中必须盖有双方公章;如租赁方为个人,合同中租赁方必须有手写签名并加摁手印;租赁方为企业提供租赁方营业执照,租赁方为个人提供个人身份证;合同生效日期须在2025年10月20日之前,合同终止日期须在2026年11月30日之后。)、滚刷机具购置发票、滚刷机具实物照片和产品合格证或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⑥共10种车辆类别须对应提供10份车辆明细表(包含:序号、车辆类型、车牌号、品牌型号、车辆识别代号、发动机号码、总质量、自有/有使用权)加盖公章;⑦除雪车单独配备滚刷机具的,须提供1份滚刷机具明细表(包含:序号、设备名称、发票编号、基本参数、对应除雪车车牌号、自有/有使用权)加盖公章,同时提供相对应的滚刷机具实物照片和产品合格证或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加盖公章;⑧供应商须按上述要求提供相关材料的全部内容的原件扫描件(扫描件必须保证清晰可辨别)并加盖公章,供应商提供的资料不全或者不符合上述要求资格审查不通过。 (2)供应商须具备以下设备:(1)油锯2台;(2)割灌机8台;(3)绿篱机6台、(4)无人机1台。 注:①自有的设备,须提供设备购置发票和设备实物照片;②有使用权的设备,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政府部门或相关机构出具的)或者设备租赁合同(合同中必须盖有双方公章;如租赁方为个人,合同中租赁方必须有手写签名并加摁手印;租赁方为企业提供租赁方营业执照,租赁方为个人提供个人身份证;合同生效日期须在2025年10月20日之前,合同终止日期须在2026年11月30日之后。)、设备购置发票和设备实物照片;③每类设备提供1份设备明细表(包含:序号、设备名称、发票编号、基本参数、自有/有使用权)加盖公章。④供应商须按上述要求提供相关材料的全部内容的原件扫描件(扫描件必须保证清晰可辨别)并加盖公章,供应商提供的资料不全或者不符合上述要求资格审查不通过。 (3)项目负责人1名,专职管理人员4名,项目管理人员未在其它服务项目或在建工程中任职,或保证2025年11月19日后项目管理人员不会在其它服务项目或在建工程中任职。以上人员为供应商在职人员,具有供应商近期(2025年7月至9月任意一个月)为其缴纳的社会保险缴费证明。提供项目管理人员明细表(包含:序号、人员姓名、职务、职称、身份证号、联系方式)加盖公章、项目管理人员身份证的全部内容的原件扫描件加盖公章、项目管理人员承诺书(承诺书格式自拟须加盖公章,承诺项目管理人员未在其它服务项目或在建工程中任职,或承诺保证2025年11月19日后项目管理人员不会在其它服务项目或在建工程中任职。)以及供应商为项目管理人员缴纳的社会保险缴费证明原件扫描件或电子版社会保险缴费证明。人员明细表中联系方式为项目管理人员个人的有效的移动电话,不允许共用供应商的联系方式。注:供应商须按上述要求提供相关材料的全部内容的原件扫描件(扫描件必须保证清晰可辨别)并加盖公章,供应商提供的资料不全或者不符合上述要求资格审查不通过。 合同包2(二标段 大剧院(滨水大道学海街信号灯至船厂街、中源大道以南区域))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供应商须具备以下车辆:(1)环卫用扫路车2辆,具有干扫功能或同时具有干扫和湿扫功能的车辆,每辆总质量要求≥15000kg;(2)环卫用洗扫车2辆,每辆总质量要求≥15000kg;(3)环卫用清洗车1辆,具有环卫洒水功能的车辆,每辆总质量要求≥15000kg;(4)环卫用路面养护车2辆,具有环卫街路水冲洗功能的车辆,每辆总质量要求≥1000kg;(5)环卫用除雪车4辆,具有清理冰雪功能的车辆,每辆总质量要求≥25000kg;(6)环卫用垃圾转运车5辆,每辆总质量要求≤4000kg;(7)绿化用高空作业车2辆,每辆总质量要求≥7000kg;(8)绿化用货车7辆,每辆总质量要求≥3000kg;(9)绿化用水车4辆,每辆总质量要求≥8000kg;(10)巡查车1辆,四座以上机动车(非货车)。 注:①自有的车辆,须提供机动车行驶证,机动车行驶证必须在检验有效期内或提供证明在检验有效期内的相关材料;②已购置新车未办理机动车行驶证的车辆,须提供车辆购置发票、车辆合格证和新车销售合同,销售合同中必须保证车辆在2025年10月25日前交付完毕;③已购置二手车未办理机动车行驶证的车辆,须提供二手车购置发票和机动车登记证书;④有使用权的车辆,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政府部门或相关机构出具的)或者车辆租赁合同(合同中必须盖有双方公章;如租赁方为个人,合同中租赁方必须有手写签名并加摁手印;租赁方为企业提供租赁方营业执照,租赁方为个人提供个人身份证;合同生效日期须在2025年10月20日之前,合同终止日期须在2026年11月30日之后。)和机动车行驶证,机动车行驶证必须在检验有效期内或提供证明在检验有效期内的相关材料;⑤除雪车单独配备滚刷机具的,滚刷机具须满足转速≥260转/分钟、有效作业宽度≥3.2米(提供产品合格证或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能够证明满足其数据要求),自有的滚刷机具提供购置发票和滚刷机具实物照片;有使用权的滚刷机具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政府部门或相关机构出具的)或者滚刷机具租赁合同(合同中必须盖有双方公章;如租赁方为个人,合同中租赁方必须有手写签名并加摁手印;租赁方为企业提供租赁方营业执照,租赁方为个人提供个人身份证;合同生效日期须在2025年10月20日之前,合同终止日期须在2026年11月30日之后。)、滚刷机具购置发票、滚刷机具实物照片和产品合格证或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⑥共10种车辆类别须对应提供10份车辆明细表(包含:序号、车辆类型、车牌号、品牌型号、车辆识别代号、发动机号码、总质量、自有/有使用权)加盖公章;⑦除雪车单独配备滚刷机具的,须提供1份滚刷机具明细表(包含:序号、设备名称、发票编号、基本参数、对应除雪车车牌号、自有/有使用权)加盖公章,同时提供相对应的滚刷机具实物照片和产品合格证或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加盖公章;⑧供应商须按上述要求提供相关材料的全部内容的原件扫描件(扫描件必须保证清晰可辨别)并加盖公章,供应商提供的资料不全或者不符合上述要求资格审查不通过。 (2)供应商须具备以下设备:(1)油锯7台;(2)割灌机29台;(3)绿篱机22台;(4)无动力保洁船4艘;(5)水草打捞船4艘、(6)无人机1台。 注:①自有的设备,须提供设备购置发票和设备实物照片;②有使用权的设备,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政府部门或相关机构出具的)或者设备租赁合同(合同中必须盖有双方公章;如租赁方为个人,合同中租赁方必须有手写签名并加摁手印;租赁方为企业提供租赁方营业执照,租赁方为个人提供个人身份证;合同生效日期须在2025年10月20日之前,合同终止日期须在2026年11月30日之后。)、设备购置发票和设备实物照片;③每类设备提供1份设备明细表(包含:序号、设备名称、发票编号、基本参数、自有/有使用权)加盖公章。④供应商须按上述要求提供相关材料的全部内容的原件扫描件(扫描件必须保证清晰可辨别)并加盖公章,供应商提供的资料不全或者不符合上述要求资格审查不通过。 (3)项目负责人1名,专职管理人员4名,项目管理人员未在其它服务项目或在建工程中任职,或保证2025年11月19日后项目管理人员不会在其它服务项目或在建工程中任职。以上人员为供应商在职人员,具有供应商近期(2025年7月至9月任意一个月)为其缴纳的社会保险缴费证明。提供项目管理人员明细表(包含:序号、人员姓名、职务、职称、身份证号、联系方式)加盖公章、项目管理人员身份证的全部内容的原件扫描件加盖公章、项目管理人员承诺书(承诺书格式自拟须加盖公章,承诺项目管理人员未在其它服务项目或在建工程中任职,或承诺保证2025年11月19日后项目管理人员不会在其它服务项目或在建工程中任职。)以及供应商为项目管理人员缴纳的社会保险缴费证明原件扫描件或电子版社会保险缴费证明。人员明细表中联系方式为项目管理人员个人的有效的移动电话,不允许共用供应商的联系方式。注:供应商须按上述要求提供相关材料的全部内容的原件扫描件(扫描件必须保证清晰可辨别)并加盖公章,供应商提供的资料不全或者不符合上述要求资格审查不通过。 合同包3(三标段 鑫源街以东、中源大道(祥安北大街至江都街)以南、松北大道以西、世茂大道以北合围区域;三环桥主桥道路、中俄万科周边道路、文汇路、松北大道北段(龙川路至师大南路))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供应商须具备以下车辆:(1)环卫用扫路车6辆,具有干扫功能或同时具有干扫和湿扫功能的车辆,每辆总质量要求≥15000kg;(2)环卫用洗扫车6辆,每辆总质量要求≥15000kg;(3)环卫用清洗车2辆,具有环卫洒水功能的车辆,每辆总质量要求≥15000kg;(4)环卫用路面养护车2辆,具有环卫街路水冲洗功能的车辆,每辆总质量要求≥1000kg;(5)环卫用除雪车13辆,具有清理冰雪功能的车辆,每辆总质量要求≥25000kg;(6)环卫用垃圾转运车7辆,每辆总质量要求≤4000kg;(7)绿化用高空作业车1辆,每辆总质量要求≥7000kg;(8)绿化用货车3辆,每辆总质量要求≥3000kg;(9)绿化用水车2辆,每辆总质量要求≥8000kg;(10)巡查车1辆,四座以上机动车(非货车)。 注:①自有的车辆,须提供机动车行驶证,机动车行驶证必须在检验有效期内或提供证明在检验有效期内的相关材料;②已购置新车未办理机动车行驶证的车辆,须提供车辆购置发票、车辆合格证和新车销售合同,销售合同中必须保证车辆在2025年10月25日前交付完毕;③已购置二手车未办理机动车行驶证的车辆,须提供二手车购置发票和机动车登记证书;④有使用权的车辆,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政府部门或相关机构出具的)或者车辆租赁合同(合同中必须盖有双方公章;如租赁方为个人,合同中租赁方必须有手写签名并加摁手印;租赁方为企业提供租赁方营业执照,租赁方为个人提供个人身份证;合同生效日期须在2025年10月20日之前,合同终止日期须在2026年11月30日之后。)和机动车行驶证,机动车行驶证必须在检验有效期内或提供证明在检验有效期内的相关材料;⑤除雪车单独配备滚刷机具的,滚刷机具须满足转速≥260转/分钟、有效作业宽度≥3.2米(提供产品合格证或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能够证明满足其数据要求),自有的滚刷机具提供购置发票和滚刷机具实物照片;有使用权的滚刷机具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政府部门或相关机构出具的)或者滚刷机具租赁合同(合同中必须盖有双方公章;如租赁方为个人,合同中租赁方必须有手写签名并加摁手印;租赁方为企业提供租赁方营业执照,租赁方为个人提供个人身份证;合同生效日期须在2025年10月20日之前,合同终止日期须在2026年11月30日之后。)、滚刷机具购置发票、滚刷机具实物照片和产品合格证或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⑥共10种车辆类别须对应提供10份车辆明细表(包含:序号、车辆类型、车牌号、品牌型号、车辆识别代号、发动机号码、总质量、自有/有使用权)加盖公章;⑦除雪车单独配备滚刷机具的,须提供1份滚刷机具明细表(包含:序号、设备名称、发票编号、基本参数、对应除雪车车牌号、自有/有使用权)加盖公章,同时提供相对应的滚刷机具实物照片和产品合格证或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加盖公章;⑧供应商须按上述要求提供相关材料的全部内容的原件扫描件(扫描件必须保证清晰可辨别)并加盖公章,供应商提供的资料不全或者不符合上述要求资格审查不通过。 (2)供应商须具备以下设备:(1)油锯3台;(2)割灌机11台;(3)绿篱机8台、(4)无人机1台。 注:①自有的设备,须提供设备购置发票和设备实物照片;②有使用权的设备,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政府部门或相关机构出具的)或者设备租赁合同(合同中必须盖有双方公章;如租赁方为个人,合同中租赁方必须有手写签名并加摁手印;租赁方为企业提供租赁方营业执照,租赁方为个人提供个人身份证;合同生效日期须在2025年10月20日之前,合同终止日期须在2026年11月30日之后。)、设备购置发票和设备实物照片;③每类设备提供1份设备明细表(包含:序号、设备名称、发票编号、基本参数、自有/有使用权)加盖公章。④供应商须按上述要求提供相关材料的全部内容的原件扫描件(扫描件必须保证清晰可辨别)并加盖公章,供应商提供的资料不全或者不符合上述要求资格审查不通过。 (3)项目负责人1名,专职管理人员4名,项目管理人员未在其它服务项目或在建工程中任职,或保证2025年11月19日后项目管理人员不会在其它服务项目或在建工程中任职。以上人员为供应商在职人员,具有供应商近期(2025年7月至9月任意一个月)为其缴纳的社会保险缴费证明。提供项目管理人员明细表(包含:序号、人员姓名、职务、职称、身份证号、联系方式)加盖公章、项目管理人员身份证的全部内容的原件扫描件加盖公章、项目管理人员承诺书(承诺书格式自拟须加盖公章,承诺项目管理人员未在其它服务项目或在建工程中任职,或承诺保证2025年11月19日后项目管理人员不会在其它服务项目或在建工程中任职。)以及供应商为项目管理人员缴纳的社会保险缴费证明原件扫描件或电子版社会保险缴费证明。人员明细表中联系方式为项目管理人员个人的有效的移动电话,不允许共用供应商的联系方式。注:供应商须按上述要求提供相关材料的全部内容的原件扫描件(扫描件必须保证清晰可辨别)并加盖公章,供应商提供的资料不全或者不符合上述要求资格审查不通过。 合同包4(四标段 哈尔滨师范大学周边、外国语学院周边、哈尔滨北站、万宝大道以北、宜春路以南、黑龙江财经学院以东、利民大道以西)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供应商须具备以下车辆:(1)环卫用扫路车6辆,具有干扫功能或同时具有干扫和湿扫功能的车辆,每辆总质量要求≥15000kg;(2)环卫用洗扫车6辆,每辆总质量要求≥15000kg;(3)环卫用清洗车2辆,具有环卫洒水功能的车辆,每辆总质量要求≥15000kg;(4)环卫用路面养护车2辆,具有环卫街路水冲洗功能的车辆,每辆总质量要求≥1000kg;(5)环卫用除雪车13辆,具有清理冰雪功能的车辆,每辆总质量要求≥25000kg;(6)环卫用垃圾转运车8辆,每辆总质量要求≤4000kg;(7)绿化用高空作业车1辆,每辆总质量要求≥7000kg;(8)绿化用货车4辆,每辆总质量要求≥3000kg;(9)绿化用水车2辆,每辆总质量要求≥8000kg;(10)巡查车1辆,四座以上机动车(非货车)。 注:①自有的车辆,须提供机动车行驶证,机动车行驶证必须在检验有效期内或提供证明在检验有效期内的相关材料;②已购置新车未办理机动车行驶证的车辆,须提供车辆购置发票、车辆合格证和新车销售合同,销售合同中必须保证车辆在2025年10月25日前交付完毕;③已购置二手车未办理机动车行驶证的车辆,须提供二手车购置发票和机动车登记证书;④有使用权的车辆,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政府部门或相关机构出具的)或者车辆租赁合同(合同中必须盖有双方公章;如租赁方为个人,合同中租赁方必须有手写签名并加摁手印;租赁方为企业提供租赁方营业执照,租赁方为个人提供个人身份证;合同生效日期须在2025年10月20日之前,合同终止日期须在2026年11月30日之后。)和机动车行驶证,机动车行驶证必须在检验有效期内或提供证明在检验有效期内的相关材料;⑤除雪车单独配备滚刷机具的,滚刷机具须满足转速≥260转/分钟、有效作业宽度≥3.2米(提供产品合格证或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能够证明满足其数据要求),自有的滚刷机具提供购置发票和滚刷机具实物照片;有使用权的滚刷机具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政府部门或相关机构出具的)或者滚刷机具租赁合同(合同中必须盖有双方公章;如租赁方为个人,合同中租赁方必须有手写签名并加摁手印;租赁方为企业提供租赁方营业执照,租赁方为个人提供个人身份证;合同生效日期须在2025年10月20日之前,合同终止日期须在2026年11月30日之后。)、滚刷机具购置发票、滚刷机具实物照片和产品合格证或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⑥共10种车辆类别须对应提供10份车辆明细表(包含:序号、车辆类型、车牌号、品牌型号、车辆识别代号、发动机号码、总质量、自有/有使用权)加盖公章;⑦除雪车单独配备滚刷机具的,须提供1份滚刷机具明细表(包含:序号、设备名称、发票编号、基本参数、对应除雪车车牌号、自有/有使用权)加盖公章,同时提供相对应的滚刷机具实物照片和产品合格证或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加盖公章;⑧供应商须按上述要求提供相关材料的全部内容的原件扫描件(扫描件必须保证清晰可辨别)并加盖公章,供应商提供的资料不全或者不符合上述要求资格审查不通过。 (2)供应商须具备以下设备:(1)油锯3台;(2)割灌机14台;(3)绿篱机10台、(4)无人机1台。 注:①自有的设备,须提供设备购置发票和设备实物照片;②有使用权的设备,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政府部门或相关机构出具的)或者设备租赁合同(合同中必须盖有双方公章;如租赁方为个人,合同中租赁方必须有手写签名并加摁手印;租赁方为企业提供租赁方营业执照,租赁方为个人提供个人身份证;合同生效日期须在2025年10月20日之前,合同终止日期须在2026年11月30日之后。)、设备购置发票和设备实物照片;③每类设备提供1份设备明细表(包含:序号、设备名称、发票编号、基本参数、自有/有使用权)加盖公章。④供应商须按上述要求提供相关材料的全部内容的原件扫描件(扫描件必须保证清晰可辨别)并加盖公章,供应商提供的资料不全或者不符合上述要求资格审查不通过。 (3)项目负责人1名,专职管理人员4名,项目管理人员未在其它服务项目或在建工程中任职,或保证2025年11月19日后项目管理人员不会在其它服务项目或在建工程中任职。以上人员为供应商在职人员,具有供应商近期(2025年7月至9月任意一个月)为其缴纳的社会保险缴费证明。提供项目管理人员明细表(包含:序号、人员姓名、职务、职称、身份证号、联系方式)加盖公章、项目管理人员身份证的全部内容的原件扫描件加盖公章、项目管理人员承诺书(承诺书格式自拟须加盖公章,承诺项目管理人员未在其它服务项目或在建工程中任职,或承诺保证2025年11月19日后项目管理人员不会在其它服务项目或在建工程中任职。)以及供应商为项目管理人员缴纳的社会保险缴费证明原件扫描件或电子版社会保险缴费证明。人员明细表中联系方式为项目管理人员个人的有效的移动电话,不允许共用供应商的联系方式。注:供应商须按上述要求提供相关材料的全部内容的原件扫描件(扫描件必须保证清晰可辨别)并加盖公章,供应商提供的资料不全或者不符合上述要求资格审查不通过。 合同包5(五标段 利民东一大街以东、利民东二大街以南、工业二路以西、G1001哈尔滨绕城高速(呼兰大道口)以北)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供应商须具备以下车辆:(1)环卫用扫路车8辆,具有干扫功能或同时具有干扫和湿扫功能的车辆,每辆总质量要求≥15000kg;(2)环卫用洗扫车8辆,每辆总质量要求≥15000kg;(3)环卫用清洗车3辆,具有环卫洒水功能的车辆,每辆总质量要求≥15000kg;(4)环卫用路面养护车3辆,具有环卫街路水冲洗功能的车辆,每辆总质量要求≥1000kg;(5)环卫用除雪车18辆,具有清理冰雪功能的车辆,每辆总质量要求≥25000kg;(6)环卫用垃圾转运车10辆,每辆总质量要求≤4000kg;(7)绿化用高空作业车2辆,每辆总质量要求≥7000kg;(8)绿化用货车5辆,每辆总质量要求≥3000kg;(9)绿化用水车3辆,每辆总质量要求≥8000kg;(10)巡查车1辆,四座以上机动车(非货车)。 注:①自有的车辆,须提供机动车行驶证,机动车行驶证必须在检验有效期内或提供证明在检验有效期内的相关材料;②已购置新车未办理机动车行驶证的车辆,须提供车辆购置发票、车辆合格证和新车销售合同,销售合同中必须保证车辆在2025年10月25日前交付完毕;③已购置二手车未办理机动车行驶证的车辆,须提供二手车购置发票和机动车登记证书;④有使用权的车辆,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政府部门或相关机构出具的)或者车辆租赁合同(合同中必须盖有双方公章;如租赁方为个人,合同中租赁方必须有手写签名并加摁手印;租赁方为企业提供租赁方营业执照,租赁方为个人提供个人身份证;合同生效日期须在2025年10月20日之前,合同终止日期须在2026年11月30日之后。)和机动车行驶证,机动车行驶证必须在检验有效期内或提供证明在检验有效期内的相关材料;⑤除雪车单独配备滚刷机具的,滚刷机具须满足转速≥260转/分钟、有效作业宽度≥3.2米(提供产品合格证或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能够证明满足其数据要求),自有的滚刷机具提供购置发票和滚刷机具实物照片;有使用权的滚刷机具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政府部门或相关机构出具的)或者滚刷机具租赁合同(合同中必须盖有双方公章;如租赁方为个人,合同中租赁方必须有手写签名并加摁手印;租赁方为企业提供租赁方营业执照,租赁方为个人提供个人身份证;合同生效日期须在2025年10月20日之前,合同终止日期须在2026年11月30日之后。)、滚刷机具购置发票、滚刷机具实物照片和产品合格证或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⑥共10种车辆类别须对应提供10份车辆明细表(包含:序号、车辆类型、车牌号、品牌型号、车辆识别代号、发动机号码、总质量、自有/有使用权)加盖公章;⑦除雪车单独配备滚刷机具的,须提供1份滚刷机具明细表(包含:序号、设备名称、发票编号、基本参数、对应除雪车车牌号、自有/有使用权)加盖公章,同时提供相对应的滚刷机具实物照片和产品合格证或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加盖公章;⑧供应商须按上述要求提供相关材料的全部内容的原件扫描件(扫描件必须保证清晰可辨别)并加盖公章,供应商提供的资料不全或者不符合上述要求资格审查不通过。 (2)供应商须具备以下设备:(1)油锯5台;(2)割灌机21台;(3)绿篱机16台、(4)无人机1台。 注:①自有的设备,须提供设备购置发票和设备实物照片;②有使用权的设备,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政府部门或相关机构出具的)或者设备租赁合同(合同中必须盖有双方公章;如租赁方为个人,合同中租赁方必须有手写签名并加摁手印;租赁方为企业提供租赁方营业执照,租赁方为个人提供个人身份证;合同生效日期须在2025年10月20日之前,合同终止日期须在2026年11月30日之后。)、设备购置发票和设备实物照片;③每类设备提供1份设备明细表(包含:序号、设备名称、发票编号、基本参数、自有/有使用权)加盖公章。④供应商须按上述要求提供相关材料的全部内容的原件扫描件(扫描件必须保证清晰可辨别)并加盖公章,供应商提供的资料不全或者不符合上述要求资格审查不通过。 (3)项目负责人1名,专职管理人员4名,项目管理人员未在其它服务项目或在建工程中任职,或保证2025年11月19日后项目管理人员不会在其它服务项目或在建工程中任职。以上人员为供应商在职人员,具有供应商近期(2025年7月至9月任意一个月)为其缴纳的社会保险缴费证明。提供项目管理人员明细表(包含:序号、人员姓名、职务、职称、身份证号、联系方式)加盖公章、项目管理人员身份证的全部内容的原件扫描件加盖公章、项目管理人员承诺书(承诺书格式自拟须加盖公章,承诺项目管理人员未在其它服务项目或在建工程中任职,或承诺保证2025年11月19日后项目管理人员不会在其它服务项目或在建工程中任职。)以及供应商为项目管理人员缴纳的社会保险缴费证明原件扫描件或电子版社会保险缴费证明。人员明细表中联系方式为项目管理人员个人的有效的移动电话,不允许共用供应商的联系方式。注:供应商须按上述要求提供相关材料的全部内容的原件扫描件(扫描件必须保证清晰可辨别)并加盖公章,供应商提供的资料不全或者不符合上述要求资格审查不通过。 合同包6(六标段 滨水大道以西、呼口大桥以北、工业二路以东、江北中环路以南)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供应商须具备以下车辆:(1)环卫用扫路车10辆,具有干扫功能或同时具有干扫和湿扫功能的车辆,每辆总质量要求≥15000kg;(2)环卫用洗扫车10辆,每辆总质量要求≥15000kg;(3)环卫用清洗车4辆,具有环卫洒水功能的车辆,每辆总质量要求≥15000kg;(4)环卫用路面养护车4辆,具有环卫街路水冲洗功能的车辆,每辆总质量要求≥1000kg;(5)环卫用除雪车17辆,具有清理冰雪功能的车辆,每辆总质量要求≥25000kg;(6)环卫用垃圾转运车14辆,每辆总质量要求≤4000kg;(7)绿化用高空作业车2辆,每辆总质量要求≥7000kg;(8)绿化用货车5辆,每辆总质量要求≥3000kg;(9)绿化用水车3辆,每辆总质量要求≥8000kg;(10)巡查车1辆,四座以上机动车(非货车)。 注:①自有的车辆,须提供机动车行驶证,机动车行驶证必须在检验有效期内或提供证明在检验有效期内的相关材料;②已购置新车未办理机动车行驶证的车辆,须提供车辆购置发票、车辆合格证和新车销售合同,销售合同中必须保证车辆在2025年10月25日前交付完毕;③已购置二手车未办理机动车行驶证的车辆,须提供二手车购置发票和机动车登记证书;④有使用权的车辆,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政府部门或相关机构出具的)或者车辆租赁合同(合同中必须盖有双方公章;如租赁方为个人,合同中租赁方必须有手写签名并加摁手印;租赁方为企业提供租赁方营业执照,租赁方为个人提供个人身份证;合同生效日期须在2025年10月20日之前,合同终止日期须在2026年11月30日之后。)和机动车行驶证,机动车行驶证必须在检验有效期内或提供证明在检验有效期内的相关材料;⑤除雪车单独配备滚刷机具的,滚刷机具须满足转速≥260转/分钟、有效作业宽度≥3.2米(提供产品合格证或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能够证明满足其数据要求),自有的滚刷机具提供购置发票和滚刷机具实物照片;有使用权的滚刷机具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政府部门或相关机构出具的)或者滚刷机具租赁合同(合同中必须盖有双方公章;如租赁方为个人,合同中租赁方必须有手写签名并加摁手印;租赁方为企业提供租赁方营业执照,租赁方为个人提供个人身份证;合同生效日期须在2025年10月20日之前,合同终止日期须在2026年11月30日之后。)、滚刷机具购置发票、滚刷机具实物照片和产品合格证或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⑥共10种车辆类别须对应提供10份车辆明细表(包含:序号、车辆类型、车牌号、品牌型号、车辆识别代号、发动机号码、总质量、自有/有使用权)加盖公章;⑦除雪车单独配备滚刷机具的,须提供1份滚刷机具明细表(包含:序号、设备名称、发票编号、基本参数、对应除雪车车牌号、自有/有使用权)加盖公章,同时提供相对应的滚刷机具实物照片和产品合格证或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加盖公章;⑧供应商须按上述要求提供相关材料的全部内容的原件扫描件(扫描件必须保证清晰可辨别)并加盖公章,供应商提供的资料不全或者不符合上述要求资格审查不通过。 (2)供应商须具备以下设备:(1)油锯5台;(2)割灌机21台;(3)绿篱机16台、(4)无人机1台。 注:①自有的设备,须提供设备购置发票和设备实物照片;②有使用权的设备,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政府部门或相关机构出具的)或者设备租赁合同(合同中必须盖有双方公章;如租赁方为个人,合同中租赁方必须有手写签名并加摁手印;租赁方为企业提供租赁方营业执照,租赁方为个人提供个人身份证;合同生效日期须在2025年10月20日之前,合同终止日期须在2026年11月30日之后。)、设备购置发票和设备实物照片;③每类设备提供1份设备明细表(包含:序号、设备名称、发票编号、基本参数、自有/有使用权)加盖公章。④供应商须按上述要求提供相关材料的全部内容的原件扫描件(扫描件必须保证清晰可辨别)并加盖公章,供应商提供的资料不全或者不符合上述要求资格审查不通过。 (3)项目负责人1名,专职管理人员4名,项目管理人员未在其它服务项目或在建工程中任职,或保证2025年11月19日后项目管理人员不会在其它服务项目或在建工程中任职。以上人员为供应商在职人员,具有供应商近期(2025年7月至9月任意一个月)为其缴纳的社会保险缴费证明。提供项目管理人员明细表(包含:序号、人员姓名、职务、职称、身份证号、联系方式)加盖公章、项目管理人员身份证的全部内容的原件扫描件加盖公章、项目管理人员承诺书(承诺书格式自拟须加盖公章,承诺项目管理人员未在其它服务项目或在建工程中任职,或承诺保证2025年11月19日后项目管理人员不会在其它服务项目或在建工程中任职。)以及供应商为项目管理人员缴纳的社会保险缴费证明原件扫描件或电子版社会保险缴费证明。人员明细表中联系方式为项目管理人员个人的有效的移动电话,不允许共用供应商的联系方式。注:供应商须按上述要求提供相关材料的全部内容的原件扫描件(扫描件必须保证清晰可辨别)并加盖公章,供应商提供的资料不全或者不符合上述要求资格审查不通过。 合同包7(七标段 中源大道(祥安北大街至智谷五街)以南、鑫源街以西、世茂大道以北、王万铁路以东合围区域内市政道路)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供应商须具备以下车辆:(1)环卫用扫路车9辆,具有干扫功能或同时具有干扫和湿扫功能的车辆,每辆总质量要求≥15000kg;(2)环卫用洗扫车9辆,每辆总质量要求≥15000kg;(3)环卫用清洗车3辆,或具有环卫洒水功能的车辆,每辆总质量要求≥15000kg;(4)环卫用路面养护车3辆,具有环卫街路水冲洗功能的车辆,每辆总质量要求≥1000kg;(5)环卫用除雪车19辆,具有清理冰雪功能的车辆,每辆总质量要求≥25000kg;(6)环卫用垃圾转运车11辆,每辆总质量要求≤4000kg;(7)绿化用高空作业车2辆,每辆总质量要求≥7000kg;(8)绿化用货车4辆,每辆总质量要求≥3000kg;(9)绿化用水车3辆,每辆总质量要求≥8000kg;(10)巡查车1辆,四座以上机动车(非货车)。 注:①自有的车辆,须提供机动车行驶证,机动车行驶证必须在检验有效期内或提供证明在检验有效期内的相关材料;②已购置新车未办理机动车行驶证的车辆,须提供车辆购置发票、车辆合格证和新车销售合同,销售合同中必须保证车辆在2025年10月25日前交付完毕;③已购置二手车未办理机动车行驶证的车辆,须提供二手车购置发票和机动车登记证书;④有使用权的车辆,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政府部门或相关机构出具的)或者车辆租赁合同(合同中必须盖有双方公章;如租赁方为个人,合同中租赁方必须有手写签名并加摁手印;租赁方为企业提供租赁方营业执照,租赁方为个人提供个人身份证;合同生效日期须在2025年10月20日之前,合同终止日期须在2026年11月30日之后。)和机动车行驶证,机动车行驶证必须在检验有效期内或提供证明在检验有效期内的相关材料;⑤除雪车单独配备滚刷机具的,滚刷机具须满足转速≥260转/分钟、有效作业宽度≥3.2米(提供产品合格证或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能够证明满足其数据要求),自有的滚刷机具提供购置发票和滚刷机具实物照片;有使用权的滚刷机具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政府部门或相关机构出具的)或者滚刷机具租赁合同(合同中必须盖有双方公章;如租赁方为个人,合同中租赁方必须有手写签名并加摁手印;租赁方为企业提供租赁方营业执照,租赁方为个人提供个人身份证;合同生效日期须在2025年10月20日之前,合同终止日期须在2026年11月30日之后。)、滚刷机具购置发票、滚刷机具实物照片和产品合格证或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⑥共10种车辆类别须对应提供10份车辆明细表(包含:序号、车辆类型、车牌号、品牌型号、车辆识别代号、发动机号码、总质量、自有/有使用权)加盖公章;⑦除雪车单独配备滚刷机具的,须提供1份滚刷机具明细表(包含:序号、设备名称、发票编号、基本参数、对应除雪车车牌号、自有/有使用权)加盖公章,同时提供相对应的滚刷机具实物照片和产品合格证或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加盖公章;⑧供应商须按上述要求提供相关材料的全部内容的原件扫描件(扫描件必须保证清晰可辨别)并加盖公章,供应商提供的资料不全或者不符合上述要求资格审查不通过。 (2)供应商须具备以下设备:(1)油锯4台;(2)割灌机17台;(3)绿篱机13台、(4)无人机1台。 注:①自有的设备,须提供设备购置发票和设备实物照片;②有使用权的设备,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政府部门或相关机构出具的)或者设备租赁合同(合同中必须盖有双方公章;如租赁方为个人,合同中租赁方必须有手写签名并加摁手印;租赁方为企业提供租赁方营业执照,租赁方为个人提供个人身份证;合同生效日期须在2025年10月20日之前,合同终止日期须在2026年11月30日之后。)、设备购置发票和设备实物照片;③每类设备提供1份设备明细表(包含:序号、设备名称、发票编号、基本参数、自有/有使用权)加盖公章。④供应商须按上述要求提供相关材料的全部内容的原件扫描件(扫描件必须保证清晰可辨别)并加盖公章,供应商提供的资料不全或者不符合上述要求资格审查不通过。 (3)项目负责人1名,专职管理人员4名,项目管理人员未在其它服务项目或在建工程中任职,或保证2025年11月19日后项目管理人员不会在其它服务项目或在建工程中任职。以上人员为供应商在职人员,具有供应商近期(2025年7月至9月任意一个月)为其缴纳的社会保险缴费证明。提供项目管理人员明细表(包含:序号、人员姓名、职务、职称、身份证号、联系方式)加盖公章、项目管理人员身份证的全部内容的原件扫描件加盖公章、项目管理人员承诺书(承诺书格式自拟须加盖公章,承诺项目管理人员未在其它服务项目或在建工程中任职,或承诺保证2025年11月19日后项目管理人员不会在其它服务项目或在建工程中任职。)以及供应商为项目管理人员缴纳的社会保险缴费证明原件扫描件或电子版社会保险缴费证明。人员明细表中联系方式为项目管理人员个人的有效的移动电话,不允许共用供应商的联系方式。注:供应商须按上述要求提供相关材料的全部内容的原件扫描件(扫描件必须保证清晰可辨别)并加盖公章,供应商提供的资料不全或者不符合上述要求资格审查不通过。 合同包8(八标段 万宝大道以南、松北大道以西、中源大道以北、王万铁路以东合围区域内市政道路)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供应商须具备以下车辆:(1)环卫用扫路车12辆,具有干扫功能或同时具有干扫和湿扫功能的车辆,每辆总质量要求≥15000kg;(2)环卫用洗扫车12辆,每辆总质量要求≥15000kg;(3)环卫用清洗车4辆,具有环卫洒水功能的车辆,每辆总质量要求≥15000kg;(4)环卫用路面养护车4辆,具有环卫街路水冲洗功能的车辆,每辆总质量要求≥1000kg;(5)环卫用除雪车28辆,具有清理冰雪功能的车辆,每辆总质量要求≥25000kg;(6)环卫用垃圾转运车16辆,每辆总质量要求≤4000kg;(7)绿化用高空作业车2辆,每辆总质量要求≥7000kg;(8)绿化用货车6辆,每辆总质量要求≥3000kg;(9)绿化用水车4辆,每辆总质量要求≥8000kg;(10)巡查车1辆,四座以上机动车(非货车)。 注:①自有的车辆,须提供机动车行驶证,机动车行驶证必须在检验有效期内或提供证明在检验有效期内的相关材料;②已购置新车未办理机动车行驶证的车辆,须提供车辆购置发票、车辆合格证和新车销售合同,销售合同中必须保证车辆在2025年10月25日前交付完毕;③已购置二手车未办理机动车行驶证的车辆,须提供二手车购置发票和机动车登记证书;④有使用权的车辆,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政府部门或相关机构出具的)或者车辆租赁合同(合同中必须盖有双方公章;如租赁方为个人,合同中租赁方必须有手写签名并加摁手印;租赁方为企业提供租赁方营业执照,租赁方为个人提供个人身份证;合同生效日期须在2025年10月20日之前,合同终止日期须在2026年11月30日之后。)和机动车行驶证,机动车行驶证必须在检验有效期内或提供证明在检验有效期内的相关材料;⑤除雪车单独配备滚刷机具的,滚刷机具须满足转速≥260转/分钟、有效作业宽度≥3.2米(提供产品合格证或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能够证明满足其数据要求),自有的滚刷机具提供购置发票和滚刷机具实物照片;有使用权的滚刷机具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政府部门或相关机构出具的)或者滚刷机具租赁合同(合同中必须盖有双方公章;如租赁方为个人,合同中租赁方必须有手写签名并加摁手印;租赁方为企业提供租赁方营业执照,租赁方为个人提供个人身份证;合同生效日期须在2025年10月20日之前,合同终止日期须在2026年11月30日之后。)、滚刷机具购置发票、滚刷机具实物照片和产品合格证或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⑥共10种车辆类别须对应提供10份车辆明细表(包含:序号、车辆类型、车牌号、品牌型号、车辆识别代号、发动机号码、总质量、自有/有使用权)加盖公章;⑦除雪车单独配备滚刷机具的,须提供1份滚刷机具明细表(包含:序号、设备名称、发票编号、基本参数、对应除雪车车牌号、自有/有使用权)加盖公章,同时提供相对应的滚刷机具实物照片和产品合格证或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加盖公章;⑧供应商须按上述要求提供相关材料的全部内容的原件扫描件(扫描件必须保证清晰可辨别)并加盖公章,供应商提供的资料不全或者不符合上述要求资格审查不通过。 (2)供应商须具备以下设备:(1)油锯6台;(2)割灌机25台;(3)绿篱机18台、(4)无人机1台。 注:①自有的设备,须提供设备购置发票和设备实物照片;②有使用权的设备,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政府部门或相关机构出具的)或者设备租赁合同(合同中必须盖有双方公章;如租赁方为个人,合同中租赁方必须有手写签名并加摁手印;租赁方为企业提供租赁方营业执照,租赁方为个人提供个人身份证;合同生效日期须在2025年10月20日之前,合同终止日期须在2026年11月30日之后。)、设备购置发票和设备实物照片;③每类设备提供1份设备明细表(包含:序号、设备名称、发票编号、基本参数、自有/有使用权)加盖公章。④供应商须按上述要求提供相关材料的全部内容的原件扫描件(扫描件必须保证清晰可辨别)并加盖公章,供应商提供的资料不全或者不符合上述要求资格审查不通过。 (3)项目负责人1名,专职管理人员4名,项目管理人员未在其它服务项目或在建工程中任职,或保证2025年11月19日后项目管理人员不会在其它服务项目或在建工程中任职。以上人员为供应商在职人员,具有供应商近期(2025年7月至9月任意一个月)为其缴纳的社会保险缴费证明。提供项目管理人员明细表(包含:序号、人员姓名、职务、职称、身份证号、联系方式)加盖公章、项目管理人员身份证的全部内容的原件扫描件加盖公章、项目管理人员承诺书(承诺书格式自拟须加盖公章,承诺项目管理人员未在其它服务项目或在建工程中任职,或承诺保证2025年11月19日后项目管理人员不会在其它服务项目或在建工程中任职。)以及供应商为项目管理人员缴纳的社会保险缴费证明原件扫描件或电子版社会保险缴费证明。人员明细表中联系方式为项目管理人员个人的有效的移动电话,不允许共用供应商的联系方式。注:供应商须按上述要求提供相关材料的全部内容的原件扫描件(扫描件必须保证清晰可辨别)并加盖公章,供应商提供的资料不全或者不符合上述要求资格审查不通过。 合同包9(九标段 杉杉路以北、利民东一以西、呼兰河桥以南、厦门大街以东)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供应商须具备以下车辆:(1)环卫用扫路车14辆,具有干扫功能或同时具有干扫和湿扫功能的车辆,每辆总质量要求≥15000kg;(2)环卫用洗扫车14辆,每辆总质量要求≥15000kg;(3)环卫用清洗车5辆,具有环卫洒水功能的车辆,每辆总质量要求≥15000kg;(4)环卫用路面养护车5辆,具有环卫街路水冲洗功能的车辆,每辆总质量要求≥1000kg;(5)环卫用除雪车31辆,具有清理冰雪功能的车辆,每辆总质量要求≥25000kg;(6)环卫用垃圾转运车17辆,每辆总质量要求≤4000kg;(7)绿化用高空作业车2辆,每辆总质量要求≥7000kg;(8)绿化用货车6辆,每辆总质量要求≥3000kg;(9)绿化用水车4辆,每辆总质量要求≥8000kg;(10)巡查车1辆,四座以上机动车(非货车)。 注:①自有的车辆,须提供机动车行驶证,机动车行驶证必须在检验有效期内或提供证明在检验有效期内的相关材料;②已购置新车未办理机动车行驶证的车辆,须提供车辆购置发票、车辆合格证和新车销售合同,销售合同中必须保证车辆在2025年10月25日前交付完毕;③已购置二手车未办理机动车行驶证的车辆,须提供二手车购置发票和机动车登记证书;④有使用权的车辆,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政府部门或相关机构出具的)或者车辆租赁合同(合同中必须盖有双方公章;如租赁方为个人,合同中租赁方必须有手写签名并加摁手印;租赁方为企业提供租赁方营业执照,租赁方为个人提供个人身份证;合同生效日期须在2025年10月20日之前,合同终止日期须在2026年11月30日之后。)和机动车行驶证,机动车行驶证必须在检验有效期内或提供证明在检验有效期内的相关材料;⑤除雪车单独配备滚刷机具的,滚刷机具须满足转速≥260转/分钟、有效作业宽度≥3.2米(提供产品合格证或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能够证明满足其数据要求),自有的滚刷机具提供购置发票和滚刷机具实物照片;有使用权的滚刷机具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政府部门或相关机构出具的)或者滚刷机具租赁合同(合同中必须盖有双方公章;如租赁方为个人,合同中租赁方必须有手写签名并加摁手印;租赁方为企业提供租赁方营业执照,租赁方为个人提供个人身份证;合同生效日期须在2025年10月20日之前,合同终止日期须在2026年11月30日之后。)、滚刷机具购置发票、滚刷机具实物照片和产品合格证或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⑥共10种车辆类别须对应提供10份车辆明细表(包含:序号、车辆类型、车牌号、品牌型号、车辆识别代号、发动机号码、总质量、自有/有使用权)加盖公章;⑦除雪车单独配备滚刷机具的,须提供1份滚刷机具明细表(包含:序号、设备名称、发票编号、基本参数、对应除雪车车牌号、自有/有使用权)加盖公章,同时提供相对应的滚刷机具实物照片和产品合格证或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加盖公章;⑧供应商须按上述要求提供相关材料的全部内容的原件扫描件(扫描件必须保证清晰可辨别)并加盖公章,供应商提供的资料不全或者不符合上述要求资格审查不通过。 (2)供应商须具备以下设备:(1)油锯8台;(2)割灌机32台;(3)绿篱机24台、(4)无人机1台。 注:①自有的设备,须提供设备购置发票和设备实物照片;②有使用权的设备,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政府部门或相关机构出具的)或者设备租赁合同(合同中必须盖有双方公章;如租赁方为个人,合同中租赁方必须有手写签名并加摁手印;租赁方为企业提供租赁方营业执照,租赁方为个人提供个人身份证;合同生效日期须在2025年10月20日之前,合同终止日期须在2026年11月30日之后。)、设备购置发票和设备实物照片;③每类设备提供1份设备明细表(包含:序号、设备名称、发票编号、基本参数、自有/有使用权)加盖公章。④供应商须按上述要求提供相关材料的全部内容的原件扫描件(扫描件必须保证清晰可辨别)并加盖公章,供应商提供的资料不全或者不符合上述要求资格审查不通过。 (3)项目负责人1名,专职管理人员4名,项目管理人员未在其它服务项目或在建工程中任职,或保证2025年11月19日后项目管理人员不会在其它服务项目或在建工程中任职。以上人员为供应商在职人员,具有供应商近期(2025年7月至9月任意一个月)为其缴纳的社会保险缴费证明。提供项目管理人员明细表(包含:序号、人员姓名、职务、职称、身份证号、联系方式)加盖公章、项目管理人员身份证的全部内容的原件扫描件加盖公章、项目管理人员承诺书(承诺书格式自拟须加盖公章,承诺项目管理人员未在其它服务项目或在建工程中任职,或承诺保证2025年11月19日后项目管理人员不会在其它服务项目或在建工程中任职。)以及供应商为项目管理人员缴纳的社会保险缴费证明原件扫描件或电子版社会保险缴费证明。人员明细表中联系方式为项目管理人员个人的有效的移动电话,不允许共用供应商的联系方式。注:供应商须按上述要求提供相关材料的全部内容的原件扫描件(扫描件必须保证清晰可辨别)并加盖公章,供应商提供的资料不全或者不符合上述要求资格审查不通过。 合同包10(十标段 中源大道(学子街至江北中环线)、江北中环路(大耿家至滨水大道)、松浦大道;松浦大桥(清冰雪);公铁两用桥(部分江北段);学子街以东、滨水大道以北,江北中环路和呼兰大道以南、东四环以西合围区域)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供应商须具备以下车辆:(1)环卫用扫路车16辆,具有干扫功能或同时具有干扫和湿扫功能的车辆,每辆总质量要求≥15000kg;(2)环卫用洗扫车16辆,每辆总质量要求≥15000kg;(3)环卫用清洗车6辆,具有环卫洒水功能的车辆,每辆总质量要求≥15000kg;(4)环卫用路面养护车6辆,具有环卫街路水冲洗功能的车辆,每辆总质量要求≥1000kg;(5)环卫用除雪车34辆,具有清理冰雪功能的车辆,每辆总质量要求≥25000kg;(6)环卫用垃圾转运车20辆,每辆总质量要求≤4000kg;(7)绿化用高空作业车2辆,每辆总质量要求≥7000kg;(8)绿化用货车4辆,每辆总质量要求≥3000kg;(9)绿化用水车3辆,每辆总质量要求≥8000kg;(10)巡查车1辆,四座以上机动车(非货车)。 注:①自有的车辆,须提供机动车行驶证,机动车行驶证必须在检验有效期内或提供证明在检验有效期内的相关材料;②已购置新车未办理机动车行驶证的车辆,须提供车辆购置发票、车辆合格证和新车销售合同,销售合同中必须保证车辆在2025年10月25日前交付完毕;③已购置二手车未办理机动车行驶证的车辆,须提供二手车购置发票和机动车登记证书;④有使用权的车辆,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政府部门或相关机构出具的)或者车辆租赁合同(合同中必须盖有双方公章;如租赁方为个人,合同中租赁方必须有手写签名并加摁手印;租赁方为企业提供租赁方营业执照,租赁方为个人提供个人身份证;合同生效日期须在2025年10月20日之前,合同终止日期须在2026年11月30日之后。)和机动车行驶证,机动车行驶证必须在检验有效期内或提供证明在检验有效期内的相关材料;⑤除雪车单独配备滚刷机具的,滚刷机具须满足转速≥260转/分钟、有效作业宽度≥3.2米(提供产品合格证或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能够证明满足其数据要求),自有的滚刷机具提供购置发票和滚刷机具实物照片;有使用权的滚刷机具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政府部门或相关机构出具的)或者滚刷机具租赁合同(合同中必须盖有双方公章;如租赁方为个人,合同中租赁方必须有手写签名并加摁手印;租赁方为企业提供租赁方营业执照,租赁方为个人提供个人身份证;合同生效日期须在2025年10月20日之前,合同终止日期须在2026年11月30日之后。)、滚刷机具购置发票、滚刷机具实物照片和产品合格证或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⑥共10种车辆类别须对应提供10份车辆明细表(包含:序号、车辆类型、车牌号、品牌型号、车辆识别代号、发动机号码、总质量、自有/有使用权)加盖公章;⑦除雪车单独配备滚刷机具的,须提供1份滚刷机具明细表(包含:序号、设备名称、发票编号、基本参数、对应除雪车车牌号、自有/有使用权)加盖公章,同时提供相对应的滚刷机具实物照片和产品合格证或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加盖公章;⑧供应商须按上述要求提供相关材料的全部内容的原件扫描件(扫描件必须保证清晰可辨别)并加盖公章,供应商提供的资料不全或者不符合上述要求资格审查不通过。 (2)供应商须具备以下设备:(1)油锯5台;(2)割灌机20台;(3)绿篱机15台、(4)无人机1台。 注:①自有的设备,须提供设备购置发票和设备实物照片;②有使用权的设备,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政府部门或相关机构出具的)或者设备租赁合同(合同中必须盖有双方公章;如租赁方为个人,合同中租赁方必须有手写签名并加摁手印;租赁方为企业提供租赁方营业执照,租赁方为个人提供个人身份证;合同生效日期须在2025年10月20日之前,合同终止日期须在2026年11月30日之后。)、设备购置发票和设备实物照片;③每类设备提供1份设备明细表(包含:序号、设备名称、发票编号、基本参数、自有/有使用权)加盖公章。④供应商须按上述要求提供相关材料的全部内容的原件扫描件(扫描件必须保证清晰可辨别)并加盖公章,供应商提供的资料不全或者不符合上述要求资格审查不通过。 (3)项目负责人1名,专职管理人员4名,项目管理人员未在其它服务项目或在建工程中任职,或保证2025年11月19日后项目管理人员不会在其它服务项目或在建工程中任职。以上人员为供应商在职人员,具有供应商近期(2025年7月至9月任意一个月)为其缴纳的社会保险缴费证明。提供项目管理人员明细表(包含:序号、人员姓名、职务、职称、身份证号、联系方式)加盖公章、项目管理人员身份证的全部内容的原件扫描件加盖公章、项目管理人员承诺书(承诺书格式自拟须加盖公章,承诺项目管理人员未在其它服务项目或在建工程中任职,或承诺保证2025年11月19日后项目管理人员不会在其它服务项目或在建工程中任职。)以及供应商为项目管理人员缴纳的社会保险缴费证明原件扫描件或电子版社会保险缴费证明。人员明细表中联系方式为项目管理人员个人的有效的移动电话,不允许共用供应商的联系方式。注:供应商须按上述要求提供相关材料的全部内容的原件扫描件(扫描件必须保证清晰可辨别)并加盖公章,供应商提供的资料不全或者不符合上述要求资格审查不通过。 合同包11(十一标段 太阳岛外围市政道路、冰雪大世界周边道路、松北大道南段(公路大桥至龙川路,包括三环桥两条辅路、两个引桥、四个匝道)、世茂大道以南、松北大道以西、滨水大道以北、王万铁路以东)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供应商须具备以下车辆:环卫用扫路车22辆,具有干扫功能或同时具有干扫和湿扫功能的车辆,每辆总质量要求≥15000kg;(2)环卫用洗扫车22辆,每辆总质量要求≥15000kg;(3)环卫用清洗车8辆,具有环卫洒水功能的车辆,每辆总质量要求≥15000kg;(4)环卫用路面养护车9辆,具有环卫街路水冲洗功能的车辆,每辆总质量要求≥1000kg;(5)环卫用除雪车47辆,具有清理冰雪功能的车辆,每辆总质量要求≥25000kg;(6)环卫用垃圾转运车34辆,每辆总质量要求≤4000kg;(7)绿化用高空作业车6辆,每辆总质量要求≥7000kg;(8)绿化用货车19辆,每辆总质量要求≥3000kg;(9)绿化用水车12辆,每辆总质量要求≥8000kg;(10)巡查车1辆,四座以上机动车(非货车)。 注:①自有的车辆,须提供机动车行驶证,机动车行驶证必须在检验有效期内或提供证明在检验有效期内的相关材料;②已购置新车未办理机动车行驶证的车辆,须提供车辆购置发票、车辆合格证和新车销售合同,销售合同中必须保证车辆在2025年10月25日前交付完毕;③已购置二手车未办理机动车行驶证的车辆,须提供二手车购置发票和机动车登记证书;④有使用权的车辆,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政府部门或相关机构出具的)或者车辆租赁合同(合同中必须盖有双方公章;如租赁方为个人,合同中租赁方必须有手写签名并加摁手印;租赁方为企业提供租赁方营业执照,租赁方为个人提供个人身份证;合同生效日期须在2025年10月20日之前,合同终止日期须在2026年11月30日之后。)和机动车行驶证,机动车行驶证必须在检验有效期内或提供证明在检验有效期内的相关材料;⑤除雪车单独配备滚刷机具的,滚刷机具须满足转速≥260转/分钟、有效作业宽度≥3.2米(提供产品合格证或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能够证明满足其数据要求),自有的滚刷机具提供购置发票和滚刷机具实物照片;有使用权的滚刷机具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政府部门或相关机构出具的)或者滚刷机具租赁合同(合同中必须盖有双方公章;如租赁方为个人,合同中租赁方必须有手写签名并加摁手印;租赁方为企业提供租赁方营业执照,租赁方为个人提供个人身份证;合同生效日期须在2025年10月20日之前,合同终止日期须在2026年11月30日之后。)、滚刷机具购置发票、滚刷机具实物照片和产品合格证或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⑥共10种车辆类别须对应提供10份车辆明细表(包含:序号、车辆类型、车牌号、品牌型号、车辆识别代号、发动机号码、总质量、自有/有使用权)加盖公章;⑦除雪车单独配备滚刷机具的,须提供1份滚刷机具明细表(包含:序号、设备名称、发票编号、基本参数、对应除雪车车牌号、自有/有使用权)加盖公章,同时提供相对应的滚刷机具实物照片和产品合格证或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加盖公章;⑧供应商须按上述要求提供相关材料的全部内容的原件扫描件(扫描件必须保证清晰可辨别)并加盖公章,供应商提供的资料不全或者不符合上述要求资格审查不通过。 (2)供应商须具备以下设备:(1)油锯25台;(2)割灌机100台;(3)绿篱机76台;(4)树叶清扫收集机(或车载式)1台(具备机械化能力和树叶清扫收集功能。);(5)手推式树叶收集器3台;(6)绿篱修剪车(或电动绿篱修剪设备,非手持设备)1台(具备机械化能力和绿篱修剪功能。);(7)无人机1台。 注:①自有的设备,须提供设备购置发票和设备实物照片;②有使用权的设备,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政府部门或相关机构出具的)或者设备租赁合同(合同中必须盖有双方公章;如租赁方为个人,合同中租赁方必须有手写签名并加摁手印;租赁方为企业提供租赁方营业执照,租赁方为个人提供个人身份证;合同生效日期须在2025年10月20日之前,合同终止日期须在2026年11月30日之后。)、设备购置发票和设备实物照片;③每类设备提供1份设备明细表(包含:序号、设备名称、发票编号、基本参数、自有/有使用权)加盖公章。④供应商须按上述要求提供相关材料的全部内容的原件扫描件(扫描件必须保证清晰可辨别)并加盖公章,供应商提供的资料不全或者不符合上述要求资格审查不通过。 (3)项目负责人1名,专职管理人员12名,项目管理人员均未在其它服务项目或在建工程中任职,或保证2025年11月19日后项目管理人员不会在其它服务项目或在建工程中任职。以上人员为供应商在职人员,具有供应商近期(2025年7月至9月任意一个月)为其缴纳的社会保险缴费证明。提供项目管理人员明细表(包含:序号、人员姓名、职务、职称、身份证号、联系方式)加盖公章、项目管理人员身份证的全部内容的原件扫描件加盖公章、项目管理人员承诺书(承诺书格式自拟须加盖公章,承诺项目管理人员未在其它服务项目或在建工程中任职,或承诺保证2025年11月19日后项目管理人员不会在其它服务项目或在建工程中任职。)以及供应商为项目管理人员缴纳的社会保险缴费证明原件扫描件或电子版社会保险缴费证明。人员明细表中联系方式为项目管理人员个人的有效的移动电话,不允许共用供应商的联系方式。注:供应商须按上述要求提供相关材料的全部内容的原件扫描件(扫描件必须保证清晰可辨别)并加盖公章,供应商提供的资料不全或者不符合上述要求资格审查不通过。 三、获取招标文件时间: 2025年09月30日 至 2025年10月13日 ,每天上午 00:00:00 至 12:00:00 ,下午 12:00:00 至 23:59:59 (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公告期内凭用户名和密码,登录黑龙江省政府采购管理平台(http://hljcg.hlj.gov.cn/),选择“交易执行-应标-项目投标”,在“未参与项目”列表中选择需要参与的项目,确认参与后即可。 方式:在线获取 售价:免费获取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截止时间: 2025年10月20日 09时00分00秒 (北京时间) 投标地点:线上递交 开标时间:2025年10月20日 09时00分00秒 开标地点:通过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开标/开启大厅参与开启 五、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组织现场踏勘: 否 1、供应商应在黑龙江省政府采购网(http://hljcg.hlj.gov.cn)提前注册并办理电子签章CA,CA用于制作标书时盖章、加密和开标时解密(CA办理流程及驱动下载参考黑龙江省政府采购网(http://hljcg.hlj.gov.cn)办事指南-CA办理流程),具体操作步骤供应商在黑龙江省政府采购网(http://hljcg.hlj.gov.cn)下载政府采购供应商操作手册。 2、供应商制作电子投标文件及其他相关操作说明,详见黑龙江省政府采购网(http://hljcg.hlj.gov.cn)下载专区--系统操作手册--黑龙江省政府采购管理平台-供应商操作手册。 3、本项目远程解密,供应商无需到场,开标截止时间前半个小时内供应商自行登录系统签到并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系统解密。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1.采购人信息名称:哈尔滨市松北区城市管理局 地址:哈尔滨市松北区松北一路53号 联系方式:0451-8803313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称:宜国发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哈尔滨市南岗区闽江路75号25层 联系方式:0451-51963072 3.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宜国发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电话:0451-51963072 宜国发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25年09月29日 相关公告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