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平市城北生态景观发展服务中心兴平市公园绿地及周边重要绿地养护项目招标公告
- 发布日期:2025-09-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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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国招标采购网为业主单位征集筛选优质供应商,将预报名企业审核对接提交给业主单位。
- 拨打免费咨询电话:13681140882,联系客服专员进行预报名。
招标详情
公告概要:公告信息: | 采购项目名称 | 兴平市公园绿地及周边重要绿地养护项目 | 品目 | | 采购单位 | 兴平市城北生态景观发展服务中心 | 行政区域 | 兴平市 | 公告时间 | 2025年09月28日 10:37 |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 | 2025年09月28日至2025年10月11日 每日上午:08:00 至 12:00 下午:12:00 至 18: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招标文件售价 | ¥0 | 获取招标文件的地点 | 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陕西省·咸阳市)网站〖首页〉电子交易平台〉陕西政府采购交易系统〉企业端〗 | 开标时间 | 2025年10月21日 09:30 | 开标地点 | 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陕西省·咸阳市)网站〖首页〉电子交易平台〉陕西政府采购交易系统〉企业端〗 | 预算金额 | ¥68.760000万元(人民币)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项目联系人 | 李峰 | 项目联系电话 | 13892060777 | 采购单位 | 兴平市城北生态景观发展服务中心 | 采购单位地址 | 兴平市莽山路北段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13008446588 | 代理机构名称 | 兴平市政府采购中心 | 代理机构地址 | 兴平市政府采购中心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13892060777 | 附件: | 附件1 | 兴平市公园绿地及周边重要绿地养护项目采购公告.docx |
项目概况 兴平市公园绿地及周边重要绿地养护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陕西省·咸阳市)网站〖首页〉电子交易平台〉陕西政府采购交易系统〉企业端〗获取招标文件,并于 2025年10月21日 09时30分 (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XPZFCG20250001 项目名称:兴平市公园绿地及周边重要绿地养护项目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687,600.00元 采购需求: 合同包1(瑞闽公园养护): 合同包预算金额:529,200.00元 合同包最高限价:529,200.00元 品目号 | 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数量(单位) |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 品目预算(元) | 1-1 | 其他林业服务 | 瑞闽公园养护 | 1(项) | 详见采购文件 | 529,200.00 | 合同包2(344国道养护): 合同包预算金额:158,400.00元 合同包最高限价:158,400.00元 品目号 | 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数量(单位) |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 品目预算(元) | 2-1 | 其他林业服务 | 344国道养护 | 1(项) | 详见采购文件 | 158,400.00 |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合同包1(瑞闽公园养护)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①《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②《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③《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④《财政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4〕185号);⑤《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⑥《财政部环保总局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⑦《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⑧《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⑨《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⑩《财政部农业农村部国家乡村振兴局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乡村产业振兴的通知》(财库〔2021〕19号);⑪《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印发陕西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办法》(陕财办采〔2018〕23号);⑫《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加快推进我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工作的通知》(陕财办采〔2020〕15号);⑬《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若享受以上政策优惠的企业,提供相应声明函或产品目录。 合同包2(344国道养护)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①《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②《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③《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④《财政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4〕185号);⑤《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⑥《财政部环保总局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⑦《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⑧《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⑨《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⑩《财政部农业农村部国家乡村振兴局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乡村产业振兴的通知》(财库〔2021〕19号);⑪《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印发陕西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办法》(陕财办采〔2018〕23号);⑫《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加快推进我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工作的通知》(陕财办采〔2020〕15号);⑬《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若享受以上政策优惠的企业,提供相应声明函或产品目录。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合同包1(瑞闽公园养护)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提供有效存续的企业营业执照(副本)/事业单位法人证书/专业服务机构执业许可证/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经营范围应涵盖招标文件规定的采购内容。 (2)提供2023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至少包括审计报告、资产负债表和利润表,成立时间至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不足一年的可提供成立后任意时段的资产负债表),或其开标前三个月内基本存款账户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及基本存款账户开户许可证,或信用担保机构出具的投标担保函(以上三种形式的资料提供任何一种即可) (3)依法税收缴纳证明:提供投标截止日前一年内已缴纳的至少一个月的纳税证明或完税证明,依法免税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4)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证明:提供投标截止日前一年内已缴存的至少一个月的社会保障资金缴存单据或社保机构开具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5)信用记录:提供《供应商书面声明函》(按格式填写,提供原件)。经查,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 (6)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的,提供本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授权他人参加投标的,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按格式填写,提供原件)。 (7)承诺函:供应商须提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承诺函(加盖供应商公章); (8)书面声明:供应商应具备良好的商业信誉,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复印件加盖公章); (9)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10)本项目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提供声明函; 合同包2(344国道养护)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提供有效存续的企业营业执照(副本)/事业单位法人证书/专业服务机构执业许可证/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经营范围应涵盖招标文件规定的采购内容。 (2)提供2023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至少包括审计报告、资产负债表和利润表,成立时间至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不足一年的可提供成立后任意时段的资产负债表),或其开标前三个月内基本存款账户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及基本存款账户开户许可证,或信用担保机构出具的投标担保函(以上三种形式的资料提供任何一种即可) (3)依法税收缴纳证明:提供投标截止日前一年内已缴纳的至少一个月的纳税证明或完税证明,依法免税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4)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证明:提供投标截止日前一年内已缴存的至少一个月的社会保障资金缴存单据或社保机构开具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5)信用记录:提供《供应商书面声明函》(按格式填写,提供原件)。经查,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 (6)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的,提供本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授权他人参加投标的,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按格式填写,提供原件)。 (7)承诺函:供应商须提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承诺函(加盖供应商公章); (8)书面声明:供应商应具备良好的商业信誉,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复印件加盖公章); (9)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10)本项目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提供声明函;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 2025年09月28日 至 2025年10月11日 ,每天上午 08:00:00 至 12:00:00 ,下午 12:00:00 至 18:00:00 (北京时间) 途径: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陕西省·咸阳市)网站〖首页〉电子交易平台〉陕西政府采购交易系统〉企业端〗 方式:现场获取 售价: 0元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时间: 2025年10月21日 09时30分00秒 (北京时间) 提交投标文件地点: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陕西省·咸阳市)网站〖首页〉电子交易平台〉陕西政府采购交易系统〉企业端〗 开标地点: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陕西省·咸阳市)网站〖首页〉电子交易平台〉陕西政府采购交易系统〉企业端〗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投标人须按照陕西省财政厅《关于政府采购供应商注册登记有关事项的通知》中的要求,通过陕西省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shaanxi.gov.cn/)注册登记加入陕西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 2.网上投标确认流程:投标人可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陕西省.咸阳市)(http://ggzy.xianyang.gov.cn/),选择“电子交易平台-陕西政府采购交易系统-企业端”进行登录,登录后选择“交易乙方”,选择本项目选择“我要投标”填写相关信息后提交确认。 3.投标人须打开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陕西省·咸阳市)网站,地址:http://ggzy.xianyang.gov.cn/),从〖首页〉电子交易平台〉陕西政府采购交易系统〉企业端〗登录后,首先在〖招标公告/出让公告〗模块中预览全部可供参与的项目,然后选择有意向的项目点击〖我要投标〗,成功后切换到〖我的项目〗模块,依次点选〖项目流程〉项目管理〉交易文件下载〗免费获取本项目电子采购文件(*.SXSZF)。 4.投标人下载后缀格式为“SXSZF”的采购文件,超出发售时间将无法下载,以此引起的后果自负。 5.投标人初次使用交易平台,须先完成诚信入库登记、CA锁认证及企业信息绑定。相关操作流程详见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陕西省)网站〖首页·〉服务指南·〉下载专区〗中的《陕西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政府采购项目投标指南》。 CA锁办理地址及咨询电话如下:西安市长安北路14号省体育公寓B座一楼;咨询电话:029-88661241。 6.根据咸阳市财政局《关于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优化营商环境的通知》规定 “供应商登记免费领取采购文件的,如不参与项目投标,应在递交投标(或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一日以书面形式告知采购代理机构。否则,采购代理机构可以向财政部门反映情况并提供相应的佐证。供应商一年内累计出现三次该情形,将被监管部门记录失信行为”。 7.本项目采用“不见面开标”形式,投标人可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陕西省·咸阳市)网站〖首页〉不见面开标〗系统,在线参加开标过程。操作手册详见〖首页〉服务指南〉下载专区〗中的《咸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不见面开标大厅投标人操作手册》。因投标人自身设施故障或自身原因导致无法完成投标和解密的,由投标人自行承担后果。 8.融资平台:根据《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加快推进我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工作的通知》陕财办采〔2020〕15号文件精神,有融资需求的供应商可根据自身情况,在陕西省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平台(含各市分平台)自主选择金融机构及其融资产品,凭政府采购中标(成交)通知书或政府采购合同向金融机构提出融资申请。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兴平市城北生态景观发展服务中心 地址:兴平市莽山路北段 联系方式:1300844658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兴平市政府采购中心 地址:兴平市政府采购中心 联系方式:13892060777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李峰 电话:13892060777 兴平市政府采购中心 2025年09月28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