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城中区人民政府庄和路5号院燃气锅炉低氮改造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政采云平台线上获取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5年10月24日 09:30(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青海聚帛公招(货物)2025-173
项目名称:城中区人民政府庄和路5号院燃气锅炉低氮改造项目
预算金额(元):1010000
最高限价(元):1010000
采购需求:
标项名称: 城中区人民政府庄和路5号院燃气锅炉低氮改造项目
数量: 2
预算金额(元):1010000
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 2台燃气锅炉(含安装、安全用电及附属配套设备及土建)
备注:交货地点:城中区人民政府庄和路5号;
质保期限:5年;
合同履约期限:标项 1,自合同签订之日起20日历日内完成
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标项1:1、应当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并按照《政府采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提供相关材料。
(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2)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3)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4)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5)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的证明材料。
2.经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后,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取消投标资格;
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否则,取消投标资格;
4.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 服务的投标人,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5.供应商为制造商的,需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含锅炉制造)B级及以上资质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含锅炉安装),供应商为代理商,需出具锅炉制造商《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含锅炉制造)B级及以上资质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含锅炉安装)。
6.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均视同小微企业,符合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的个体工商户视同中小企业),非中小企业参与的将视为无效响应〔中小企业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监狱企业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标项1】
5.供应商为制造商的,需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含锅炉制造)B级及以上资质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含锅炉安装),供应商为代理商,需出具锅炉制造商《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含锅炉制造)B级及以上资质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含锅炉安装)。
6.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均视同小微企业,符合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的个体工商户视同中小企业),非中小企业参与的将视为无效响应〔中小企业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监狱企业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5年09月26日至2025年10月10日,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政采云平台线上获取
方式:供应商登录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在线申请获取采购文件(进入“项目采购”应用,在获取采购文件菜单中选择项目,申请获取采购文件)
售价(元):0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5年10月24日 09:30(北京时间)
投标地点(网址):请登录政采云投标客户端投标
开标时间:2025年10月24日 09:30
开标地点:青海省西宁市城中区西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1号开标室(西宁市民中心4楼)西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一开标室(政采)
五、现场踏勘
踏勘地点:城中区人民政府庄和路5号院;
踏勘时间:2025年09月29日-2025年09月30日,上午9:00-12:00,下午14:30-17:30(北京时间)
联系人:马老师
联系电话:0971-6511863
勘验现场完毕后,招标人须向到场踏勘的投标人出具现场勘验证明,供应商在开标前将招标人出具的现场勘验证明材料放入投标文件中。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本公告在《青海政府采购网》、《青海省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同时发布,具体以《青海政府采购网》为准。
2、本次采购采用线上提交投标文件的方式进行采购,线上投标文件在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上传。
3、若对项目采购电子交易系统操作有疑问,可登录政采云(https://www.zcygov.cn/),点击右侧咨询小采,获取采小蜜智能服务管家帮助,或拨打政采云服务热线400-881-7190获取热线服务帮助。 CA问题联系电话(人工);天谷CA 400-087-8198。
4、中标人在领取中标通知书时应提交纸质投标文件(1份正本、2份副本和相应的电子文档(U盘)1份),纸质投标文件应与上传至政府采购云平台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一致。中标通知书提供的每份纸质投标文件都必须清楚地标明“正本”或“副本”字样。投标文件统一使用A4幅面的纸张印制,必须胶装成册并编码,以其他方式装订的投标文件一概不予接受。
八、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西宁市城中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地 址:西宁市城中区人民政府庄和路5号院
联系方式:0971-6511863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青海聚帛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青海省西宁市城西区文苑路7号财富中心a座1091室
联系方式:0971-615144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