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利县人民法院机关东西附楼屋顶修缮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 发布日期:2025-09-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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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国招标采购网为业主单位征集筛选优质供应商,将预报名企业审核对接提交给业主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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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详情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 | 采购项目名称 | 机关东西附楼屋顶修缮项目 | | 品目 | | | 采购单位 | 平利县人民法院 | | 行政区域 | 平利县 | 公告时间 | 2025年09月26日 08:25 | | 获取采购文件时间 | 2025年09月26日至2025年10月09日 每日上午:09:00 至 12:00 下午:14:00 至 18: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 响应文件递交地点 | 平利县财政局5楼502室 | | 响应文件开启时间 | 2025年10月15日 09:00 | | 响应文件开启地点 | 宏泰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平利县城关镇莲花巷19号) | | 预算金额 | ¥14.700000万元(人民币)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 | 罗婷 | | 项目联系电话 | 15029251590 | | 采购单位 | 平利县人民法院 | | 采购单位地址 | 陕西省安康市平利县城关镇东二路北端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0915-8428485 | | 代理机构名称 | 宏泰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 代理机构地址 | 平利县城关镇莲花巷19号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0915-8423299 | | 附件: | | 附件1 | 采购清单.pdf |
项目概况 机关东西附楼屋顶修缮项目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宏泰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平利县城关镇莲花巷19号) 获取采购文件,并于 2025年10月15日 09时00分 (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HTZB2025-AK-037 项目名称:机关东西附楼屋顶修缮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147,000.00元 采购需求: 合同包1(平利县人民法院机关东西附楼屋顶修缮项目): 合同包预算金额:147,000.00元 合同包最高限价:147,000.00元 | 品目号 | 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数量(单位) |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 品目预算(元) | | 1-1 | 其他建筑工程 | 平利县人民法院机关东西附楼屋顶修缮项目 | 1(项) | 详见采购文件 | 147,000.00 |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合同包1(平利县人民法院机关东西附楼屋顶修缮项目)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 (2)《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 (3)陕西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绿色采购有关问题的通知》陕财办采〔2021〕29号; (4)《财政部环保总局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 (5)《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4〕185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 (6)《财政部 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7)《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8)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印发《陕西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办法》(陕财办采〔2018〕23号); (9)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乡村产业振兴的通知》(财库〔2021〕19号); (10)其他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合同包1(平利县人民法院机关东西附楼屋顶修缮项目)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并出具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等国家规定的相关证明; (2)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参加只需提供身份证复印件); (3)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声明; (4)供应商不得为“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供应商,不得为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提供查询结果网页截图并加盖供应商公章); (5)本项目专门面向小微企业采购,供应商需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 2025年09月26日 至 2025年10月09日 ,每天上午 09:00:00 至 12:00:00 ,下午 14:00:00 至 18:00:00 (北京时间) 途径:宏泰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平利县城关镇莲花巷19号) 方式:现场获取 售价: 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 2025年10月15日 09时00分00秒 (北京时间) 地点:平利县财政局5楼502室 五、开启 时间: 2025年10月15日 09时00分00秒 (北京时间) 地点:平利县财政局5楼502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确认参加投标者,请于2025年09月26日至2025年10月09日,每日上午9时00分至12时00分,下午14时00分至18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节假日除外),持法人授权委托书和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营业执照加盖单位红色公章在宏泰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平利县城关镇莲花巷19号)领取磋商文件。 八、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平利县人民法院 地址:陕西省安康市平利县城关镇东二路北端 联系方式:0915-8428485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宏泰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平利县城关镇莲花巷19号 联系方式:0915-8423299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罗婷 电话:15029251590 宏泰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25年09月26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