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概要:
一、项目编号:11000025210200142291-XM001 二、项目名称:2025年度北京市司法局复议文书集约送达服务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 中标成交供应商名称、地址及中标成交金额: 中标成交供应商名称: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北京市通州区分公司 中标成交供应商地址:北京市通州区运河西大街174号
四、主要标的信息
名称:2025年度北京市司法局复议文书集约送达服务项目 服务范围、服务要求、服务时间、服务标准:详见单一来源采购文件 本项目采用单一来源方式的理由: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及《党政机关公文处理工作条例》(中办发〔2012〕14号)的规定,行政复议受理通知书、不予受理决定书、申请材料补正通知书、送达地址确认书、执行通知书、监督决定书、听证通知书、听取意见通知书等行政复议文书属于国家机关公文。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邮政法》第五十五条、七十二条的规定及《国家邮政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国家机关公文寄递管理的通知》(国邮电〔2015〕1号)相关规定。一般的快递企业不能寄递国家公文,国家公文应由邮政企业专营。 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北京市通州区分公司(以下简称通州邮政)隶属于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北京市分公司,办公地址位于北京市通州区运河西大街174号。邮政普遍服务及邮政快递服务由北京市各区的邮政企业进行服务,根据《快递业务经营许可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运输部令(2018年第23号)第四章第十八条规定“经营快递业务的企业应当按照《快递业务经营许可证》记载的业务范围、地域范围和有效期限开展快递业务经营活动”。通州邮政按属地原则,向通州属地的政府、企事业单位、居民提供邮政普遍服务和邮政快递服务。北京市司法局于2019年搬至通州,按照上述规定,只能选择通州邮政为该局提供各类文书寄递服务。 基于上述情况,本项目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三十一条第一款“只能从唯一供应商处采购的”的情形,故本项目拟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进行采购。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武启祥、林欣、刘博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本项目代理费总金额:2.3万元(人民币) 本项目代理费收费标准: 详见单一来源采购文件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它补充事宜 8.1.本公告同时在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北京市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beijing.gov.cn/)发布。 8.2.采购代理机构项目编号:BJJQ-2025-482 8.3.成交金额: 省际间寄递:起重500克及以下:40元/件; 同城寄递(即寄件人、收件人均在北京):起重500克及以下:20元/件(每续重500克,加收3元/件,不足500克的,按500克计算); “司法行政专递”业务所需的“司法行政专递”专用详情单及特快专递封套,资费:1.5元/套。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北京市司法局 地址:北京市通州区运河东大街57号院6号楼 联系方式:马振川,010-5557871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北京汇诚金桥国际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北京市东城区朝内大街南竹杆胡同6号北京INN3号楼9层 联系方式:张萍、李先磊,010-65244876、65699706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张萍、李先磊 电 话: 010-65244876、65699706 相关公告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