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概要:公告信息: | 采购项目名称 | 三分检业务大楼物业管理项目 | 品目 | | 采购单位 | 上海市人民检察院第三分院(上海市人民检察院上海铁路运输分院) | 行政区域 | 上海市 | 公告时间 | 2025年09月24日 11:15 | 评审专家名单 | 张开丽,方晓红,戚方晨,徐宪安,吴文艳 | 总中标金额 | ¥419.460000 万元(人民币)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项目联系人 | 吕磊 | 项目联系电话 | 021-35968039 | 采购单位 | 上海市人民检察院第三分院(上海市人民检察院上海铁路运输分院) | 采购单位地址 | 锦绣路3265号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021-20517333 | 代理机构名称 | 上海市政府采购中心 | 代理机构地址 | 上海市大连路515号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021-35968039 |
一、项目编号:310000000250731126085-00265160 二、项目名称:三分检业务大楼物业管理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 序号 | 标项名称 | 中标供应商名称 | 中标供应商地址 | 评审总得分 | 中标(成交金额) | 备注 | 1 | 三分检业务大楼物业管理项目 | 上海新世纪房产服务有限公司 | 上海上海市其它区浦东南路360号新上海国际大厦8楼 | 91.1 | 4194573.00元 | 无 | 四、主要标的信息 序号 | 包名称 | 标的名称 | 服务范围 | 服务要求 | 服务时间 | 服务标准 | 1 | 三分检业务大楼物业管理项目 | 三分检业务大楼物业管理项目 | 本项目为上海市人民检察院第三分院(上海市人民检察院上海铁路运输分院)物业管理服务,包括建筑物管理,设施设备管理,保安,保洁,绿化,会议服务,餐厅管理,收发服务,公共关系管理,档案管理等内容。 | 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投标文件承诺及相关标准履行物业服务职责,相关考核及考评合格,服务经采购人验收合格。 |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 | 符合相关国家标准、地方标准、行业标准、采购需求列明的技术、服务要求以及中标(成交)供应商投标(响应)文件所作的响应及承诺。 |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张开丽,方晓红,戚方晨,徐宪安,吴文艳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1.代理服务收费标准:无 2.代理服务收费金额(元):0.0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推荐理由: 中标(成交供应商)的评审总得分为:91.1。中标理由:你方的投标文件能较好地响应招标文件的要求,需求理解、特色管理或创新管理、应急预案、服务质量措施等的针对性和可操作性较强,拟派服务人员的上岗资格证书资料较完整,类似项目业绩优良,企业综合 实力较强 ,综合得分最高,推荐为第一中标候选人。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上海市人民检察院第三分院(上海市人民检察院上海铁路运输分院) 地 址:锦绣路3265号 联系方式:021-20517333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上海市政府采购中心 地 址:上海市大连路515号 联系方式:021-35968039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吕磊 电 话:021-35968039 附件信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