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概要:
一、项目基本情况项目编号:JSZC-320100-CCTC-G2025-0002 项目名称:节能环保储能材料制备实训室建设项目—新能源风光互补发电实训系统 预算金额:161.000000万元 最高限价(如有):161万元,超过最高限价的投标文件按无效标处理。 采购需求: 节能环保储能材料制备实训室建设项目——新能源风光互补发电实训系统。具体详见招标文件第四章。 合同履行期限:签订合同后,30天内仪器设备安装调试结束并交付使用。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开标前六个月内任意一个月的会计报表或者2023年度(或2024年度)经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或者开标前六个月内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成立不满一年则无需提供;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声明或证明材料; 4.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开标前半年内(至少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资料;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本项目不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执行价格扣除优惠政策,对小微企业报价给予10%的扣除。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格式见附件);监狱和戒毒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格式见附件)。 2.本项目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工业。 (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无 (四)拒绝下列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 1. 供应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2. 凡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供应商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 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三、获取招标文件时间:自招标文件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地点:江苏省政府采购管理交易系统(苏采云系统) 方式:网上下载 售价:0.00元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2025-10-10 09:30 (北京时间) 地点:江苏省政府采购交易系统(苏采云系统)网上开标大厅 五、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1. 潜在供应商访问政府采购管理交易系统(苏采云)的网络地址和方法: (1)潜在供应商访问政府采购管理交易系统(苏采云)的方法:“苏采云”系统用户注册--获取“CA数字证书”--CA绑定与登录--网上报名--下载采购文件(后缀名为“.kedt”)--将后缀名为“.kedt”的采购文件导入政府采购客户端工具--制作投标文件--导出加密的投标文件(后缀名为zip)--通过“苏采云”系统上传投标文件。 (2)“CA数字证书”的获取:供应商需办理CA锁,“苏采云”系统目前仅支持“苏采云”系统下的政务CA,省内各地区办理的“苏采云”系统下的政务CA全省通用。 (3)“CA数字证书”的办理材料以及供应商操作手册详见:http://jsxcmm.com/help/gys.html。 (4)潜在供应商访问“苏采云”系统的网络地址和方法:“苏采云”系统的网址:http://jszfcg.jsczt.cn/jszc/login。 (5)采购文件(后缀名为“.kedt”)、供应商操作手册及政府采购客户端工具也可通过“苏采云”系统--已报名项目--报名详情页面内相应链接进行下载。 (6)招标代理机构(采购代理机构)将数据电文形式的采购文件加载至“苏采云”系统,供潜在供应商下载或者查阅。 (7)苏采云系统使用谷歌浏览器参与不见面开标。 2. 本次采购采用“政府采购管理交易系统(苏采云)”,招标、投标、评标和中标结果发布全程电子化,开标方式为不见面开标。供应商应当按照《政府采购管理交易系统(苏采云)供应商操作手册》参加投标活动。如供应商未按要求操作,由此所产生的风险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3. 供应商如确定参加投标,可自行下载采购文件及有关资料,按照《操作手册》进行注册,领取CA和办理电子签章,并按《操作手册》要求制作、上传电子投标文件。 4. 政府采购信用承诺:“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推行信用承诺制的通知》宁财购通〔2021〕5号规定, 参加南京地区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应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或政府采购代理机构作出信用承诺。信用承诺以《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记录表暨信用承诺书》体现。供应商应尽早做好承诺书工作,点击‘南京公共采购信息网’首页(https://njgc.jfh.com/)‘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诚信档案’系统链接打开系统页面(http://180.101.238.212:8280/hodeframe2018_cxda/index.action;jsessionid=769BA9C8E1729422E7173B991C8EC1E5)登录(未注册的供应商应先点击‘供应商注册点这里’并按要求完成注册),然后在“信用记录”模块页面点击“信用记录打印”下载本单位信用记录表,由法人签字并盖电子公章,上传至电子投标文件中,未按要求提供信用记录表的,投标文件将按无效标处理。 在政府采购资格审查环节,供应商只需提供书面《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记录表暨信用承诺书》,即可替代以下证明材料: (1)符合国家相关规定的财务状况报告; (2)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材料; (3)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 (4)具备履行政府采购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证明材料; (6)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证明材料。 供应商在中标(成交)后,应上述由信用承诺书替代的证明材料(一式伍份),加盖公章按采购文件要求胶装提交招标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核验。经核验无误后,由招标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发出中标(成交)通知书。 供应商涉及以下情形的,不适用信用承诺,仍须提供上述证明材料: (1)供应商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 (2)被相关监管部门作出行政处罚且尚在处罚有效期内; (3)其他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不适用信用承诺的情形。 供应商对信用承诺内容的真实性、合法性、有效性负责。如作出虚假信用承诺,视同为“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的违法行为。 5.集中考察现场或答疑:招标人不统一组织现场踏勘。 6.相同品牌产品投标要求: 提供相同品牌产品且通过资格性审查、符合性审查的不同供应商参加本项目投标的,按一家供应商计算,评审后得分最高的同品牌供应商获得中标供应商推荐资格;评审得分相同的,由招标人或者招标人委托评标委员会按照随机抽取的方式确定中标供应商推荐资格,其他同品牌供应商不作为中标候选人。本次采购项目核心产品:风光互补发电实训室安全教育及消防灭火配套设备。 7.本项目不接受进口产品投标。 8.本次采购公告在“江苏政府采购网”“南京技师学院官网”上发布,有关本次采购的事项若存在变动或修改,敬请及时关注“江苏政府采购网”“南京技师学院官网”发布的信息更正公告,其责任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1.采购人信息 单位名称:南京技师学院 单位地址:江苏省南京市栖霞区学海路29号 联系人:司老师 联系电话:13813964587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单位名称:中邮建技术有限公司 单位地址:南京市雨花台区雨花西路210号 联系人:徐工 联系电话:15365184515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徐工 电话:15365184515
附件:JSZC-320100-CCTC-G2025-0002采购文件.doc 相关公告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