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概要:
项目概况警察服装采购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四川省政府采购一体化平台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以下简称“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获取招标文件,并于 2025年10月15日 09时30分 (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本项目通过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实行电子化采购。 一、项目基本情况项目编号:N5100012025002457 项目名称:警察服装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38,750,000.00元 采购需求:详见采购需求附件 合同履行期限: 采购包1:投标人在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90日内生产完毕,随即采购人在10日以内抽样,投标人在30日以内送样并按规定完成检验,抽样检验合格后投标人按照采购人通知于30日内交货到采购人指定地点(如由于采购人的原因造成合同延迟签订或验收的,时间顺延)。(说明: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响应。) 采购包2:投标人在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60日内生产完毕,随即采购人在10日以内抽样,投标人在30日以内送样并按规定完成检验,抽样检验合格后投标人按照采购人通知于30日内交货到采购人指定地点(如由于采购人的原因造成合同延迟签订或验收的,时间顺延)。(说明: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响应。) 采购包3:投标人在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60日内生产完毕,随即采购人在10日以内抽样,投标人在30日以内送样并按规定完成检验,抽样检验合格后投标人按照采购人通知于30日内交货到采购人指定地点(如由于采购人的原因造成合同延迟签订或验收的,时间顺延)。(说明: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响应。) 采购包4:投标人在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60日内生产完毕,随即采购人在10日以内抽样,投标人在30日以内送样并按规定完成检验,抽样检验合格后投标人按照采购人通知于30日内交货到采购人指定地点(如由于采购人的原因造成合同延迟签订或验收的,时间顺延)。(说明: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响应。) 采购包5:投标人在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60日内生产完毕,随即采购人在10日以内抽样,投标人在30日以内送样并按规定完成检验,抽样检验合格后投标人按照采购人通知于30日内交货到采购人指定地点(如由于采购人的原因造成合同延迟签订或验收的,时间顺延)。(说明: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响应。) 采购包6:投标人在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60日内生产完毕,随即采购人在10日以内抽样,投标人在30日以内送样并按规定完成检验,抽样检验合格后投标人按照采购人通知于30日内交货到采购人指定地点(如由于采购人的原因造成合同延迟签订或验收的,时间顺延)。(说明: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响应。) 采购包7:投标人在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60日内生产完毕,随即采购人在10日以内抽样,投标人在30日以内送样并按规定完成检验,抽样检验合格后投标人按照采购人通知于30日内交货到采购人指定地点(如由于采购人的原因造成合同延迟签订或验收的,时间顺延)。(说明: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响应。) 采购包8:投标人在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60日内生产完毕,随即采购人在10日以内抽样,投标人在30日以内送样并按规定完成检验,抽样检验合格后投标人按照采购人通知于30日内交货到采购人指定地点(如由于采购人的原因造成合同延迟签订或验收的,时间顺延)。(说明: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响应。) 采购包9:投标人在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60日内生产完毕,随即采购人在10日以内抽样,投标人在30日以内送样并按规定完成检验,抽样检验合格后投标人按照采购人通知于30日内交货到采购人指定地点(如由于采购人的原因造成合同延迟签订或验收的,时间顺延)。(说明: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响应。) 采购包10:投标人在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60日内生产完毕,随即采购人在10日以内抽样,投标人在30日以内送样并按规定完成检验,抽样检验合格后投标人按照采购人通知于30日内交货到采购人指定地点(如由于采购人的原因造成合同延迟签订或验收的,时间顺延)。(说明: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响应。) 采购包11:投标人在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60日内生产完毕,随即采购人在10日以内抽样,投标人在30日以内送样并按规定完成检验,抽样检验合格后投标人按照采购人通知于30日内交货到采购人指定地点(如由于采购人的原因造成合同延迟签订或验收的,时间顺延)。(说明: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响应。) 采购包12:投标人在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60日内生产完毕,随即采购人在10日以内抽样,投标人在30日以内送样并按规定完成检验,抽样检验合格后投标人按照采购人通知于30日内交货到采购人指定地点(如由于采购人的原因造成合同延迟签订或验收的,时间顺延)。(说明: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响应。) 采购包13:投标人在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60日内生产完毕,随即采购人在10日以内抽样,投标人在30日以内送样并按规定完成检验,抽样检验合格后投标人按照采购人通知于30日内交货到采购人指定地点(如由于采购人的原因造成合同延迟签订或验收的,时间顺延)。(说明: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响应。)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采购包1: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采购包2: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采购包3: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采购包4: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采购包5: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采购包6: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采购包7: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采购包8: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采购包9: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采购包10: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采购包11: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采购包12: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采购包13: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采购包1: 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投标产品制造商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复印件。[说明:(1)本包件采购内容中所有采购标的,投标人投标产品的制造商均为监狱企业;(2)采购内容中所有采购标的详见本包件招标文件投标文件格式报价明细表标的名称中载明的内容。(3)因系统限制,本包件以专门面向监狱企业采购为准。] 采购包2: 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 采购包3: 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 采购包4: 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 采购包5: 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 采购包6: 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 采购包7: 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 采购包8: 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 采购包9: 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 采购包10: 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 采购包11: 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 采购包12: 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 采购包13: 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采购包1: (1)提供定点生产企业资格证明材料复印件。[说 采购包2: (1)提供定点生产企业资格证明材料复印件。[说明:投标人是司法部《司法行政系统警察服装生产企业目录(2015)版》(〔2015〕司计字128号)中的入围生产商,且具备常服、四季执勤服、衬衣、裤裙、多功能服的生产资格。]。 采购包3: (1)提供定点生产企业资格证明材料复印件。[说明:投标人是司法部《司法行政系统警察服装生产企业目录(2015)版》(〔2015〕司计字128号)中的入围生产商,且具备常服、四季执勤服、衬衣、裤裙、多功能服的生产资格。]。 采购包4: (1)提供定点生产企业资格证明材料复印件。[说明:投标人是司法部《司法行政系统警察服装生产企业目录(2015)版》(〔2015〕司计字128号)中的入围生产商,且具备常服、四季执勤服、衬衣、裤裙、多功能服的生产资格。]。 采购包5: (1)提供定点生产企业资格证明材料复印件。[说明:投标人是司法部《司法行政系统警察服装生产企业目录(2015)版》(〔2015〕司计字128号)中的入围生产商,且具备常服、四季执勤服、衬衣、裤裙、多功能服的生产资格。]。 采购包6: (1)提供定点生产企业资格证明材料复印件。[说明:投标人是司法部《司法行政系统警察服装生产企业目录(2015)版》(〔2015〕司计字128号)中的入围生产商,且具备V领、半高领毛针织套服、圆领针织T恤衫的生产资格。]。 采购包7: (1)提供定点生产企业资格证明材料复印件。[说明:投标人是司法部《司法行政系统警察服装生产企业目录(2015)版》(〔2015〕司计字128号)中的入围生产商,且具备V领、半高领毛针织套服、圆领针织T恤衫的生产资格。]。 采购包8: (1)提供定点生产企业资格证明材料复印件。[说明:投标人是司法部《司法行政系统警察服装生产企业目录(2015)版》(〔2015〕司计字128号)中的入围生产商,且具备V领、半高领毛针织套服、圆领针织T恤衫的生产资格。] 采购包9: (1)提供定点生产企业资格证明材料复印件。[说明:投标人是司法部《司法行政系统警察服装生产企业目录(2015)版》(〔2015〕司计字128号)中的入围生产商,且具备警用皮鞋的生产资格。] 采购包10: (1)提供定点生产企业资格证明材料复印件。[说明:投标人是司法部《司法行政系统警察服装生产企业目录(2015)版》(〔2015〕司计字128号)中的入围生产商,且具备警用皮鞋的生产资格。] 采购包11: (1)提供定点生产企业资格证明材料复印件。[说明:投标人是司法部《司法行政系统警察服装生产企业目录(2015)版》(〔2015〕司计字128号)中的入围生产商,且具备警用皮鞋的生产资格。] 采购包12: (1)提供定点生产企业资格证明材料复印件。[说明:投标人是司法部《司法行政系统警察服装生产企业目录(2015)版》(〔2015〕司计字128号)中的入围生产商,且具备警用腰带的生产资格。] 采购包13: (1)提供定点生产企业资格证明材料复印件。[说明:投标人是司法部《司法行政系统警察服装生产企业目录(2015)版》(〔2015〕司计字128号)中的入围生产商,且具备常服、四季执勤服、衬衣、裤裙、多功能服的生产资格。]。 三、获取招标文件时间:2025年09月17日至2025年09月23日,每天上午00:00:00至12:00:00,下午12:00:00至23:59:59(北京时间) 途径: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投标(响应)管理-未获取采购文件中选择本项目获取招标文件 方式:在线获取 售价:0元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时间:2025年10月15日 09时30分00秒(北京时间) 提交投标文件地点:通过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投标(响应)管理在线提交投标文件 开标地点:通过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开标/开启大厅参与开标 五、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一、财政性资金,政府采购实施计划备案表号:51000025210200061428;预算品目:制服。 二、集中采购监督机构:四川省财政厅。 联系电话:028-86723061。 地址:四川省成都市锦江区学道街26号。 三、资格条件:(一)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二)在行贿犯罪信息查询期限内,投标人及其现任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没有行贿犯罪记录;(三)未处于被行政部门禁止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的期限内。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1.采购人信息名称:四川省监狱管理局 地址:成都市锦江区滨江中路1号 联系方式:028-86678663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称:成都市政府采购中心 地址:成都市天府大道北段966号天府国际金融中心7号楼 联系方式:028-85987027 3.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高文豪 电话:028-85987027 成都市政府采购中心 2025年09月16日 相关附件: 相关公告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