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概要:
一、项目编号:N5115262025000057二、项目名称:职工食堂运营服务(三次)三、采购结果采购包1:
四、主要标的信息合同包1(合同包一): 服务类(四川德丰餐饮服务有限公司)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马梅青、李丽娟、孙泽杭(采购人代表)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 按照四川省财政厅关于印发《四川省政府采购营商环境指标提升专项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川财采〔2020〕74号)招标代理服务费以成本加合理利润的原则收取,以采购预算为计算基数,按差额定率累进法进行计算,并按以下费率标准收取:预算金额100万元以下,费率1.5%;预算金额100万元-500万元,费率0.8%。本项目代理服务费由成交供应商支付。 代理服务费金额: 合同包1: 2.38万元。收取对象:中标(成交)供应商。 七、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监督、投诉受理部门:珙县财政局,监督电话:0831-4065775,地址:宜宾市珙县巡场镇滨河西街北二段151号。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1.采购人信息名称:中国共产党珙县纪律检查委员会 地址:珙县廉洁教育基地 联系方式:1355039743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称:四川标哲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四川省成都市金牛区成都金牛高新技术产业园区金周路595号4栋14层06号 联系方式:028-86695818 3.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陈女士 电话:028-86695818 四川标哲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2025年09月15日 相关公告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