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概要:
一、项目编号:JSZC-320214-ZJZX-G2025-0039二、项目名称:梅村街道锡义路照明设施养护服务三、中标(成交)信息
四、主要标的信息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任慧、尤佳炜、徐琤、刘敏、李建勋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1.代理服务收费标准:招标代理服务收费参照计价格〔2002〕1980号计费标准(服务招标)70%计取,按差额定率累进法计算,收费标准为:中标金额100万以下费率为中标金额的1.5%。 2.招标代理费:8850元。 七、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无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1.采购人信息 单位名称:无锡市新吴区人民政府梅村街道办事处 单位地址:新吴区 联系人:徐锡佳 联系电话:0510-8815335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单位名称:中嘉工程管理咨询(江苏)有限公司 单位地址:无锡市太湖西大道2168号609-615室 联系人:刘明 联系电话:0510-6810219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刘明 电话:0510-68102198 十、附件1.采购文件(已公告的可不重复公告) 2.被推荐供应商名单和推荐理由(适用于邀请招标、竞争性谈判、询价、竞争性磋商采用书面推荐方式产生符合资格条件的潜在供应商的) 3.中标、成交供应商为中小企业的,应公告其《中小企业声明函》 4.中标、成交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应公告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5.中标、成交供应商为注册地在国家级贫困县域内物业公司的,应公告注册所在县扶贫部门出具的聘用建档立卡贫困人员具体数量的证明。 附件:JSZC-320214-ZJZX-G2025-0039采购文件.doc中小企业声明函.pdf 相关公告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