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概要: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20250814-CG03-C1-2 项目名称:长春海关技术中心2025年海关实验室仪器设备更新项目(电子万能试验机等) 预算金额:219.000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219.00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详见公告正文 合同履行期限:产品合同签订后30日内完成交货安装调试验收。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详见公告正文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详见公告正文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5年09月11日 至 2025年09月17日,每天上午9:00至11:00,下午13:00至16: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采取邮件方式 方式:邮箱获取 售价:¥5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5年10月10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开标时间:2025年10月10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详见公告正文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长春海关技术中心2025年海关实验室仪器设备更新项目(电子万能试验机等)的潜在投标人应在中高建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5年10月10日9点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长春海关技术中心2025年海关实验室仪器设备更新项目(电子万能试验机等) 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标段划分及采购内容:本次招标标段为一至二标段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4〕185号)、《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等。 3.供应商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合法经营资格的国内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的代理商或生产商;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供货能力。 4.供应商近三年(2022年、2023年、2024年)财务状况良好。(须提供财务审计报告或财务报表或银行资信证明,新成立不足三年的企业需提供自成立之日起至2024年12月31日的财务审计报告或财务报表,如公司为2024年12月31日以后成立的公司需提供一份银行资信证明)。 5.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search/cr/)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参与投标。 6.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7.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8.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9.本招标项目兼投兼中。 10.其他条件: (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本项目不接受进口产品投标(进口产品是指通过中国海关报关,验放进入中国境内,且产自关境外的产品)。 三、获取招标文件 1.时间:2025年9月11日至2025年9月17日(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时00分至11时00分,下午13时00分至16时00分。 2.方式:采取邮件方式获取招标文件。将以下要求的内容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以清晰可辨的扫描件(PDF格式),以邮件的方式发送至招标公司邮箱(745484056@qq.com),并同时拨打代理机构电话进行确认。注:邮件需备注“项目名称+投标单位名称+联系人及电话”。 (1)营业执照; (2)供应商单位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附单位法人代表和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 3.招标文件售价:每标段500元/套,过期不售,售后不退。(收款人全称:中高建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长春新区支行,账号:4200223109000018307,本账户只接收供应商对公账户的付款)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1.截止时间:2025年10月10日9点30分(北京时间); 2.地点:长春市高新区鸿达街248号吉林日报副楼4楼第四开标室; 3.投标文件必须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送达开标地点。 4.逾期送达、密封和标注错误的投标文件,恕不接收。本次采购不接收邮寄的投标文件。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中国政府采购网、中国采购与招标网、长春海关互联网门户网站上发布。 六、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采购人名称:长春海关技术中心 地 址:长春市绿园区春城街道普阳街1301号 电 话:0431-8760712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中高建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长春市万科翡翠学院61栋101 联系人:刘大庆 电 话:0431-81101867、18043095962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长春海关技术中心 地址:长春市绿园区春城街道普阳街1301号 联系方式:0431-8760712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中高建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长春市万科翡翠学院61栋101 联系方式:刘大庆0431-81101867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刘大庆 电 话: 18043095962 相关公告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