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玫瑰等国家重点保护野生植物规模化繁育项目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线上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5年09月22日 13时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H25-210000-39825
项目名称:玫瑰等国家重点保护野生植物规模化繁育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包组编号:001
预算金额(元):1000000
最高限价(元):1000000
一、项目概述
通过本项目的实施,将建立玫瑰、石杉属与杓兰属植物等6种国家重点保护野生植物规模化繁育技术体系,繁育种苗15000株以上,并获得6种植物遗传多样性检测和分析数据。支撑上述国家重点保护野生植物迁地保护、野外回归工作,支持人工培植产业的发展以保护野生资源。
二、项目内容
供应商应采购人委托针对繁育技术尚不成熟的玫瑰、石杉属和杓兰属等省内分布的国家重点保护野生植物,通过建立组织培养育苗、孢子育苗等技术,扩大其种群数量,降低灭绝风险,弥补自然繁殖能力不足或栖息地破坏导致的种群衰退,以提高人工种群在野外生境下自我延续、持续进化的能力。具体工作如下:
1、野生玫瑰的组织培养育苗;种子育苗和扦插育苗规模化繁育;野生石杉属植物的组织孢子育苗;土培孢子育苗和茎段扦插育苗规模化繁育;野生杓兰属植物的人工授粉、组织培育育苗、菌根真菌规模化繁育;
2、野生玫瑰、石杉属和杓兰属植物的遗传多样性保护和开发、致危机制研究和野外回归等工作。
三、项目成果
1、辽宁省玫瑰、石杉属和杓兰属等6种野生保护植物规模化繁育技术成果报告;
2、获取玫瑰等野生保护植物的实生或无性苗15000株以上(蛇足石杉繁育种苗不少于1000株;东北石杉不少于500株;大花杓兰、杓兰不少于300株和山西杓兰不少于300株;玫瑰繁育种苗不少于12900株),三年成活率不低于90%,现场核验;
3、辽宁省野生玫瑰、石杉属和杓兰属植物的遗传多样性测定和分析报告(包括DNA样本保存);
4.野生玫瑰、石杉属和杓兰属植物致危研究评估报告。
四、其他事项
1.供方需按照合同约定时间提交项目成果,对出具的工作成果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并通过主管部门的项目验收;
2.所形成的数据和报告归需方所有,未经需方允许,供方不得将数据和报告发送给任何第三方。对工作开展过程中知悉的需方行政和商业秘密,应予保密;
3.供方需配合需方的审计监督及项目绩效管理工作。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一年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促进中小企业、促进残疾人就业、支持监狱企业、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辽宁省创新产品和服务、支持脱贫攻坚、聘用建档立卡贫困人员物业公司等相关政策。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须知
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未进入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 “首页—政策法规”中公布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的相关规定,及时办理入库登记手续。填写单位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和联系人等简要信息,由系统自动开通账号后,即可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具体规定详见《关于进一步优化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程序的通知》(辽财采函〔2020〕198号)。
四、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5年09月10日15时00分至2025年09月17日23时59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线上获取
方式:线上
售价:免费
五、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5年09月22日 13时30分(北京时间)
地点:辽宁政府采购网
六、开启
时间:2025年09月22日 13时30分(北京时间)
地点:电子投标(响应)文件提交至辽宁政府采购网,电子投标(响应)备份文件现场递交至沈阳市沈河区十三纬路58号中国有色大厦1501室。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八、质疑与投诉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
1、接收质疑函方式:线上或书面纸质质疑函
2、质疑函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本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九、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采用全流程电子招投标,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首页-办事指南”中公布的“辽宁政府采购网关于办理CA数字证书的操作手册”和“辽宁政府采购网新版系统供应商操作手册”,具体规定详见《关于启用政府采购数字认证和电子招投标业务有关事宜的通知》(辽财采〔2020〕298号)、《关于完善政府采购电子评审业务流程等有关事宜的通知》(辽财采函〔2021〕363号)。技术咨询电话以辽宁政府采购网最新发布为准。 2.本项目根据辽宁政府采购网新版本要求,采取CA锁电子报名及投标,供应商除在电子评审系统上传投标(响应)文件外,还需在递交投标(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提交U盘存储的可加密的备份文件,并承诺备份文件与电子评审系统中上传的投标(响应)文件内容、格式一致,备系统突发故障使用。供应商仅提交备份文件,投标无效。备份文件也需按招标文件要求签字盖章。 3.因供应商原因造成投标文件未解密的或因供应商自用设备原因造成的未在规定时间内解密、上传文件或投标(响应)报价等问题影响电子评审的,视为放弃投标(响应)。因供应商原因未对文件校验造成信息缺失、文件内容或格式不正确以及备份文件不符合要求等问题影响评审的,由供应商自行承担相应责任。 4.供应商在开标时可自行在本单位进行电子解密或由供应商授权代表自行准备电子设备进行解密,采购代理机构原则上不提供任何设备进行电子解密。电子解密时间控制在60分钟内(如遇系统故障或大型项目除外),如供应商无法在规定的时间成功进行电子解密,视为放弃参与本项目,采购代理机构将不负有任何责任。
十、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辽宁省林业和草原局
地 址:辽宁省沈阳市和平区太原北街二号
联系方式:024-23448940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辽宁亿兆招标投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辽宁省沈阳市沈河区十三纬路58号中国有色大厦1501室
联系方式:024-22701085
邮箱地址:lnyzzb@126.com
开户行:盛京银行沈阳市南市支行
账户名称:辽宁亿兆招标投标代理有限公司
账号:0338810102000000214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孙璐
电 话:024-2270108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