莆田市2025年中央农业生态资源保护资金增殖放流竞争性磋商公告
- 发布日期:2025-09-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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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国招标采购网为业主单位征集筛选优质供应商,将预报名企业审核对接提交给业主单位。
- 拨打免费咨询电话:13681140882,联系客服专员进行预报名。
招标详情
公告概要:公告信息: | 采购项目名称 | 莆田市2025年中央农业生态资源保护资金增殖放流 | 品目 | | 采购单位 | 莆田市海洋与渔业局 | 行政区域 | 莆田市 | 公告时间 | 2025年09月10日 10:19 | 获取采购文件时间 | 2025年09月11日至2025年09月18日 每日上午:00:00 至 12:00 下午:12:00 至 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响应文件递交地点 | 通过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投标(响应)管理在线提交响应文件 | 响应文件开启时间 | 2025年09月22日 10:20 | 响应文件开启地点 | 采购文件随同本项目采购公告一并发布,供应商应通过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的注册账号(免费注册)并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登陆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进行文件获取),否则报价响应将被拒绝。 | 预算金额 | ¥100.000000万元(人民币)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项目联系人 | 张正源 | 项目联系电话 | 13559829448 | 采购单位 | 莆田市海洋与渔业局 | 采购单位地址 | 莆田市荔城中大道2169号莆田市政府5号楼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13959590565 | 代理机构名称 | 福建省正辉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 代理机构地址 | 湄洲镇西亭村湖石49号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13559829448 | 附件: | 附件1 | 莆田市2025年中央农业生态资源保护资金增殖放流([350301]ZHZBDL[CS]202500120250903003)-文件集.zip |
项目概况 受莆田市海洋与渔业局委托,福建省正辉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对[350301]ZHZBDL[CS]2025001、莆田市2025年中央农业生态资源保护资金增殖放流组织竞争性磋商,现欢迎国内合格的供应商前来参加。莆田市2025年中央农业生态资源保护资金增殖放流的潜在供应商应在福建省政府采购网(zfcg.czt.fujian.gov.cn)免费申请账号在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按项目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5年09月22日 10时20分00秒(北京时间)前递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350301]ZHZBDL[CS]2025001 项目名称:莆田市2025年中央农业生态资源保护资金增殖放流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1,000,000.00元 采购包1(大黄鱼): 采购包预算金额:650,000.00元 采购包最高限价: 650,000.00元 磋商保证金: 6,500.00元 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品目号 | 品目编码及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数量(单位) | 允许进口 | 简要需求或要求 | 品目预算(元) | 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 | 1-1 | A07032501-海水养殖鱼苗 | 大黄鱼 | 2,600,000(尾) | 否 | 全长≥5.0cm;执行福建省《水生生物增殖放流技术规范》(DB35/T 1661-2017);相关规定要求:(一)遵守放流规定。按照质量与数量并重、效果与规模兼顾的原则,实现增殖放流工作科学、规范、有序开展。参加投标供苗单位自愿遵守《福建省海洋与渔业局关于做好福建省水生生物增殖放流工作的指导意见》(闽海渔〔2020〕5号)和《福建省海洋与渔业局关于加强水生生物增殖放流监管工作的通知》(闽海渔〔2024〕26号)文件具体要求,并签署承诺函。所有放流供苗单位必须具备所供苗种数量匹配的亲本数量、生产设施设备及场地权属证明,并建立苗种生产过程“三项记录”台账;(二)实施综合评分。依据《福建省海洋与渔业局关于做好福建省水生生物增殖放流工作的指导意见》(闽海渔〔2020〕5号),采用技术、商务,价格综合评分法,综合比较苗种生产单位资质、种苗繁育情况、生产设施条件、技术保障能力和运输路程等因素进行评分。为避免招标低价恶意竞争等问题,保障增殖放流质量和效果,最低价中标价格项权重不超过30%。按100分制分别为:技术项50分、商务项20分、价格项30分。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供应苗种数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要求投标人在规定时限内书面提供报价合理性解释说明,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未在规定时限内提交或提交的材料不能充分说明情况的可认定为投标无效。在投标文件中除须明确采购苗种物种、数量、规格、金额等标的外,供苗投标单位应明确交货时间、地点、放流设备、包装方式等。佐证材料复印件字迹、图片要清晰可辨,符合投标文件版式相关要求。中标单位应积极配合采购单位开展增殖放流有关宣传以及增殖放流区域内渔民群众对增殖放流工作满意度抽样调查等工作;(三)严格组织实施。市海洋与渔业局负责组织实施,放流地点涉及县区应积极协助配合,加强放流水域执法巡查,明确禁捕区域和时限。严格落实放流现场苗种验收、监督等规定要求,保障增殖放流活动科学、规范,提升水生生物增殖放流生态效益、社会效益。 | 650,000.00 | 农、林、牧、渔业 | 合同履行期限:在2025年11月30日前全部完成放流。 采购包2(倒刺鲃): 采购包预算金额:350,000.00元 采购包最高限价: 350,000.00元 磋商保证金: 3,500.00元 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品目号 | 品目编码及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数量(单位) | 允许进口 | 简要需求或要求 | 品目预算(元) | 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 | 2-1 | A07032801-淡水鱼苗 | 倒刺鲃 | 437,500(尾) | 否 | 全长≥4.0cm;执行福建省《水生生物增殖放流技术规范》(DB35/T 1661-2017);相关规定要求:(一)遵守放流规定。按照质量与数量并重、效果与规模兼顾的原则,实现增殖放流工作科学、规范、有序开展。参加投标供苗单位自愿遵守《福建省海洋与渔业局关于做好福建省水生生物增殖放流工作的指导意见》(闽海渔〔2020〕5号)和《福建省海洋与渔业局关于加强水生生物增殖放流监管工作的通知》(闽海渔〔2024〕26号)文件具体要求,并签署承诺函。所有放流供苗单位必须具备所供苗种数量匹配的亲本数量、生产设施设备及场地权属证明,并建立苗种生产过程“三项记录”台账;(二)实施综合评分。依据《福建省海洋与渔业局关于做好福建省水生生物增殖放流工作的指导意见》(闽海渔〔2020〕5号),采用技术、商务,价格综合评分法,综合比较苗种生产单位资质、种苗繁育情况、生产设施条件、技术保障能力和运输路程等因素进行评分。为避免招标低价恶意竞争等问题,保障增殖放流质量和效果,最低价中标价格项权重不超过30%。按100分制分别为:技术项50分、商务项20分、价格项30分。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供应苗种数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要求投标人在规定时限内书面提供报价合理性解释说明,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未在规定时限内提交或提交的材料不能充分说明情况的可认定为投标无效。在投标文件中除须明确采购苗种物种、数量、规格、金额等标的外,供苗投标单位应明确交货时间、地点、放流设备、包装方式等。佐证材料复印件字迹、图片要清晰可辨,符合投标文件版式相关要求。中标单位应积极配合采购单位开展增殖放流有关宣传以及增殖放流区域内渔民群众对增殖放流工作满意度抽样调查等工作;(三)严格组织实施。市海洋与渔业局负责组织实施,放流地点涉及县区应积极协助配合,加强放流水域执法巡查,明确禁捕区域和时限。严格落实放流现场苗种验收、监督等规定要求,保障增殖放流活动科学、规范,提升水生生物增殖放流生态效益、社会效益。 | 350,000.00 | 农、林、牧、渔业 | 合同履行期限:在2025年11月30日前全部完成放流。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采购包1: 本采购包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供应商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 采购包2: 本采购包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供应商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采购包1: (1)①本采购包允许供应商采用资格承诺制。采用资格承诺制的供应商,应当根据投标(响应)格式文件要求提供资格承诺函,无需提供《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第一款规定的一般资格条件证明材料;资格承诺函不符合采购文件要求的,视为未按照采购文件规定提交供应商的资格及资信文件,按资格审查不合格处理。②采购项目有特殊资格要求的,供应商还应按要求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2)投标人必须具有《水产苗种生产许可证》,请提供《水产苗种生产许可证》的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采购包2: (1)①本采购包允许供应商采用资格承诺制。采用资格承诺制的供应商,应当根据投标(响应)格式文件要求提供资格承诺函,无需提供《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第一款规定的一般资格条件证明材料;资格承诺函不符合采购文件要求的,视为未按照采购文件规定提交供应商的资格及资信文件,按资格审查不合格处理。②采购项目有特殊资格要求的,供应商还应按要求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2)投标人必须具有《水产苗种生产许可证》,请提供《水产苗种生产许可证》的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三、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进口产品:本项目不适用 节能产品:本项目不适用 环境标志产品:本项目不适用 四、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 2025-09-11 至 2025-09-18 ,(提供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每天上午00:00:00至12:00:00,下午12:00:00至23:59: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采购文件随同本项目采购公告一并发布,供应商应通过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的注册账号(免费注册)并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登陆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进行文件获取),否则报价响应将被拒绝。 方式:在线获取 售价:免费 五、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5-09-22 10:20:00(北京时间)(从磋商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供应商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10日) 地点:福建省莆田市城厢区荔城中大道1998号5号开标室(莆田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六、开启 时间:2025-09-22 10:20:00(北京时间) 地点:福建省莆田市城厢区荔城中大道1998号5号开标室(莆田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九、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莆田市海洋与渔业局 地址:莆田市荔城中大道2169号莆田市政府5号楼 联系方式:13959590565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名称:福建省正辉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湄洲镇西亭村湖石49号 联系方式:1355982944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张正源 电话:13559829448 网址: zfcg.czt.fujian.gov.cn 开户名:福建省正辉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福建省正辉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2025年09月10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