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吉林省长春邮区中心邮件处理场地带设备业务外包项目】招标公告2025-09-10来源:采购平台 招标公告 公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代理”)受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吉林省分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人”)委托,就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吉林省长春邮区中心邮件处理场地带设备业务外包项目下的服务进行国内公开招标。现邀请合格的投标人前来投标。本项目采用电子化招投标,对投标人在“中国邮政电子采购与供应平台”上传的电子版投标文件进行审查。 一、 项目名称: 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吉林省长春邮区中心邮件处理场地带设备业务外包项目 二、 项目编号:03-07-04A-2025-D-F-E23662 三、 招标内容: 本项目采购长春邮区中心邮件处理主场地二楼带设备服务,具体内容如下: (1)外包内容 本项目采购服务范围,包含但不限于对进出口的邮件进行细分、双层小件分拣机供件、双层小件分拣机集包封发、翻盘分拣机供件、翻盘分拣机集包封发,配合处理无法上机邮件、邮袋容器整理和场地清洁等。 外包方式 设备:利用外包商提供的设备:小件分拣机+皮带机。 场地:利用邮政场地 (2)内部处理标准 邮车到达后两小时内处理完毕赶发最近的发车频次。发车频次:省内二干直达地市的发车频次为2:00,二干区内发车频次为3:00-6:30,市内趟车发车频次为5:00-6:00,13:00、14:30三个频次。 (3)设备工艺需求 1)需拥有完整独立的分拣信息系统,能够适用于采购方邮件的处理流程,能够对分拣设备进行实时监控与数据统计,能够与中国邮政集团公司开发的新一代系统进行对接、数据交互,实现邮件信息闭环处理。 2)设备工艺:设计日均最大处理能力不低于84万件(双层小件分拣机不低于72万件;翻盘式分拣机不低于12万件)。其中双层小件分拣机供件台不低于30个,出袋线不低于2条,由西向东过防火墙出袋线最低点高度不低于地面2.3米,上包线不低于2条;双层小件机格口不低于440个,格口入口宽度不低于750厘米;两侧开拆平台设回传(正反转)线不低于1条。翻盘式分拣机供件台不低于6个(采用顶扫和OBR补充扫描),翻盘分拣机格口不低于176个,格口宽度不低于750厘米;双层小件分拣机与翻盘式分拣机连接线不低于1条;西侧二楼到一楼设置一条螺旋滑槽。 3)双层小件分拣机速度设置分别为2.0米/秒、2.2米/秒、2.5米/秒,可根据生产需求随时调整运行速度,每个供件台必须安装动态秤。 4)为保障楼板结构安全,设备安装需配套采用轻量化布局及荷载分散工艺,以最大限度降低对二楼楼板的附加荷载。 5)供应商需承诺投产设备均为全新设备,投产设备能力不低于邮政相关设备的技术规范要求和设备能力需求。 6)项目所需的设备必须符合相关国家标准,确保设备安全可靠并提供高效售后服务保障。 7)合同签订之日起60天内完成设备安装调试,调试完毕后提请验收,并满足生产条件。 对设备信息配置具体要求及相关参数设置不低于附表1设备及信息配置参数要求内容。 (4)工作规定 1)供应商在生产中应严格执行最新版《规范化管理手册》相关要求。 2)供应商需在采购方提供的约5600平方米场地上规划日最大处理量不低于84万件的邮件处理区域。 3)供应商需自行完成工艺布置,达到生产需要验收标准。 4)供应商应按照封闭管理要求,对生产现场进行封闭管理,确保人员及邮件安全,入场人员严禁携带无关物品及人员进入生产车间。生产区域内严禁拍摄视频或拍照发外部网络,确保邮政保密安全。 5)供应商应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规定及邮政企业双重预防机制建设规范要求。 6)供应商应按采购方的生产作业计划,自行制定一套或多套生产作业方案(方案需经采购方审定确认后方可执行),组织人员开展生产作业,完成当日生产任务。并根据采购方生产作业计划变动情况,及时调整生产作业,满足生产需要。 7)供应商应加大对邮件时限质量管控力度,对未能达到采购方要求的时限、质量核心指标,采购方有权按照时限、质量的考核规范对供应商进行考核。主要时限质量指标需按照集团公司、省分公司及中心下达标准完成。(详见附表2) 8)供应商应建立设备维护、保养制度和管理台账,组织设备维护人员做好设备日常维护、保养及预检预修工作,确保设备正常运行。在场作业人员使用设备严格执行相关安全使用要求,需按照设备使用要求进行相关设备安全培训,并签订安全责任书交采购方备案。 9)供应商应服从采购方的现场生产调度,建立配合联动的管理机制。根据工作量情况,保证班次出勤人数,并完成岗前培训,确保准时开展作业,不得影响采购方的正常生产工作,服从采购方临时作业及其它旺季工作安排,根据业务量调整班次人员配置,满足采购方提出的生产运行质量和服务质量指标要求。 10)供应商应配合做好下一环节邮件交接工作,保障邮件安全、双方交接手续清晰明了。 11)供应商应按照采购方时限频次要求完成邮件处理赶发工作,造成邮件延误、破损、丢失邮件的(含验单验少类),需承担邮件实物赔偿责任及上级的考核责任,如未及时进行理赔导致赔偿延误及指标受损等情况,采购方有权对供应商进行从重处罚。 12)供应商应建立不少于10万元的理赔基金池,理赔基金根据赔偿金额及时补充。供应商应在发生理赔时,第一时间配合采购方对客户进行理赔,不得因理赔不及时发生舆情和投诉升级等情况。 13)供应商应做好生产现场6S定置定位工作及生产场地卫生清扫工作。 14)本项目采购方统一组织现场踏勘。供应商在踏勘期间发生的费用或意外导致伤亡等一切责任和损失由供应商自负。 15)供应商在正式生产时每两天做压道测试。 16)生产现场所需的水电、业务耗材及生产辅助设备等均由采购方提供,提供后如有损坏及丢失等,由供应商自行维修购买。 (5)人员要求 1)投产前15天内组织满足本项目建议数量的生产人员到现场参加培训,完成岗前培训;供应商有一定生产人员储备,如遇邮件突增或其他特殊情况,供应商需按要求及时补充生产人员,如有不能胜任工作要求的生产人员,需在3日内更换;须确保人员队伍的稳定性,按月统计人员流动率,除生产旺季月份外,业务熟练人数占比必须达到70%以上,签到率达到95%-100%;选派驻点专职现场管理、专职安全员每班次不少于1人,24小时负责现场生产人员管理、业务运营事务管理及安全管理。并根据生产情况在各生产环节兼职设置网格长负责相关环节的现场管理工作,网格长管理人员范围为10-15人,按照规范网格进行配置。 2)选派符合外包业务素质和技能要求的生产人员,建立和落实考勤、考核和薪酬福利等制度,按业务要求组织生产,保质保量完成外包内容。应制定业务外包现场的安全管理制度,与选派的生产人员逐一签订安全责任书,并进行常态化安全生产培训和教育,接受监督和考核。如发生安全生产事故,供应商需及时执行报告制度,并自行妥善处理,承担相关责任;外包生产人员发生伤亡等事故时由供应商承担全部责任。(详见附表3) 3)供应商选派的生产人员年龄段应在男18周岁至55周岁之间、女18周岁至50周岁之间。供应商需与选派人员签订劳动用工协议,符合属地相关用工管理法律法规,履行用工主体责任,发生劳动争议、纠纷时需按相关劳动仲裁和法律执行。 4)供应商选派的生产人员必须至县、市及以上或甲乙双方约定的指定医院体检,合格者(无传染性疾病)方可被录用。选派的生产人员确保无案底或犯罪前科人员。 5)供应商选派的生产人员上岗前由采购方配合开展技能培训、安全培训,培训完成方能上岗。 6)作业人员需按照采购方要求统一着装,着装凸显供应商公司标志,其工装颜色、款式等应与采购方员工工装明显不同,具体要求执行落实规范化管理规定。 7)建议人员配置情况如下:
以上人员数量仅供参考,供应商应根据业务量情况保质保量动态配置生产人员,合理安排班务,确保按时按量高质完成作业。 四、 相关要求:
1)投标人须严格按照本项目招标文件所列的技术(服务)规范要求,结合国家现行有效、行业强制性及推荐性标准(若招标文件要求高于国家/行业标准的,以招标文件要求为准;若招标文件未明确但国家/行业有强制性标准的,须同时符合该强制性标准),对所有条款进行逐条书面明确响应,并提供有效的证明材料(如技术参数说明、检测报告、资质证明等)作为支撑。 2)投标人的响应内容须完全满足本项目技术(服务)规范的全部要求,不允许存在任何形式的负偏离(包括但不限于参数、标准、服务承诺等方面的降低或缺失)。 3)若经评标委员会评审或后续核查发现,投标人的响应存在负偏离,或提供的证明材料虚假、无效或其他瑕疵,导致无法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采购人有权依据本招标文件约定及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取消该投标人的中标资格(若已中标),且不承担任何赔偿责任。因投标人存在上述情形给采购人造成的一切损失(包括但不限于重新采购的费用增加、项目延误损失、第三方索赔等直接及间接损失),均由投标人自行承担全部赔偿责任;若已签订合同,采购人有权解除合同并追究投标人的违约责任。 4)采购人已在招标文件中明确列明技术(服务)规范要求,投标人应自行对自身履约能力及响应内容的合法性、真实性、有效性进行核查。因投标人自身疏忽、误解或故意隐瞒导致的响应不符合要求,相关责任由投标人独立承担,与采购人无关。
1)供应商不得提前终止合同,若特殊原因确需解除的需提前120天书面通知采购方。如供应商在履约过程中单方面终止合同或发生严重违约行为的,应向采购方支付合同设备费总价20%的违约金,并赔偿由此给采购方造成的损失。采购方可按中国邮政供应商黑名单管理办法对供应商进行处理。 2)供应商延迟完成设备改造、配套设备安装调试、设备试运行等前期配套工作的,每延迟1日,依照合同标的额的5‰向采购方支付违约金,延迟30日以上未交付的,采购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因此给采购方造成损失的,供应商还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如因此致使供应商需要引入第三方提供服务或自行采取补救措施的,由此产生的费用由供应商进行承担。 3)供应商未按服务规范和质量标准完成外包服务工作的,或导致采购方承担损失赔偿责任、被监管部门考核处罚等情形,包括但不限于因此产生的违约金、赔偿金、罚款等,均由供应商赔偿给采购方。(详见附表2) 4)任何一方违反保密义务造成相关损失,由违约方承担相关责任。(详见附表5) 5)供应商需承诺中标后应建立并完整保存本项目各类管理档案和业务档案,合作结束时无偿交给采购方,同时不得将承包的项目委托第三方实施。尊重采购方所拥有的知识产权,保守商业秘密,包括但不限于由此延伸的Logo、商业信息、内部各类档案等,未经采购方允许不得自行用于其他商业行为或向第三方提供,否则由此造成的损失由供应商承担。 6)供应商未按照合同约定要求保障承接人员社会保险等相关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职工养老保险、职工医疗保险、职工失业保险),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和赔偿责任,采购方有权扣减项目服务费用。? 五、 资格审查方式: 资格后审。 六、 预算金额: 本项目总预算为11863.34万元(含税),招标总限价为11270.17万元(含税),设备预算约1900万元,采购合同周期五年。按实际业务量及服务质量考核等情况据实结算。已通过本级(总经理办公会)审核,纳入年度预算,列邮政公司账,资金由长春邮区中心承担。外包费包括但不限于外包供应商应承担的人工成本、固定资产成本、保险、税费以及其他成本、费用和营业外支出等,并已考虑本项目外包服务特点如流程工艺、处理作业量、服务质量要求、节假日等因素。除此以外,采购方无需再向供应商及其服务人员支付其他任何费用。(计算过程详见附表6) 投标单位需报总价和单价(四舍五入,小数点后保留两位),均不可超过最高限价,否则视为废标。招标限价表见下表: 七、 服务期限: 服务期限:合同期限5年,每年一签。 合同签订之日起60天内完成设备安装调试,调试完毕后提请验收,并满足生产条件。 按季度对供应商进行后评估(详见附表7),连续两个季度后评估结果评定为D级,采购方可以提前终止合同,并不承担任何相关责任。 八、 标段划分: 按照需求立项文件要求,本项目设置一个标段,中标供应商1家,备选供应商1家。 九、 投标人资格条件:
属于投标人串通投标的情形: (1)投标人之间协商投标报价等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2)投标人之间约定中标人。 (3)投标人之间约定部分投标人放弃投标或中标。 (4)属于同一集团、协会、商会等组织成员的投标人按照该组织要求协同投标。 (5)投标人之间为谋取中标或排斥特定投标人而采取的其他联合行动。 (6)法律法规认定的其他属于相互串通投标的行为。 视为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的情形: (1)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 (2)不同投标人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投标事宜。 (3)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为同一人。 (4)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异常一致或者投标报价呈规律性差异。 (5)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相互混装。 (6)不同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从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的账户转出。 (7)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经电子采购平台及工具等技术分析,出自同一投标人的电脑或附属设备、加密工具软件制作,或使用同一IP地址上传,或出自同一电子文档的。 (8)法律法规认定的其他视为相互串通投标的行为。
十、 招标文件的获取方式: (一)办理CA证书 登录“中国邮政电子采购与供应平台”(网址:https://cg.11185.cn)办理CA证书等。 流程:注册→登录→【CA办理】→查找对应项目→报名→填写相关信息→审核→下载招标文件。CA证书办理、“中国邮政电子采购与供应平台”操作相关事宜请下载“平台首页—用户中心—下载中心—下载:中国邮政电子采购与供应平台操作手册-电子采购分册-投标人”,或可联系客服电话400-898-8881CA客服电话:4007888550 (周一~周五9:00-17:00)。 (二)获取招标文件 获取文件流程:进入平台—注册并办理CA—(审批通过)—选择参加投标的项目—购买招标文件—填写并上传订单信息(支付凭证)—(审批通过)—下载招标文件(具体参照平台页面右下角“投标人操作指南”)。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5年9月10日至2025年9月16日,每日上午08时30分至11时30分,下午13时30分至16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购买采购文件。采购文件售价人民币伍佰元整(¥500元),售后不退。(已申请购买采购文件的供应商,请登录“诚E招电子采购交易平台”(网址:https://www.chengezhao.com/),线上支付标书费(微信/支付宝扫码、电汇、钱包支付等))。支付标书费:请通过“诚E招电子采购交易平台”(网址:https://www.chengezhao.com/)完成本项目采购文件的费用支付。 (1)注册:输入网址,点击【新用户注册】(注册步骤详见门户网站:【投标人操作指南】-【注册指引】)。登陆账号后点击【常用文件】,下载《投标人&供应商操作手册》; (2)注册成功后登录平台,点击【商机发现】,检索本项目并直接支付; (3)支付:支付方式三选一,①网上支付(微信/支付宝扫码)、②电汇(须上传汇款凭证)、③钱包支付(点击“钱包管理”,充值后即可支付)。 (4)疑问反馈:投标人针对投标人注册、CA证书办理、网上操作等相关业务的咨询,可查询平台首页“帮助中心”专区,或致电客服热线:020-89524219,服务时间8:30-17:30(工作日)。供应商应将获取文件时的支付凭证同步上传至“中国邮政电子采购与供应平台”对应的报名项目中,经审核后即可下载采购文件。 注:投标人须在“中国邮政电子采购与供应平台”(网址:https://cg.11185.cn)完成“下载招标文件”的操作。 十一、 投标文件的递交: (1)递交平台、递交时间及签到:线上电子版与纸质版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均为2025年10月10日上午09:30(北京时间),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中国邮政电子采购与供应平台”(网址:https://cg.11185.cn)递交加密的线上电子版投标文件,并在2025年10月10日上午09:00-09:30(北京时间)完成线上电子版投标文件“签到”流程。投标人未完成“电子版投标文件递交”及“签到”流程,投标将被拒绝。请投标人准备签到、解密所需CA、电脑等必备设备,投标人应通过制作电子版投标文件的电脑解密电子版投标文件,保证网络畅通、运行环境良好、介质完好等,逾期递交的线上电子版投标文件以及不符合规定的线上电子版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2)递交及解密地点:长春市净月开发区和美路999号吉视传媒信息枢纽中心B座15楼1502室会议室二。投标人须派代表当面递交纸质版投标文件,并且通过制作线上电子版投标文件的电脑解密线上电子版投标文件,保证网络畅通、运行环境良好、介质完好等。逾期递交的纸质版和线上电子版投标文件以及不符合规定的纸质版和线上电子版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3)线上电子版投标文件加密、解密:投标人须在开标前对“中国邮政电子采购与供应平台”(网址:https://cg.11185.cn)递交的线上电子版投标文件进行加密。投标人须在平台下载《中国邮政投标管家》工具结合CA证书,进行线上电子版投标文件的编制,并在开标前进行加密后上传至平台。开标时,尽快使用CA证书完成线上电子版投标文件的解密。 (4)线上电子版投标文件与纸质版投标文件内容须相同。招标文件中要求的盖章、签字,在制作线上电子版投标文件时可以是有效的电子签章、电子签名,也可以是加盖公章、签字的纸质版扫描件。(电子签章后,文档不应再修改,否则电子签章、签字无效;如需修改,请修改后重新电子签章、签字)。 注: 线上电子版投标文件指:按招标文件要求通过《中国邮政投标管家》工具编制、加密、上传至“中国邮政电子采购与供应平台”(网址:https://cg.11185.cn)的电子版投标文件。 纸质版投标文件指:纸质版投标文件应为线上电子版投标文件的打印版。 纸质版投标文件应与线上电子版投标文件保持一致,如不一致以线上电子版投标文件为准。 十二、 开标: (1)开标形式:本项目采用在“中国邮政电子采购与供应平台”(网址:https://cg.11185.cn)线上解密开标,同步线下现场开标。递交投标文件的设备需为投标人自主可控的电脑终端设备,不得与其他投标人使用同一台电脑递交投标文件。 (2)开标时间:2025年10月10日上午09:30(北京时间)。线上电子版投标文件现场解密截止时间为:2025年10月10日上午10:00(北京时间)。投标人须自行考虑互联网网络及运行环境不畅、介质损坏等因素造成的风险。投标人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线上电子版投标文件解密流程,投标将被拒绝。 (3)投标文件递交及开标地点:同投标文件递交及解密地点。届时请投标人派代表参加开标仪式。 十三、 发布公告的媒体: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邮政集团官网》、《中国邮政电子采购与供应平台》、《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同时发布。 十四、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吉林省分公司 联 系 人:毕老师 联系电话:0431-82757535 招标代理机构:公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长春市净月开发区和美路999号吉视传媒信息枢纽中心B座15楼1502室 项目招标师/负责人:徐茂盛、齐朋、马海、赵雅文、王超 项目联系人:赵雅文13756502299、王超17843376797 电子邮箱:gczbjlks1@163.com 开户名称:公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市天河北路支行 账号:944008010004249090(注:此账号为该项目独立账号,请注意避免汇款错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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