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国土资源和房屋职业学院(全国房地产行业培训中心) 学生公寓综合维修项目 (项目编号:ZXGP-2025-F-437)公开招标公告
发布日期:2025年09月09日 发布来源:天津国土资源和房屋职业学院(全国房地产行业培训中心)
项目概况
学生公寓综合维修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天津中轩咨询有限公司(天津市和平区南市街道庆善大街与清和大街交叉口金茂广场5号商业楼三层南区)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5年09月30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ZXGP-2025-F-437
项目名称:学生公寓综合维修项目
预算金额:418.3245万元
最高限价:418.3245万元
采购需求:
包号 | 是否设置最高限价 | 预算(万元) | 最高限价(万元) | 采购目录 | 采购需求 |
第1包 | 是 | 418.3245 | 418.3245 | 其他维修和保养服务 | 学生公寓综合维修,具体内容及要求详见项目需求书 |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开始施工,于2026年9月30日前完成所有维修内容。(特殊情况以合同为准)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 ,本项目不接受进口产品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1、按照《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要求,根据开标当日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的信息,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投标人,拒绝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同时对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进行打印存档。2、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和《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规定,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以投标人填写的《中小企业声明函》为判定标准。3、根据财政部、司法部发布的《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规定:在政府采购活动中,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评审中价格扣除等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4、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发布的《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规定: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评审中价格扣除等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以投标人填写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为判定标准。注:中小微企业以投标人填写的《中小企业声明函》为判定标准,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以投标人填写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为判定标准,监狱企业须投标人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否则不予认定,以上政策不重复享受。 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投标人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提供以下材料:1)投标人须提供有效期内的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或基金会法人登记证书或自然人的身份证明。2)财务状况报告等相关材料:A.经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2024年度财务报告;B.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日期前近6个月内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等相关证明材料;注:A、B两项提供任意一项均可。3)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6个月内至少1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证明材料(刚成立的企业提供加盖公章的依法缴纳税收的承诺函和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承诺函;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须提供相关证明)。4)投标截止日前3年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截至开标日成立不足3年的投标人可提供自成立以来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2、投标人须具备有效期内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证书,提供证书复印件。3、投标人须具备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书,提供证书复印件。4、本项目应配备人员:(1)正项目经理1名,应具有有效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为本单位职工,具备5年以上施工现场管理工作经历,投标人提供任命书并在其中对工作年限及现场管理工作经历加以承诺。(2)技术负责人1名,应具有工程技术类中级职称,为本单位职工,具备5年以上施工现场管理工作经历,投标人提供任命书并在其中对工作年限及技术负责人现场管理工作经历加以承诺。5、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投标人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或监狱企业证明文件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投标人须提供《非联合体投标声明函》。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5年09月09日到 2025年09月16日,每天上午09:00至12:00,下午14:00至16: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天津中轩咨询有限公司(天津市和平区南市街道庆善大街与清和大街交叉口金茂广场5号商业楼三层南区)
方式:(1)现场获取招标文件;(2)报名日期以文件费到账日期为准,未在规定时间报名、交费的投标人不具备投标资格。
售价:300元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5年09月30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天津市和平区南市街道庆善大街与清和大街交叉口金茂广场5号商业楼三层南区开标室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踏勘现场(1)时间:2025年09月17日10时00分,联系人:刘老师,联系方式:022-63303809,集合地点:天津国土资源和房屋职业学院南门。(2)投标人参加踏勘现场须知:1)因未能参加踏勘现场而带来的损失,由投标人自行承担。2)投标人踏勘现场发生的费用由其自理。3)采购人在踏勘现场中口头介绍的情况,除以更正公告的形式发布、构成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以外,其他内容仅供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时参考,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不对投标人据此做出的判断和决策负责。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天津国土资源和房屋职业学院(全国房地产行业培训中心)
地址:天津市滨海新区大港学苑路600号
联系方式:刘老师,022-63303809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天津中轩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天津市和平区南市街道庆善大街与清和大街交叉口金茂广场5号商业楼三层南区
联系方式:022-26116029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杜晴、刘朝蓉、徐明辉、刘金玲
电 话:022-26116029
其他附件文件下载
天津中轩咨询有限公司
2025年09月0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