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概要: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QCZ2025-0016 项目名称:海关实验室仪器设备更新项目(电梯) 预算金额:195.000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195.00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采购包1(海关实验室仪器设备更新项目(电梯)): 采购包预算金额:1950000.00元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于2025年12月22日前完成3台电梯的到货、安装、调试等工作并通过最终验收。其中,交货期为合同签订后,技术规格与图纸经双方确认后40天内交货。安装调试期间,最多两台电梯同时进行安装调试,周末、法定节假日和夜间在合法和安全的前提下均可进行安装调试服务。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无。本项目不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本项目标的所属行业:工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①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②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中“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的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中“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于资格审查时在上述网站查询结果为准,如在上述网站查询结果均显示没有相关记录,视为没有上述不良信用记录。同时对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截图存档。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须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③供应商必须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依据《投标函》。④(1)如投标人为电梯制造商或电梯代理商,但电梯的安装和维修由电梯制造商提供服务的,需提供电梯制造商处于有效期内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许可项目:电梯制造(含安装、修理、改造);许可子项目:曳引驱动乘客电梯(含消防员电梯)】。投标时提供加盖投标人公章的证书扫描件。 (2)如投标人非电梯制造商且电梯的安装和维修由投标人提供服务的,须提供: A.电梯制造商处于有效期内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电梯制造(含安装、修理、改造),许可子项目中须包含曳引驱动乘客电梯(含消防员电梯)】资质证书扫描件; B.投标人处于有效期内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电梯安装(含修理),许可子项目中须包含曳引驱动乘客电梯(含消防员电梯)。投标人须取得所投电梯制造商的安装、维修委托书或授权书。(投标时提供委托书或授权书扫描件)。所提供资料须有投标人公章。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5年09月09日 至 2025年09月16日,每天上午8:00至12:00,下午12:00至21: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广州市政府采购中心采购综合管理服务平台网站(https://gzzfcg.gcycloud.cn/site/gzsaas/index.html) 方式:在线获取 售价:¥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5年09月30日 09点00分(北京时间) 开标时间:2025年09月30日 09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广州市政府采购中心采购综合管理服务平台网站(https://gzzfcg.gcycloud.cn/site/gzsaas/index.html)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如遇平台操作问题或需技术支持,可通过综合管理服务平台服务电话获取支持,试运行期间技术支持电话: 19124618279。 2.CA数字证书及电子签章:GDCA:95105813,NETCA:020-89524338,CFCA:400-856-3882。 3.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所指的是: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下列材料: 依据《投标函》,以及提供以下相关证照的扫描件之一:①企业法人提供企业法人营业执照;②事业法人提供事业法人登记证;③其他组织提供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或执业许可证;④自然人提供居民身份证等。分支机构投标的,还须提供分支机构的营业执照(执业许可证)扫描件及总公司(总所)出具给分支机构的授权书。 (2)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依据《投标函》。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依据《投标函》。 (4)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依据《投标函》。 (5)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依据《投标函》。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州海关 地址:广东省广州市天河区花城大道83号 联系方式:刘小姐020-81107559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广州市政府采购中心 地 址:广东省广州市天润路445号 联系方式:李小姐(采购文件咨询)、何晓蕾(质疑受理)28866462、 28866163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刘小姐 电 话: 020-81107559 相关公告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