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视《城市风华录》广告投放项目结果公告(采购包1)
- 发布日期:2025-09-09
- 标签:中心
- 位置:福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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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详情
公告概要:公告信息: | 采购项目名称 | 央视《城市风华录》广告投放项目 | 品目 | | 采购单位 | 中共莆田市委宣传部 | 行政区域 | 莆田市 | 公告时间 | 2025年09月09日 10:40 | 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 郑映红,方振峰,张萍 | 总成交金额 | ¥400.000000 万元(人民币)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项目联系人 | 邓群 | 项目联系电话 | 0594-2855533 | 采购单位 | 中共莆田市委宣传部 | 采购单位地址 | 莆田市荔城中大道2169号莆田市政府3号楼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0594-2383705 | 代理机构名称 | 莆田市信成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 代理机构地址 | 龙桥街道荔城中大道2580号四楼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0594-2855533 |
一、项目编号:[350301]PTXCZJ[DY]2025003 二、项目名称:央视《城市风华录》广告投放项目 三、采购结果 采购包1: 供应商名称 | 供应商地址 | 中标(成交)金额 | 评审价格 | 央拓国际融合传播集团有限公司 | 北京市朝阳区光华路9号光华路SOHO二期D座5层D5-5 | 4,000,000.00元 | 央视《城市风华录》广告投放项目(总价):4000000.00元 | 四、主要标的信息 采购包1(央视《城市风华录》广告投放项目): 服务类(央拓国际融合传播集团有限公司) 品目号 | 品目编号及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报价明细内容 | 服务范围 | 服务要求 | 服务时间 | 单位 | 服务标准 | 金额(元) | 1-1 | 广告宣传服务 | 央视《城市风华录》广告投放项目 | 央视《城市风华录》广告投放项目 | 1、投放内容:《城市风华录》中插播莆田城市广告2、广告时长:15秒3、广告投放点位:2025 年 CCTV-1 晚间黄金时间首播(约 20:06)。4、广告播出安排:(1)15 秒莆田城市广告在第8 期 (暂定)第一个、第二个、第三个中插广告段的正 常位置播出各 1 次共 1 期共播出 3 次。(2)15 秒莆田城市广告在第 9 期 (暂定)第一个中插广告段的正常位置播 出 1 次共 1 期共播出1 次。 | 第四章 协商内容及要求 二、技术要求(一)主要内容1、投放内容:《城市风华录》中插播莆田城市广告2、广告时长:15秒3、广告投放点位:2025 年 CCTV-1 晚间黄金时间首播(约 20:06)。4、广告播出安排:(1)15 秒莆田城市广告在第8 期 (暂定)第一个、第二个、第三个中插广告段的正 常位置播出各 1 次共 1 期共播出 3 次。(2)15 秒莆田城市广告在第 9 期 (暂定)第一个中插广告段的正常位置播 出 1 次共 1 期共播出1 次。 三、商务条件 1交货时间根据采购人要求的时间完成各项服务2交货地点莆田市采购人指定地点3交货条件完成服务交付4是否邀请投标人验收不邀请投标人验收5履约验收方式1、期次1,说明:成交供应商与采购人一同按采购文件以及合同相关条款要求对服务项目进行验收,验收结果应符合采购人使用要求。6合同支付方式1、签订合同后,成交供应商向采购人提供正式发票,达到付款条件起30日内,支付合同总金额的80.00%2、符合验收要求,完成合同约定的全部工作任务,成交供应商向采购人提供正式发票,达到付款条件起30日内,支付合同总金额的20.00%7履约保证金不缴纳缴纳方式:无 其他商务要求:1、报价要求:(1)供应商提供的报价单位为人民币。(2)报价应包含服务全过程和伴随服务的完成本项目所需的一切费用,项目实施过程中,采购人不再额外支付其他费用。2、违约责任(1)因成交供应商原因造成采购合同无法按时签订,视为成交供应商违约,成交供应商违约对采购人造成损失的,成交供应商应向采购人支付成交价20%的违约金。(2)在签定采购合同之后,成交供应商要求解除合同的,或因成交供应商原因导致合同提前终止、解除的,成交供应商应向采购人支付合同总价20%的违约金。(3)签订合同之后,若成交供应商所提供的服务不符合单一来源文件等规定的,成交供应商应按采购人要求在采购人规定的时间内重新提供服务,若再次提供的服务仍不符合单一来源文件等规定的,采购人有权解除合同,成交供应商应向采购人支付合同总价20%的违约金。(4)成交供应商应承担的违约金、赔偿金等款项,采购人有权从应付给成交供应商的合同款中直接扣除;若违约金、赔偿金等款项不足以弥补采购人实际损失的,则采购人有权继续向成交供应商追偿。(5)因成交供应商原因发生重大质量事故,除依约承担赔偿责任外,还将按有关质量管理办法规定执行。同时,采购人有权保留更换成交供应商的权利,并报相关行政主管部门处罚。(6)在明确违约责任后,成交供应商应在接到书面通知书起七天内支付违约金、赔偿金等。 四、其他事项(1)双方保证,向另一方提供的资料不会侵犯第三方的知识产权或合法权益,否则一切责任由提供方自行承担,与接收方无关。 (2)在合作业务开展过程中采购人提供的广告样片、样稿、样带及其他宣传资料其知识产权和所有权均归采购人或者原权利人所有,成交人提供的域名、网站、网页、APP 等知识产权和所有权均归成交人或者原权利人所有,不因本次合作而发生转移。 (3)因一方提供的资料侵犯第三方合法权益导致的法律后果全部由该方承担,并应赔偿给对方造成的实际损失(损失包括但不限于通过判决及行政处罚及和解或调解支付的赔偿金、律师费、诉讼费、差旅费),该等实际损失应在法律文书实际生效或实际损失经双方协商确认后的5个工作日内赔偿给对方。 (4)未经对方事先书面同意,任何一方不得擅自使用、复制对方的商标、标志、商业信息、技术、代码及其他资料,否则应向该方承担违约责任并赔偿其因此遭受的全部损失。 | 根据采购人要求的时间完成各项服务 | 项 | / | 4,000,000.00 | 五、评审专家名单: 采购人代表: | 张萍 | 评审专家: | 郑映红 、 方振峰 |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 (1)代理服务费按人民币壹万元收取。中标服务费缴纳账户:开户名--莆田市信成造价咨询有限公司,开户行—光大银行莆田分行,账号--79880188000047251。(2)其他:按照莆田市财政局转发福建省财政厅关于规范福建省政府采购评审专家劳务报酬标准的通知(莆财购[2017]20号)评审专家劳务报酬由采购人支付。 代理服务费收费金额: 合同包1央视《城市风华录》广告投放项目:1万元 收取对象:采购人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单位信息 名称:中共莆田市委宣传部 地址:莆田市荔城中大道2169号莆田市政府3号楼 联系方式:0594-2383705 2.采购机构信息 名称:莆田市信成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龙桥街道荔城中大道2580号四楼 联系方式:0594-2855533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邓群 电话:0594-2855533 莆田市信成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2025年09月09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