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概要:
泰山古建筑群-孔子庙保护修缮工程竞争性磋商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SDGP370984000202502000041 交易系统编号:JQ-ZC-20250902-01 项目名称:泰山古建筑群-孔子庙保护修缮工程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 195.340051万元 采购需求:
合同履行期限:120日历日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相关条件;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2.1根据关于进一步发挥政府采购政策功能支持中小企业发展的通知(泰财采【2022】5号)文件要求,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实施采购(与大型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与大型企业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除外);供应商应符合《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规定的中小企业划型标准,并出具中小企业声明函,否则报价无效。 2.2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信用山东"网站(credit.shandong.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供应商须具备国家文物局颁发的文物保护工程施工一级资质(业务范围包含古建筑),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 3.2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中国古迹遗址保护协会授予的文物保护工程责任工程师证书(业务范围须包含古建筑),证书单位名称须与供应商名称一致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 三、获取采购文件 1.时间:2025年9月4日至2025年9月10日 2.地点:拟参加本项目的投标人(供应商)须在公告期限内登录泰安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http://www.taggzyjy.com.cn:8081/)进行获取采购文件。 3.方式:投标人(供应商)须在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系统内下载电子采购文件。投标人(供应商)获取采购文件前,同步查看山东省政府采购网(www.ccgp-shandong.gov.cn)及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www.taggzyjy.com.cn:8081/)投标人(供应商)名称及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确保完全一致。各投标人(供应商)获取电子采购文件后,还须及时关注交易平台“澄清文件下载”栏目及公共资源交易网政府采购交易信息栏目发布公告(采购公告、更正公告)信息,如因未及时查看交易平台信息而对自身造成损失,相关责任由投标人(供应商)自行承担。 本项目实行全流程电子化招投标,投标人(供应商)须办理CA数字证书,办理要求详见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首页右侧“CA办理”工具栏,网址链接:http://www.taggzyjy.com.cn/ca_apply/ca_apply.html。因未及时注册主体库信息或未办理CA数字证书导致无法投标的,责任自负。窗口综合服务电话0538-6288136;CA数字证书办理咨询电话:0538-6288116;移动CA锁(鲁证通)办理咨询电话:400-998-0000。 注:本项目实行网上电子投标,网上不见面开标、网上远程异地评标。相关资料操作手册在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精细化服务,按照交易主体性质点击进入不同的栏目下载对应的操作手册。 售价:0元/套。 四、响应文件提交 时间:2025年9月17日09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本项目实行网上电子投标,网上不见面开评标,网上远程异地评标。供应商无需到达开标现场,请通过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不见面开标”入口远程解密响应文件。 注:相关资料操作手册在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精细化服务,按照交易主体性质点击进入不同的栏目下载对应的操作手册。 五、开启 时间:2025年9月17日09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供应商无需到达开标现场,请通过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不见面开标”入口远程解密响应文件。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按照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财库〔2020〕46号)、鲁财库〔2007〕32号、财库[2014]68号、财库[2017]141号等文件要求执行。 2、发布媒体:中国山东政府采购网、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 3.线上异议(质疑)与投诉。依据泰政发〔2021〕3号文通知要求,投标人(供应商)在满足异议(质疑)与投诉条件下,可在线提出。 (1)线上异议(质疑)。投标人(供应商)满足异议(质疑)条件可通过电子交易平台向招标(采购)人、代理机构提出异议(质疑);异议(质疑)应符合本项目招标(采购)文件“异议(质疑)与投诉”章节有关要求;线上与书面异议(质疑)具有同等效力;出现线上线下同时提出时,招标(采购)人或代理机构应同时答复。 (2)线上投诉。满足投诉条件的投诉主体可通过电子监管平台向同级财政部门或有管辖权的行政监督部门提出投诉。 (3)投诉书应符合本项目招标(采购)文件“异议(质疑)与投诉”章节有关要求;线上与书面投诉书具有同等效力;线上线下同时提出时,投诉受理部门应同时答复。 4、行政监督单位:泰山景区政府采购办 联系电话:0538-5369188。 5、接受异议(质疑)的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联系人:王晶 联系方式:0538-8222262 6、为进一步发挥政府采购功能,充分利用政府采购合同的信用价值以及在政府采购活动中形成的数据价值,有效破解中小企业融资难融资贵以及政府采购合同融资中存在的突出问题,采购人支持本项目成交、中标供应商通过“山东省政府采购合同融资与履约保函服务平台”实施政府采购合同融资,有需求的供应商可登录“https://wwwccgp-shandong-rz.cn/”了解相关政策。 7、项目为“预采购”项目,随时有终止的可能。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泰安市泰山风景名胜区管理委员会 地址:泰安市东岳大街501号 联系人:邸主任 联系方式:0538-5369155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山东利和项目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泰安市泰山区外环路北旧镇2号商业楼5楼 联系方式:0538-8222262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王晶 电 话:0538-8222262 相关公告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