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 | 其他城镇公共卫生服务 | 石排镇病媒生物防制服务项目 | (一)地域范围 1、以镇政府为中心,约5.1平方公里范围,以国家卫生镇复审范围为准,包含石排、埔心、谷吓、横山、太和社区等范围。具体范围:东至石兴路石兴市场路段(含石兴路、太和路段、市场周边)、南至工业大道中心垃圾压缩站路段(含石排大道段、龙腾北路、龙腾路与工业大道交界路段、里仁路)、西至李横路(与石排大道交界处至康王路红绿灯路段、埔心一路、埔心二路、埔心三路)、北至东江大堤锦绣江南路段(含锦绣路、公园南路),以上路段所有人行道、公共区域、下水道、内街小巷、绿化带、居民住宅区、工厂周边、垃圾中转站、垃圾桶等室外外环境。 2、公园南路延长线至东江大堤红绿灯,第一幼儿园周边新建道路,石崇大道(中心路路口)至龙腾路,中兴路等,以及新建楼盘(利丰中央公馆、时代天境、旭辉江山墅、艺境松山湖)周边道路消杀。含石排公园、滨江体育公园、行政办事中心周边、莲湖新村周边。其他未在此服务范围的辖区,由各村自行购买服务,并对病媒生物防制工作履行监督实施责任。 (二)业务范围 负责灭鼠、蚊、蝇、蟑螂等病媒生物防制,含各种配套的管、沟渠、槽、井等区域灭杀。确保不低于国家卫生镇标准和要求。“四害”防制效果达到国家要求C级标准以上。 具体见采购需求 | (一)成交供应商必须具备合法营业执照、专业除“四害”机械设备、专业除“四害”管理经验。 (二)成交供应商要在承包期限内按照国家卫生镇有关标准,每个月施工至少满4次,特殊时期要配合采购人增加服务次数。四害高发期,主干道、农贸市场、居民区及周边要增加至少3次服务(不包括常规每月4次消杀服务)。 (三)人员配置要求:要配置项目总负责人1人(具备有害生物防制高级证书及以上),其他一线人员10人以上(具备有害生物防制相关证书等证明文件)。 (四)作业时必须统一服装、统一标准,做到文明作业。 (五)要建立服务单位工作卡,每次上门服务后,在工作卡上取得服务对象签名(或单位盖章)。 (六)病媒生物防制药物要建立进出登记台账,并取得“三证”。 (七)实际进场的技术人员、管理人员及巡查人员、一线员工必须与采购人要求的人员数量相符,每少1个人每月扣10分。 (八)成交供应商需承诺在合同签订后15日内在石排设立办公场所,供办公及存放药物使用。 (九)要配置一辆7座以下的巡查车辆(合法证件齐全),供日常巡查使用。 (十)成交供应商必须坚持“预防为主,综合防制”的方针,选择国家规定无害、无残留的药物,不得使用假药。 具体见采购需求 | 2025年11月1日至2027年10月31日,共2年 | (一)灭鼠:粉迹法,监测鼠足印阳性率低于2%;有鼠迹房间不超过2%;2000米外环境鼠迹不超过5处;重点单位防鼠设施,合格率达95%。现场检查,无可见鼠迹。 (二)灭蚊:居民区、单位室内外环境各种存水容器和积水中的幼蚊及蛹,阳性率低于3%;用500毫升收集勺采集城区内大中型水体中的蚊幼虫或蛹,阳性率低于1%,阳性勺内幼虫或蛹的平均数不超过3只;在特殊场所白天人诱蚊60分钟,平均诱获成蚊不超过1只/人次;晚上人诱蚊60分钟,平均诱获成蚊不超过2只/人次。 (三)灭蝇:重点单位有蝇房间不超过1%;加工、销售、存放直接入口食品的场所,不得有蝇;一般单位有蝇房间不超过3%,平均每阳性房间不超过3只;防蝇设施,合格率达95%以上;蝇粪孳生地,得到有效治理,幼虫和蛹的检出率不超过3%。 (四)灭蟑螂:查室内蟑螂成虫或幼虫,阳性房间不超过3%;有活蟑螂卵鞘房间,阳性房间不超过5%;蟑螂孳生栖息场所的清理,查墙的孔洞、缝隙蟑迹:粪便、蜕皮、蟑尸、空卵鞘等,阳性房间不超过5%。 具体见采购需求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