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概要: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招标代理【2025】-ZBDL0095 项目名称:西安咸阳机场海关缉私分局迁址项目 预算金额:52.727928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52.727928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采购内容:本项目包含西安咸阳机场海关缉私分局阅档室维修维护项目、西安咸阳机场海关缉私分局司法鉴定中心维修改造项目、西安咸阳机场海关缉私分局办公室维修改造项目三部分内容,其中阅档室维修维护主要内容包括缉私局阅档室墙面护墙板拆除、顶面天花拆除、地面塑胶拆除、轻质砖砌180厚双面抹灰、顶面天花防静电铝板、墙顶面基层处理、墙、顶面艺术涂料饰面、定制实木办公桌、灯具的拆除安装、配管配线安装;司法鉴定中心维修改造主要内容包括改造、家具、家电、强弱电等;分局办公室维修改造主要内容包括拆除部分墙体和装修、新建轻质墙体并恢复装修、强弱电改造及档案室增项等;具体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 合同履行期限:30天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 (2)《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 (3)《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 号); (4)《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以及《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5)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 (6)财政部、国家发改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督总局联合印发《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 (7)《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加快推进我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工作的通知》(陕财办采〔2020〕15 号) (8)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印发《陕西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办法》(陕财办采〔2018〕23 号); (9)其他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如有最新颁布的政府采购政策,按最新的文件执行);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投标人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其他组织。企业法人应提供合法有效的标识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事业法人应提供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其他组织应提供合法登记证明文件;(2)财务状况报告:提供2024年度经审计的完整有效财务报告(成立时间至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不足一年的可提供成立后任意时段的资产负债表),或其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三个月内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并附开户基本信息,或信用担保机构出具的投标担保函(以上三种形式的资料提供任何一种即可)(3)税收缴纳证明:提供2024年7月至今已缴纳的至少一个月的纳税证明或完税证明(任意税种),依法免税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4)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证明:提供2024年7月至今已缴存的至少一个月的社会保障资金缴存单据或社保机构开具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5)提供具有履行本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声明;(6)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纪,以及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书面声明;(7)投标单位应授权合法的人员参加投标全过程,其中法定代表人直接参加投标的,须出具法人身份证,并与营业执照上信息一致。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参加投标的,须出具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及授权代表身份证;(8)投标单位负责人不得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9)投标人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或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10)拟派项目经理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注册建造师及以上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1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12)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5年09月02日 至 2025年09月08日,每天上午9:00至12:00,下午14:0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西安市未央区凤城七路长和国际B座23层 方式:1、购买招标文件时需携带经办人单位介绍信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2、方式:现场获取。 售价:¥5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5年09月24日 14点30分(北京时间) 开标时间:2025年09月24日 14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陕西秦关商务公司会议室(西安市雁塔区朱雀大街东方大酒店北200米)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公告发布媒体:本项目招标公告在《中国政府采购网》、《中华人民共和国西安海关网》同时发布。 2、本项目最高限价:527279.28元,其中: 西安咸阳机场海关缉私分局阅档室维修维护项目:64741.65元 西安咸阳机场海关缉私分局司法鉴定中心维修改造项目:319974.93元 西安咸阳机场海关缉私分局办公室维修改造项目:142562.70元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中华人民共和国西安海关 地址:高新区唐延路21号 联系方式:李工/029-8319671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西安天合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西安市未央区凤城七路长和国际B座23层 联系方式:宋工 王工/15319961517 18009280985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李工 电 话: 029-83196718 相关公告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