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省分公司法律顾问服务项目】招标公告2025-08-29来源:采购平台 投标邀请 中科高盛咨询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代理”)受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辽宁省分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人”)委托,就2025省分公司法律顾问服务项目项下的货物及服务进行国内公开招标。现邀请合格的投标人前来投标。 一、项目名称:2025省分公司法律顾问服务项目 二、项目编号:ZKGS-ZB-20250233 三、项目概述:采购内容:本项目拟为省分公司本部、省寄递事业部、省分公司及省寄递事业部所属各单位采购法律顾问服务供应商,合同有效期1年。 四、招标内容:本项目预算为42万元,其中,常年法律顾问费预算金额为2万元,省分公司本部法律纠纷代理服务费预算金额为20万元,省寄递事业部法律纠纷服务费用预算金额20万元。常年法律顾问费用由省分公司办公室承担;省分公司本部法律纠纷代理服务费用由省分公司办公室按照实际情况据实结算,省寄递事业部法律纠纷服务费用,由省寄递事业部按照实际情况据实结算。省分公司所属各单位及省寄递事业部所属各单位有单独服务需求时,另行签订专项服务协议,费用由案件需求单位(部门)按照实际情况据实结算。(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技术(服务)规范》)。 注:(1)投标人须以“包”为单位参加本项目的投标,并以“包”为单位提供投标文件。本项目不分包,共1包。 (2)最高限价:本项目常年法律顾问服务费2万元为固定支出,不报价,中标后一次性支付。法律纠纷代理服务费以《沈阳市律师行业服务收费标准(试行)》的收费标准为基准价格,本次采购报价单位方式为折扣(%),最高限价设定为70%。法律纠纷代理服务费结算价格=基准价格*报价(折扣)。 五、投标人资格条件: 1.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供应商,被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被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或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辽宁省分公司列入黑名单且在有效期内的供应商,均无资格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2.与邮政无投资关系且存在以下情况的,不得参加采购活动:邮政领导人员及其亲属和其他特定关系人、邮政员工持股(限非上市公司),以个人身份(组织委派的除外)担任法人、董事长、总经理、监事的企业,以及邮政所属工会或员工集体出资成立的企业。 3.企业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同一包的投标。 4.供应商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登记注册,具有独立法人或合伙组织资格,取得司法主管部门颁发的执业许可证,通过最近一年的年检。经营范围须覆盖本次招标所提及的服务内容。 5.供应商须具有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能够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 6.供应商须不存在财产被接管或冻结或破产清算状况,须提供2024年财务报表(至少含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等,加盖公章)。 7.供应商规模须在100名执业律师(自有员工)以上(提供招标公告发布之前1个月养老保险缴费证明)。 8.供应商成立期限不得少于5年。具有近5年内服务邮政、金融、快递物流、电子商务等行业或大型企业的经验。 9.供应商须3年内未受到监管机构处罚或行业惩戒。 10.供应商须为本项目设置法律顾问团队人数不少于5人。团队人员须具备律师执业资格或法律职业资格证书(提供资格证书),团队须配备一名项目总负责人,具备5年以上律师行业服务经验(提供律师职业资格证书)。 11.供应商须提供自2022年1月1日以来,由拟派法律顾问团队代理邮政、金融、快递物流、电子商务、劳动纠纷的案件典型案例至少5例。 12.供应商须在沈阳市内具有办事处或承诺中标后15天内在沈阳市内建立办事处(如中标后不满足承诺,招标人可取消其中标资格)。(提供购房合同(协议)或房产证或房屋租赁合同(协议),购买人或承租人须为投标单位)。 1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任何形式的分包或转包。 14.对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严重违法企业名单”的企业限制参与。 15.供应商须承诺在本合同签订之日起三十日内,在中国邮政储蓄银行开立对公银行账户,并指定该账户为双方履行本合同进行业务款项结算的指定账户。 16.供应商知悉并认可关于服务内容、服务要求、结算方式、采购供应商管理及供应商黑名单处罚措施等内容。 六、招标文件的获取方式: (一)办理CA证书 登录“中国邮政电子采购与供应平台”(网址:https://cg.11185.cn)办理CA证书等。流程:注册→登录→【CA办理】→查找对应项目→报名→填写相关信息→审核→下载招标文件。CA证书办理、“中国邮政电子采购与供应平台”操作相关事宜请下载“平台首页—用户中心—下载中心—下载:中国邮政电子采购与供应平台操作手册-电子采购分册-投标人”,或可联系客服电话400-898-8881 CA客服电话:4007888550 (周一~周五9:00-17:00)。 (二)获取招标文件 获取文件流程:进入平台—注册并办理CA—(审批通过)—选择参加投标的项目—购买招标文件—投标人报名(上传报名资料的原件扫描件)-(审批通过)-填写并上传订单信息(支付凭证)—(审批通过)—下载招标文件(具体参照平台页面右下角“投标人操作指南”)。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5年08月29日至2025年09月05日,每日上午08时30分至11时30分,下午13时00分至16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进入《中国邮政电子采购与供应平台》线上报名获取招标文件。投标人应将获取文件时的支付凭证同步上传至“中国邮政电子采购与供应平台”对应的报名项目中,经审核后即可下载招标文件。文件费用为300元/份,售后不退。 注:1、供应商须在报名截止时间前完成报名资料审核并上传标书费转账凭证,否则将视为报名不成功。 2、投标人须在“中国邮政电子采购与供应平台”(网址:https://cg.11185.cn)完成“下载招标文件”的操作。 (1)报名材料(投标人进入报名信息填写页面,请将以下材料扫描件上传至报名附件。(注:供应商须在报名截止时间前上传标书款转账凭证,否则将视为报名不成功。) ): 1)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 2)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明书或委托代理人的授权委托书; 3)提供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供应商、未被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查询页面截图 4)供应商须提供自2022年1月1日以来,由拟派法律顾问团队代理邮政、金融、快递物流、电子商务、劳动纠纷的案件典型案例至少5例。(提供合同复印件,加盖公章,时间以签订时间为准)。 1、 投标文件的递交: (1)递交平台、递交时间及签到:线上电子版与纸质版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均为2025年09月22日下午14:00(北京时间),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中国邮政电子采购与供应平台”(网址:https://cg.11185.cn)递交加密的线上电子版投标文件,并在2025年09月22日下午13:30 -14:00(北京时间)完成线上电子版投标文件“签到”流程。投标人未完成“电子版投标文件递交”及“签到”流程,投标将被拒绝。请投标人准备签到、解密所需CA、电脑等必备设备,投标人应通过制作电子版投标文件的电脑解密电子版投标文件,保证网络畅通、运行环境良好、介质完好等,逾期递交的线上电子版投标文件以及不符合规定的线上电子版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2)递交及解密地点:中科高盛咨询集团有限公司会议室(沈阳市浑南新区浑南三路同方大厦A1507)。投标人须派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当面递交纸质版投标文件,并且通过制作线上电子版投标文件的电脑解密线上电子版投标文件,保证网络畅通、运行环境良好、介质完好等。逾期递交的纸质版和线上电子版投标文件以及不符合规定的纸质版和线上电子版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供应商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其授权委托人当面递交纸质版投标文件。采购人不接受以邮寄、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递交的投标文件。纸质版和线上电子版投标文件均须按时递交,纸质版或线上电子版投标文件逾期递交或者不符合规定的视为无效投标。代理机构只接受供应商在开标当日递交的投标文件。 (3)线上电子版投标文件加密、解密:投标人须在开标前对“中国邮政电子采购与供应平台”(网址:https://cg.11185.cn)递交的线上电子版投标文件进行加密。投标人须在平台下载《中国邮政投标管家》工具结合CA证书,进行线上电子版投标文件的编制,并在开标前进行加密后上传至平台。开标时,尽快使用CA证书完成线上电子版投标文件的解密。 (4)线上电子版投标文件与纸质版投标文件内容须相同。招标文件中要求的盖章、签字,在制作线上电子版投标文件时可以是有效的电子签章、电子签名,也可以是加盖公章、签字的纸质版扫描件。(电子签章后,文档不应再修改,否则电子签章、签字无效;如需修改,请修改后重新电子签章、签字)。 注:线上电子版投标文件指:按招标文件要求通过《中国邮政投标管家》工具编制、加密、上传至“中国邮政电子采购与供应平台”(网址:https://cg.11185.cn)的电子版投标文件。 纸质版投标文件指:纸质版投标文件应为线上电子版投标文件的打印版。 纸质版投标文件应与线上电子版投标文件保持一致,如不一致以线上电子版投标文件为准。 2、 开标: (1)开标形式:本项目采用在“中国邮政电子采购与供应平台”(网址:https://cg.11185.cn)线上解密开标,递交投标文件的设备需为投标人自主可控的电脑终端设备,不得与其他投标人使用同一台电脑递交投标文件。 (2)开标时间:2025年09月22日下午14:00(北京时间)。线上电子版投标文件现场解密时间为:2025年09月22日下午14:00-15:30(北京时间)。投标人须自行考虑互联网网络及运行环境不畅、介质损坏等因素造成的风险。投标人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线上电子版投标文件解密流程,投标将被拒绝。 (3)投标文件递交及开标地点:中科高盛咨询集团有限公司会议室(沈阳市浑南新区浑南三路同方大厦A1507)。 届时请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授权委托人现场参加开标会议。 3、 发布公告的媒体: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邮政电子采购与供应平台实施,并将在、中国邮政官方网站、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和东北新闻网发布招标公告。 4、 联系方式: 招标人: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辽宁省分公司 地址:辽宁省沈阳市沈河区北站路111号 项目联系人:张老师 联系电话: 024-22561056 招标代理名称:中科高盛咨询集团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地址: 沈阳市浑南新区浑南三路同方大厦A1507 项目联系人:姜廷、黄波、易波 电话:024-81108270-302 邮箱:zkgslngs@163.com 开户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沈阳南湖科技开发区支行 账户名称:中科高盛咨询集团有限公司辽宁分公司 账号:1249 0595 4110 4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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