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概要:
肃南县2025年二轮土地延包试点项目 竞争性磋商公告 肃南裕固族自治县农村经营指导站采购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张掖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www.zhangye.gov.cn/ggzy/)在线下载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5年9月10日09时00分前递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SJYZC2025CS-029 项目名称:肃南县2025年二轮土地延包试点项目 预算金额:109.68(万元) 最高限价:109.68(万元) 采购需求:开展肃南县第二轮土地承包到期后再延长30年整县试点工作,聘请第三方技术服务单位开展基础信息摸底核实、补充航拍、承包信息变更、承包合同网签、更新完善数据库、档案整理及规范化建设最新数据库等工作。(具体要求详见《磋商文件》) 合同履行期限:在2025年12月31日之前完成相关服务内容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的方可参加本项目的投标。(以本公告发布之日至投标截止之日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由供应商提供以上查询记录最终由评审委员会对各供应商信用记录进行甄别。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严格落实价格评审优惠。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及甘肃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甘财采〔2022〕16号)文件精神和优化营商环境的要求,提高中小微企业价格评审优惠幅度。货物、服务类政府采购项目给予小微企业的价格扣除优惠,由《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规定的6%—10%提高至15%—20%。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向小微企业分包的,评审优惠幅度由2%—3%提高至4%—6%。工程类政府采购项目的价格评审优惠由3%—5%提高至5%—10%。对于非专门面向中小型企业的采购项目,确定的小微企业价格评审优惠比例为16%。 (2)严格落实监狱企业产品的价格优惠政策。根据财政部发布的《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对监狱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16%的扣除。 (3)严格落实残疾人企业产品的价格优惠政策。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发布的《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规定,对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产品的价格给予16%的扣除。 (4)严格落实采购节能环保绿色低碳政策。根据财政部《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规定,采购人拟采购的产品属于品目清单范围的,应当依据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对获得证书的产品实施政府优先采购或强制采购。 (5)严格落实政府采购合同信用融资政策。按照张掖市财政局、张掖市金融办《关于开展“政采贷”工作支持中小企业融资的通知》(张财采〔2022〕18号)和《关于进一步做好“政采贷”工作的通知》(张财采〔2023〕16号)文件精神,本项目可以落实政采贷相关优惠政策,为中小企业进行合同信用融资贷款。 (6)严格落实采购预留份额政策。根据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甘肃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甘财采〔2022〕16号)及《关于进一步优化政府采购领域营商环境的通知》(甘财采〔2024〕7号)文件精神,全面执行政府采购预留份额。200万元以下的货物和服务采购项目、400万元以下的工程采购项目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各级预算单位应当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超过200万元的货物和服务采购项目中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部分,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预留采购份额的30%以上;超过400万元的工程采购项目中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在坚持公开公正、公平竞争原则和统一质量标准的前提下,面向中小企业的预留份额提高至40%以上。 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支持为中小企业预留:预留比例100%。 (7)严格落实保证金收取政策。根据张掖市财政局《关于进一步规范政府采购保证金管理工作的通知》(张财采〔2023〕21号)规定,政府采购项目全面取消投标保证金,除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外,货物类和服务类政府采购项目不得收取质量保证金,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质量保证金不得超过合同金额的3%。鼓励采购人免收或降低比例收取政府采购项目履约保证金,采购人根据供应商资信情况、市场供需关系分析认为确需收取履约保证金的项目,履约保证金不得超过合同金额的3%,采购人应当与供应商在采购合同中约定履约保证金退还方式、时间、条件和不予退还的情形,明确逾期退还履约保证金的违约责任。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不得违规收取没有法律法规依据的保证金。推荐供应商使用电子保函代替其他非现金方式缴纳保证金。本项目严格落实保证金收取相关政策。 (8)评标方式:本项目采用远程异地评标方式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供应商须具备主管部门颁发的测绘乙级(含乙级)及以上资质。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5-08-30至2025-09-10,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3:59。 地点:张掖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 方式:在张掖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在线下载 售价:0(元)
截止时间:2025-09-10 09:00:00 地点:张掖市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 五、开启 时间:2025-09-10 09:00:00 地点:张掖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新点不见面开标大厅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供应商在下载竞争性磋商文件时必须在张掖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准确登记供应商名称、地址、联系人、联系电话及相关资质等信息,以免影响正常交易活动,如登记错误,对产生的不利因素由供应商自行承担。供应商注册成功后,登录系统在线下载电子版竞争性磋商文件。请各招标代理机构、供应商及时登录中心网站办理“用户注册”相关事宜,根据系统提示完成企业信息录入及附件资料上传。具体办理指南请参看中心网站“下载专区”主体库申报操作手册。 2.该项目采用全流程电子招投标,各供应商在参与投标时相关操作详见张掖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首页“下载专区”→“操作手册”→“张掖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新点电子开评标操作手册汇总”。供应商在生成磋商响应性文件时请务必使用 CA 锁登录生成。注:供应商在磋商响应性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通过投标工具制作磋商响应性文件并上传加密磋商响应性文件(为保证开标顺利,各投标单位须提前上传加密的磋商响应性文件,避免因网站及软件试运行等不可控因素造成无法上传等情况发生),如因供应商数字证书(CA 锁)问题,在开标时造成供应商对上传的加密磋商响应性文件无法解密的,供应商自行承担由此导致的全部责任。(供应商应严格按照系统操作步骤,及时解密磋商响应性文件) 3.供应商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应主动登录甘肃省政府采购网或张掖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以便及时了解相关招标信息和补充信息。如因未主动登录网站或关注信息公布栏而未获取相关信息,对其产生的不利因素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4.特别强调: (1)本项目采用网上电子投标方式,不接受投标供应商递交的纸质磋商响应性文件,供应商将电子磋商响应性文件(加密磋商响应性文件)成功上传提交到“张掖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开标系统”,如因供应商数字证书(CA 锁)问题,在开标时造成供应商对上传的加密磋商响应性文件无法解密的,供应商自行承担由此导致的全部责任。(如有疑问可与平台工作人员联系,联系人:梁坤,联系电话:0936-8588231) (2)本次开评标不提供资质原件,供应商在提交磋商响应性文件时须提交投标承诺书(格式自拟),其承诺内容包括:供应商具备本项目投标资格,磋商响应性文件中资格及证明材料均真实有效(所有资料均提供原件扫描件,加盖电子印章导入电子磋商响应性文件中),如有违法行为由供应商自行承担负责。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肃南裕固族自治县农村经营指导站 地 址:甘肃省张掖市肃南县祁丰路37号 联系方式:0936-6121552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甘肃中维佳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甘肃省张掖市民乐县益民苑3#综合楼自东向西2号商铺 联系方式:18993620289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程鹏林 电 话:18993620289 相关公告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