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概要:
一、项目编号:KXPADY2025-004号 二、项目名称:磐安县人民医院2025年度固体医疗废物、危险废物委托代处置服务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 1.中标结果:
四、主要标的信息 服务类主要标的信息:
五、评标专家抽取 六、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吴功伟,厉连福(第1标项采购人代表),邱海鸯 七、开标情况 八、资格审查情况 九、符合性审查情况 十、技术评分明细表
十一、中标(成交)候选人推荐情况 十二、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1.代理服务收费标准:本项目服务费按照差额定律累进计费方式计算,标准如下: 2.代理服务收费金额(元):2888.00 十三、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十四、其他补充事宜 1.各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认为该中标/成交结果和采购过程等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本公告期限届满之日(本公告发布之日后第2个工作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受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质疑函范本、投诉书范本请到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下载。 2.其他事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380号《医疗废物管理条例》、卫生部《医疗卫生机构医疗废物管理办法》、《金华市物价局关于调整医疗废物处置收费标准的批复》(金价费管〔2018〕34号)等国家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范性文件,医院内产生的医疗废物要委托具有资质的废物收集、处置单位进行转运和安全处置。处置公司须每日对医院集中暂存的医疗废物进行收集转运,按需向医院提供标准医疗废物包装袋等必要盛装医疗废物的包装容器。经过市场调查金华莱逸园环保科技有限公司是金华市生态环境局核发具有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的企业,且是金华市唯一一家能够处置医疗废物的处置单位。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三十一条,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货物或者服务,可以依照本法采用单一来源方式采购:(一)只能从唯一供应商处采购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七条:政府采购法第三十一条第一项规定的情形,是指因货物或者服务使用不可替代的专利、专有技术,或者公共服务项目具有特殊要求,导致只能从某一特定供应商处采购。即向金华市莱逸园环保科技开发有限公司进行单一来源采购。 十五、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质疑、投诉,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磐安县人民医院 地 址:磐安县安文街道螺山路1号 传 真: 项目联系人(询问):吴功伟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0579-84652214 质疑联系人:朱黎明 质疑联系方式:0579-84652280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科信联合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磐安县安文街道新市路97号1楼 传 真: 项目联系人(询问):连美玲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17858975995 质疑联系人:卢文彬 质疑联系方式:0579-83399719 3. 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 名称:金华市磐安县财政局 地址:磐安县安文街道文溪南路88号 传真: 联系人:陈巧慧 叶升 监督投诉电话:0579-84883829 附件信息: 相关公告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