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2025年村内太阳能路灯维护工程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线上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5年09月09日 10时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H25-210112-00697
项目名称:2025年村内太阳能路灯维护工程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包组编号:001
预算金额(元):3800000
最高限价(元):4581.92
一、工程概况
本项目针对浑南区祝家、李相、王滨、桃仙、东湖、高坎、满堂等涉农街道的村内破损太阳能路灯进行维修,经排查约有3000盏破损路灯需要维修维护,维修内容主要包括路灯的灯具、灯杆、太阳能板、锂电池等配件的更换。同时,需完成有关村内太阳能路灯破损的信访、平台投诉的应急维修,维修内容同为灯具、灯杆、太阳能板、锂电池等配件的更换。
二、工程量清单及单项控制价(详见招标文件)
三、合同履行期限
合同签订后365日历天(具体时间以双方合同签订为准)
四、质量标准
合格
五、建设地点:
沈阳市浑南区
六、付款方式及条件:
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支付到合同内已完成工程量的60%;竣工验收合格满一年并经财政审核定案后,支付到定案额的80%;竣工验收合格满二年支付到定案额的97%,同时支付质保金3%。
七、验收
(1)验收标准:合格
(2)验收程序:验收工作及采购程序由采购方组织实施
(3)验收报告:按照政府采购相关法律法规以及《辽宁省政府采购履约验收管理办法》(辽财采〔2017〕603号)的要求
(4)组织验收主体:本项目的履约验收工作由采购人依法组织实施。
八、合同方式
固定单价合同,本次采购招标采用固定单价形式,具体工程量以实际发生为准,维护费用以更换各个配件的数量和相应中标单价为依据,据实结算,总维护费不大于380万元。
九、施工档案要求
成交供应商要对施工档案进行装订、整理,档案标准应符合档案管理有关规定的要求,竣工后提交一式二份给采购人,否则采购人不予拨付工程余款。
十、施工现场要求
(1)成交供应商进驻施工现场进行施工作业,事先要征得采购人代表同意。对施工现场地下的各种管线及周围建筑物需采取有效保护措施。
(2)如造成损坏及由此引发的人身安全和事故,成交供应商承担一切后果和损失。
施工安全要求:成交供应商在施工现场必须安排安全管理人员和技术人员在场,做好施工方案安全和突发性事故预案,出现一切安全问题,均由成交供应商负责,采购人不负任何责任。
十一、施工水、电费:
施工用电、用水由采购人按规定提供到施工现场,具体线路及日常使用和维护由中标方负责,费用由成交供应商承担(含在投标报价之中)。
承包方式:本工程承包方式为包工包料,承包单位采购的材料、设备,需经采购人认可批准后方可采购和使用。投标时选用的材料如不符合工程规范和设计要求,施工时必须予以更换,但材料价格及涉及的其它费用均不做调整。
十二、违约责任:
(1)成交供应商不得以任何形式进行违法肢解、转包、分包项目,若违反此规定,将被视为根本性违约,采购人有权解除合同并追究其经济及法律责任。
(2)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等核心团队成员未经批准不得更换,对确实因特殊原因更换的,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并视情况减轻或免除处罚。
(3)以不正当理由放弃中标(成交)的成交供应商,采购人将依法追究其违约责任,要求赔偿损失等。
(4)因承包人原因造成工期延误,承包人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365日历天(具体时间以双方合同签订为准)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落实政策为促进中小企业、支持监狱企业、促进残疾人就业等相关政策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供应商应为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二级(含)及以上资质或公路交通工程(公路机电工程分项)二级(含)及以上资质。 (2)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拟派的项目经理具有机电工程专业二级(含)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或公路工程专业二级(含)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且不得有其他在建工程。 (4)拟派的项目经理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证书。
三、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须知
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未进入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 “首页—政策法规”中公布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的相关规定,及时办理入库登记手续。填写单位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和联系人等简要信息,由系统自动开通账号后,即可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具体规定详见《关于进一步优化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程序的通知》(辽财采函〔2020〕198号)。
四、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5年08月27日17时00分至2025年09月03日17时0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线上获取
方式:线上
售价:免费
五、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5年09月09日 10时00分(北京时间)
地点:辽宁政府采购网
六、开启
时间:2025年09月09日 10时00分(北京时间)
地点:线上地点:辽宁政府采购网;备份文件递交地点:沈阳市浑南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浑南区新硕街1-1号浑南区政务服务中心2楼)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八、质疑与投诉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
1、接收质疑函方式:线上或书面纸质质疑函
2、质疑函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本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九、其他补充事宜
1、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首页-办事指南”中公布的“辽宁政府采购网关于办理CA数字证书的操作手册”和“辽宁政府采购网新版系统供应商操作手册”,具体规定详见《关于启用政府采购数字认证和电子招投标业务有关事宜的通知》(辽财采〔2020〕298号)、《关于完善政府采购电子评审业务流程等有关事宜的通知》(辽财采函〔2021〕363 号)。请按照相关规定,及时办理相关手续,因未办理相关手续造成的所有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2、参与本项目的供应商须自行办理数字认证证书,投标文件递交采用辽宁政府采购网网上递交及电子光盘递交两种形式同时执行,并确保两种形式内容、格式一致性。如因供应商自身原因导致未在规定时间内在辽宁政府采购网上递交投标文件的按照无效投标处理,具体操作流程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相关通知。
十、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沈阳市浑南区城市建设局
地 址:沈阳市浑南区世纪路15号
联系方式:024-2421201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辽宁天泓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沈阳市和平区和平南大街20号玉麟地产B座5楼
联系方式:024-23921220
邮箱地址:lnthzbb@126.com
开户行:建行沈阳和平大街支行
账户名称:辽宁天泓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账号:2100138370105250419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郑理心、刘连芳
电 话:024-239212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