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概要:
一、项目基本情况项目编号:JSZC-320813-JSDN-C2025-0009 项目名称:淮安市洪泽区S523省道(原420省道)洪泽段公路绿化养护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75.500000万元 最高限价(如有):柒拾柒万伍仟元整 采购需求: 淮安市洪泽区S523省道(原420省道)洪泽段绿化养护,详细要求见采购文件第一章第五部分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供应商具有在有效期内的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 2.供应商提供下列材料之一:( (1)供应商提供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 (2)供应商提供授权委托书和受托人身份证(被授权人必须提供开标前六个月任意一个月由人社部门出具的由本单位缴纳的社保证明) 3.供应商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声明函 4.供应商针对本项目所作出的书面承诺 5.供应商必须具有良好的信用记录:投标截止时间之前,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未被“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6.本次项目不接受联合体供应商参加投标 (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按照以下第 1 种方式落实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要求: 1、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供应商必须为中小微企业,不接受非中小微型企业参与本项目投标。 注: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企业。 2、本项目通过以下第 种方式预留部分采购份额采购中小企业服务: ①本项目要求供应商以联合体形式参加,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应当达到的比例为 %,其中小微企业所占比例应为 %(两项比例均应符合《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第八条规定)。 ②本项目要求供应商进行合同分包,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应当达到的比例为 %,其中小微企业所占比例应为 %(两项比例均应符合《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第八条规定)。 3、本项目为非预留份额的采购项目,对小微企业报价给予20%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 (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供应商具有公路养护作业单位资质(路基路面养护乙级及以上)证书 三、获取采购文件时间:自磋商文件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地点:在“淮安市政府采购网”自行免费下载招标文件 方式:在“淮安市政府采购网”自行免费下载招标文件 售价:0.0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2025-09-09 09:00 (北京时间) 地点:“苏采云”政府采购交易系统网上开标大厅 五、开启时间:2025-09-09 09:00 (北京时间) 地点:淮安市洪泽区政府大楼附楼东侧(幸福大道西侧、人和路南侧)淮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洪泽分中心淮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洪泽分中心不见面开标室 六、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本项目仅采购非进口产品(注:本文件所称进口产品是指通过中国海关报关验放进入中国境内且产自关境外的产品)。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1.采购人信息 单位名称:淮安市洪泽区交通运输局(本级) 单位地址:洪泽县交通大厦 联系人:王飞 联系电话:18852353355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单位名称:江苏德宁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单位地址:南京市玄武区中央路276-1号易发五洲大厦16F 联系人:杨畅 联系电话:17372750556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杨畅 电话:17372750556 附件:JSZC-320813-JSDN-C2025-0009采购文件.doc 相关公告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