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 项目编号 :JH25-211100-06970
二 、 项目名称:2025年市委党校租车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
包组编号:001
包组名称:市委党校租车服务
供应商名称:盘锦市双通汽车客运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辽宁省盘锦市大洼县辽宁省盘锦市大洼区大洼镇珠江街402
中标(成交)金额:99.82(%)
评审总得分:83.6(分)
四、主要标的信息
包组编号:001
包组名称:市委党校租车服务
服务类
名称: 2025年市委党校租车项目(C15030100公共汽电车客运服务)
服务范围:本项目邀请信誉好、服务优、实力强的客运企业进行服务,用于党校教职工通勤及日常用车保障。服务期限一年,服务期满后,在采购单位年度预算资金能够保证且需求不变的前提下,可按年度实施续签(合同一年一签),续签最多不超过二年。(以下甲方是指采购人,乙方是指投标人)
服务要求:1、豪华客车48座以上(含48座)2辆(备2辆),850元天,技术参数配置表见附件。预计通勤天数为210天,以实际发生天数为准。2、临时用车,满足甲方一年内临时用车需求。乙方提供所有车辆必须是该企业车辆且为合法经营车辆,而非其他企业或个人挂靠车辆,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协商研究决定。★三、安全与服务1、乙方应做到:准时到达,车辆清洁,态度热情,服务周到,车况良好,行车安全等。2、如在行车中遇到特殊情况,影响行车,乙方应及时采取措施解决,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快速把服务对象送达目的地。3、乙方完成通勤任务后,如发现车上遗失物品,应及时告知甲方。4、乙方驾驶员必须持有驾驶该车辆要求的相关证件。驾驶技术熟练、文明用语、着装整齐、规范服务。5、甲方向乙方租车期间,乙方承担一切安全责任。如乙方车辆发生事故,甲方乘车人员和乙方驾驶员因此而产生的人身伤害及财产损失,由乙方负责一切赔偿责任。6、乙方提供的车辆必须手续齐全,并投保乘客险,否则一律不准调度到甲方使用。大型客车商业险一百万,道路客运承运人责任保险每座五十万;中型客车商业险一百万,座位险五十万;商务车商业险一百万,座位险一万;小型客车商业险一百万,座位险一万。★四、调度1、乙方须提供通勤服务车辆明细及驾驶员名单,不得更改明细、不得私自调用车辆及人员名单以外的驾驶人员或车辆。如有驾驶人员或车辆变化,可提前书面申请,得到甲方同意后变更录用。(投标文件须提供车辆相关证明文件)2、用车时间以甲方通知为准。3、未经甲方通知出车与甲方无关。★五、其他1、提供的驾驶员名单中,驾驶员的年龄符合法定年龄,驾龄须大于5年。至少保证4名驾驶员。(4名驾驶员须有A1驾驶证、道路旅客运输资格证明)2、乙方承诺免费设置2台备用车辆,建立应急救援制度,保证30分钟内救援车辆响应,保证甲方通勤时间。3、按GBT 18344-2001国家标准规定及原车使用说明书规定,定程(时)进行日常维护。在租赁车辆达到规定的里程或时限需要技术维护保养时,及时召回进行有效维护并即时提供替换车,保养费用自行承担。4、乙方在基本服务质量要求外,应就车辆的卫生保洁、服务创新、服务质量标准化、应急方案、服务监督、重大活动保障等方面提出服务承诺等其他招标文件内的服务要求,我单位全部满足。
服务时间:★履约期限:服务期限一年,服务期满后,在采购单位年度预算资金能够保证且需求不变的前提下,可按年度实施续签(合同一年一签),续签最多不超过二年。
服务标准:★验收标准:按照《关于印发辽宁省政府采购履约验收管理办法的通知》【辽政采(2017)603号】规定执行。验收程序:采购人组织验收报告:采购人出具。组织验收主体:本项目的履约验收工作由采购人依法组织实施。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李小花、任铁成、李丹、刘贺冬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包组编号:001
包组名称:市委党校租车服务
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不收取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 1 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中共盘锦市委党校
地 址:盘锦市大洼区二界沟街道荣兴水库南
联系方式:0427-2821815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盘锦市公共采购交易中心
地 址:盘锦市兴隆台区惠宾大街115号
联系方式:0427-8650081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赵帅
电 话:0427-8650051
十、附件
采购文件:2025年市委党校租车项目.doc
包组编号:001
包组名称:市委党校租车服务
供应商名称:盘锦市双通汽车客运有限公司
1.中小企业声明函:中小企业声明函.pn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