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概要:
一、征集项目概述征集项目名称:晋安区财政局征集造价咨询中介机构 征集项目编号:K3501112025000008 二、征集人信息征集人名称:福州市晋安区财政局 联系人:魏女士 联系方式:0591-83649110 联系地址:福州市晋安区福新中路128号晋安区机关大院2号楼3层 三、入围供应商及产品(服务)信息包号:1,分包名称:采购包1 (1) 最高入围价格/最低入围分 98.7 (2) 评审小组成员名单: 魏逸虹、林玲、赵日、游日章、毛行彬 (3) 主要服务内容、服务标准:详见征集文件 (4) 入围供应商及报价内容:
四、采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代理服务收费标准: 本项目代理服务费按固定金额收取,每家入围供应商需支付1560元采购代理服务费。 代理服务收费金额(元): 包1(采购包1):39000元 收取对象:中标(成交)供应商 五、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六、其他补充事宜6.1、主要标的信息
6.2、供应商资格性审查:资格审查小组按照征集文件规定的资格标准要求对各响应文件进行审查,审查情况如下: (1)广轩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在电子响应文件中提供的“单位负责人授权书”的供应商代表未获得单位负责人有效授权,经资格审查小组审查,资格审查不通过。 (2)经资格审查小组审查,其余各供应商的资格性审查情况均通过。 6.3、响应文件符合性审查:评审委员会按照征集文件规定的符合性要求对各响应文件进行审查,审查情况如下: (1)福建省仟羽工程咨询有限公司、福建宏电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希格玛工程管理咨询股份有限公司、大洲设计咨询集团有限公司、建正工程咨询有限公司、福建汇信格工程管理有限公司的电子响应文件中“响应函”均未明确响应有效期,根据征集文件第二章“供应商须知”第四条“响应文件”的“(九)响应有效期(实质性要求)”中“响应有效期详见第二章‘供应商须知前附表’,响应文件未明确响应有效期或者响应有效期小于‘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中响应有效期要求的,其响应文件按无效处理。”的规定,经评审委员会评议,前述供应商的响应文件符合性审查均不符合,其响应文件按无效处理。 (2)经评审委员会评议,其余供应商响应文件均符合征集文件的要求。 6.4、具体服务结算方式详见公告附件“编制及评审项目付费标准”。 6.5、中标日期:2025年08月26日(项目编号:K3501112025000008); 6.6、项目经理:经办人(张林丽、林锦芬、应俊/0591-83393306、83393307)、负责人(李水清、吴晓君、黄丽婷、张秋英/0591-83393301) 6.7、未入围供应商可至福建国诚招标有限公司领取未入围供应商的评审得分与排序告知函,如需邮寄请将邮寄相关事项发送至83393301@163.com。 征集人:福州市晋安区财政局 2025年08月26日 相关附件: 相关公告 |
